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下发通知:2015年底前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15-04-30 16:24:01 |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4月30日讯 中国政府网30日公布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于2015年底前合并实施,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意见指出,要以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为基本原则。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加强与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
2015年底前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意见提出,要从五个方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即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参合、规范门诊救助、完善住院救助。
意见明确,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并“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要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重点救助对象全面取消救助门槛
意见提出,各地要在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扩大政策覆盖地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意见强调,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高效联动,将救助关口前移,主动对符合条件的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
意见要求,要健全筹资机制,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健全救助服务监管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
各地应根据年度筹资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医保异地就医工作的推进,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管理机制。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各地要加强医疗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建设,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规定。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供救助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心理疏导、亲情陪护等形式多样的慈善医疗服务。
意见最后强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医疗救助政策难以解决的个案问题,要充分利用当地社会救助协调工作机制,专题研究解决措施,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庞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