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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发布会

2015-05-18 15:50:53  |  来源: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和2015年3月26日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省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国土、水利、烟草等部门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实施。下面,就方案的有关内容作简要解读和说明。

一、为什么要出台改革试点方案

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背景:

第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耕地是粮食生产基础和命根子,在耕地、水等资源约束日益强化的背景下,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就必须从现有耕地中挖掘增产潜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构筑现代农业的基石,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支撑。

第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是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举措。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规划、多项资金。长期以来,各部门按各自规划实施,规划布局分散,建设资金分散,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建设标准偏低,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发挥。因此,统筹整合各项涉田资金,推进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资金统一的综合改革,是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在上述背景下,按照国家规划要求和省政府部署,2014年7月,省政府批复了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质监局牵头制定并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为加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协调,2015年3月,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长为主任,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主任,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统计、质监、气象、烟草、电力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3月26日家毫省长专门召开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在13个省直管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4月6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和烟草5个部门联合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以省政府名义转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函[2015]45号文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13个省直管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

二、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分4个部分:

一是试点区域。即首先在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平江县、石门县、耒阳市、武冈市、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等13个省直管县(市)开展试点。

二是试点目标。提出13个试点县(市)6年规划任务4年完成。

三是试点要求。《方案》提出4项要求,即“四个一”:一个规划,就是要求按新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一套标准,就是要求统一按新发布的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执行;一个平台,就是以县为平台进行资金整合,统筹使用;一次考核,就是对试点县(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统一考核验收。

四是保障措施。主要从资金、政策、制度和组织等4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三、改革试点的几大亮点

与以往实施的农田基本建设相比,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主要有四大新亮点:

一是规划统筹布局。严格要求试点县按照省政府批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县一图”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

二是建设标准统一。严格要求试点县必须按照省质监局新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三是县为平台整合。明确县(市)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对各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统一使用,从根本上打破原有部门多头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放水”管理新机制。

四是鼓励“四自”模式。积极鼓励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采用“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减少管理环节,降低非工程费用,提高项目公开透明度和工程效益。

四、推进试点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试点县改革的顺利推进,《方案》提出了四大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围绕资金整合和项目管理改革,由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年度计划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着力打破原有的各部门专项管理模式,建立由试点县统筹管理体制。

二是加强年度目标考核。每年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试点县(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状,年底对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验收考核,目标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问题突出的责令整改。

三是加强竣工验收管理。由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制度,每年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验收,确保各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国家和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及规范。

四是建立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省级财政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对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试点县,按一定的标准进行适当奖励。

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是我省以县为平台开展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尝试和探索,也是家毫省长亲自挂帅的一项改革试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省直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先在13个省直管县试点,下一步将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进。

尽管改革试点不可避免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我省也一定会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标任务。

谢谢大家!

作者: 责任编辑: 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