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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发布会

2015-04-30 13:16:48  |  来源: 江苏省政府网

    肖学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正式印发,该《意见》对于我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着重要意义。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相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先生,省信用办副主任储理石先生,省编办审改处副处长孙田丰先生。受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肖泉先生委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


  首先,请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先生发布新闻。


  张学才(省编办副主任):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确定的"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的总体架构,我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先后公布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省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6项,精简幅度56.9%,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为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止一放就乱,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旨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意见》于3月1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16日正式印发,这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在《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先后多次赴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初稿形成后,印发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3个省辖市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几易其稿,历时6个月,最终形成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


  《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监管原则,指导思想主要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着力推进"两个转变":即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是依法监管、权责一致、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两个转变"的指导思想也是简政放权的核心要义之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松绑减负后,政府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去填补权力取消下放后的空洞,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部分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从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4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行政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通过加强日常督查,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同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并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检查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已经不具备从事相关活动条件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及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作出相关责任人和从业人员禁入有关行业领域的决定。


  二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统计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制定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标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构建联合惩戒的基础。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推进部门间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三是培育和规范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健全行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行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行业自律的基本架构。加强行业组织管理,规范行业组织行为,引导行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出台行业组织监管意见,对行业组织的设立、运行、管理进行系统规范,做到有法可循、违法必究。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促进社会共管共治。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与方式,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渠道反映企业在产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部分是《意见》的保障机制,包括明确监管职责、完善法规制度建设、改革监管执法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内容。其中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改革监管执法体系,我们旨在探索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消除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目前,中编办已经批复我省8个市县进行先行先试。此外,与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相对应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这也是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通过实现相对集中审批和综合执法,逐步做到"一套清单管边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努力构建简约、阳光、便民、高效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事中事后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1主7辅"体系的建立。"1主"就是省政府刚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7辅"是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分别针对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从而打造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清单化管理"。对包括取消、下放、前置改后置在内的所有权力事项都要研究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要逐项明确具体追究、倒查问责的责任主体与环节,确保"分得清责任、找得到人"。


  三是开展督查,加强责任追究。近期,省政府将对各省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意见》的落实情况将是督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我们将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及地方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


  上述情况,特此介绍,谢谢各位!


  肖学亮:谢谢张主任,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这个文件中提到了包括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我们想是不是局限于这个文件里面的方式,还有是对于参与社会监督的公众个人隐私怎么保护,谢谢。


  张学才: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力量。《意见》从以下两个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一是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渠道反映企业在产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设立互动式市场监管信息反馈平台,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社会公众的投诉,将各类市场行为置于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至于你提到的怎么维护好公众的合法权益,我们想重点是要做好保密工作,各级政府要保护好公众投诉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合理反映正当诉求,不能让他们因为投诉而受到伤害。


  肖学亮:谢谢,下一个问题。


  新华日报记者:企业作为市场行为的主体,也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对象之一。请问,对照《意见》,企业应该如何实行自律管理?


  孙田丰(省编办审改处副处长):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场活动主体,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微观基础。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一是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完善自身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信息,提高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和降低风险。三是强化"先照后证"条件下的守法守规意识,不能因为"先照后证"而忽略了自身的从业条件,要主动自觉的合法经营,并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机关将会加大处罚力度。


  肖学亮:谢谢,下一个问题。


  省广电总台新闻中心记者:近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都出台了措施,大力整治规范中介组织,尤其是"红顶中介"。请问我省在中介组织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学才:“红顶中介”作为另类腐败现象,“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通过形形色色的评估、证明、检验、检测、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必须大力整治。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准备在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二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分类治理:法定中介服务严格按规定范围实施,部门擅自扩权增设的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大幅降低资费标准。三是落实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措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涉及审批的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四是严禁指定中介,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网上"中介超市",通过合法有序竞争,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肖学亮:谢谢张主任,省信用办的储主任也在这里,大家有没有问题要问。


  扬子晚报记者:《意见》出台后,在运用信用机制加强行政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储理石(省信用办副主任):谢谢您所提的问题。今年3月11日省政府出台的《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这一规划,并贯彻落实今天发布的《意见》精神,我们正在起草出台《关于运用信用机制加强行政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提出以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为基础、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依托、信用分类和联动监管为手段,建立覆盖行政管理全过程的信用管理新模式,促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政府公信力。主要有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加快构建信用管理和政务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大力推动信用管理和政务服务互联融合,逐步规范各行业和各地区信用信息记录等。二是强化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包括贯彻落实信用管理“三个办法”( 省政府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逐步健全事中分类监管,突出强化事后联动奖惩等。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机制。包括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应用,广泛开展信用审查,推广应用信用报告等。四是促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包括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等。


  肖学亮:谢谢储主任,下一个问题。


  新华网记者:我们搜集到的这些信息会不会向公众开放,让公众共享这个资源?


  储理石:目前有关信息已经开放。我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已经建成,可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和省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南京中山北路285号)设立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查询,社会法人可自查或授权查询;省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建成对外开放,自然人可自查或授权查询。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息查询具体服务流程可以在诚信江苏网、省经信委网和省信息中心网查看。谢谢!


  主持人: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作者: 责任编辑: 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