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01-08 12:01:37 | 来源: 国新网 | | 责任编辑: 睿庞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形成了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愿,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2014年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并围绕决定的整体内容进行解答。
从《决定》整体内容来说,共分三大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
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
第二部分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五部分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
第六部分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第七部分讲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结束语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次全会《决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基础上对深化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主要集中在第四部分。此外,在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也有部分举措与司法工作有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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