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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2015-06-08 09:48:33  |  来源: 江苏省政府网

    肖学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今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按照惯例,在环境日的前夕,要依法向社会公布上一个年度的环境状况,所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环保厅的有关领导,向大家发布去年的环境状况。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环保厅的领导有: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秦亚东先生,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先生。此外,省环保厅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在发布厅前排就座。受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肖泉先生委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

  首先,请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秦亚东先生发布201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

  秦亚东(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4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是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编制完成,反映2014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不仅圆满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年度目标,而且成功保障了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但当前我省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在成绩面前,还要清醒的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而艰巨。

  经统计,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60.12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0万吨,氨氮排放总量14.25万吨;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0.4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3.26万吨,烟(粉)尘排放总量76.37万吨。与2013年相比,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8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4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54万吨。

  一是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45.8%,Ⅳ~Ⅴ类断面比例为53.0%,劣Ⅴ类断面为1.2%。与2013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为4.0毫克/升,较2013年下降4.8%;氨氮浓度为0.51毫克/升,与2013年持平。

  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总磷年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总氮年均浓度为1.96毫克/升、达到Ⅴ类标准。与2013年相比,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8,同比降低1.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二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略有好转,南京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达标。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106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和3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1.7毫克/立方米和154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除臭氧外,其余5项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9.6%、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PM10年均浓度下降7.8%。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按日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4.2%,较2013年上升3.9个百分点,13个省辖城市达标率范围为51.6%~73.8%。

  全省省辖城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27.8%,酸雨年均pH值为4.56。与2013年相比,全省酸雨污染总体格局变化不大,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1.1个百分点。

  三是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13个省辖城市中有10个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省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5.9%、97.8%、99.3%、98.8%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85.8%、95.6%、93.4%、82.1%和100%。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是影响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四是全省生物环境无明显变化。与2013年相比,主要河流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断面比例上升1.5个百分点,贫乏、极贫乏断面比例上升4.3个百分点;主要湖泊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测点比例上升3.1个百分点。2014年全省省辖城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53.3%,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67.3%,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

  五是全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省近岸海域16个国控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测点比例为62.5%,同比持平。31条主要入海河流河口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有13个,占41.9%,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38.7%、6.5%和12.9%。与2013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持平。

  六是全省空气、水体和土壤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省辐射环境39个国控点和272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水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导出限值的要求。

  2014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抓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的大局,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完成了年初确定的60项重点任务,实现了污染减排、大气治理等目标,经受住了保障重大活动的严峻考验。环保治理、监管、改革等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详情请参阅《2014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

  借这个机会,对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江苏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

  肖学亮:谢谢秦亚东副厅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公报》显示:与2013年相比,太湖蓝藻聚集现象发生次数减少13次,但是最大发生面积和平均发生面积分别上升35.9%和54.3%,能否具体说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第二是今年是厄尔尼诺年,气象条件比较复杂,我省会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保证太湖安全度夏,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

  程炜(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蓝藻水华面积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所得,每天卫星过境两次,且过境时间较短,监测结果受客观因素如风向、云层覆盖等因素影响,2014年实际有效监测天数107次,比2013年有效监测天数130次少。判断蓝藻发生情况,目前一般采用遥感解译面积和藻密度两个指标综合评判。2014年蓝藻遥感解译面积同比上升幅度略大,但藻密度同比基本持平(2014年湖体平均为820万个/升,2013年为777万个/升)。此外,2014年最大和平均发生面积较2013年虽有上升,但仍低于2007年以来的平均水平。

  为保证太湖安全度夏,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在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每年4-10月份启动安全度夏监控预警工作机制,省环保厅、水利厅、气象局、地湖所、苏锡常环境监测部门按照蓝藻预警工作计划,各负其责开展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开展蓝藻应急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湖体浮标自动监测与人工巡测(每周2-3次)、出入湖河道监测,省水利厅负责提供“引江济太”调水通道水文监测信息,省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及卫星遥感监测信息,中科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负责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工作。省环保部门汇总各方面监测预警信息后,每日编制报告并及时预警,根据预警结果,水利部门及时采取强化蓝藻打捞和调水引流的措施,必要时自来水厂及时采取深度处理工艺等,确保安全度夏。仅2014年,累计出动监测人员2.9万人次,获取各类监测数据395万个,解译卫星图片428张。根据环保部要求,上报国家各类监测分析数据2万余个、日报183期、周报27期,编制上报省委省政府《太湖水污染及蓝藻监测预警日报》214期。此外,环保部门还不断深化水质异常波动处置机制,每月向“断面长”通报太湖流域主要断面水质状况,会同省太湖办向“河长”通报河流水质和存在问题,督促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责任。

  南京晨报记者:去年空气质量的指标中除了臭氧之外,其他的都是下降的,臭氧浓度超标了多少?还有五个市出现了臭氧浓度超标,请问是哪五个城市?另外,继PM2.5之后,臭氧成为首要污染天数增多,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治理?

  刘晓蕾(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去年经过努力,PM2.5浓度下降达到了国家的考核目标,虽然臭氧有所上升,但是对照标准看,臭氧的超标幅度还是在标准值的附近。针对这个情况,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一是对臭氧的来源问题进行研究;二是重点抓好有机废气和氮氧化物的治理。

  张宁红(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2014年臭氧指标超标的5个城市为: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和淮安。

  扬子晚报记者:江苏南京第五条跨长江通道——梅子洲过江通道,其长江主航道段究竟采取桥梁还是隧道方式,已经争议了多年。省环保厅在进行环评批复的时候会考虑哪些因素?如何才能既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又最大限度地保护沿线生态环境?

  顾明事(省环保厅环评处副处长):南京长江五桥是江苏省及南京市的重点工程,根据近期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线位规划的通知》,将五桥列入重点项目,至于采用隧道还是桥梁,要建设单位依托科研单位和技术单位充分考虑水利、社会经济效应等各个方面,经过专家评审论证以后,最终由交通运输部审查和国家发改委审批后确定建设方案。

  据我们了解,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论证,制定了初步的方案,最终环保部门将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定好的方案进行评价。主要从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营对环境影响来考虑,一是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破坏,据我们了解这个地方生态环境比较敏感,有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江豚自然保护区;二是考虑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避免对水环境以及长江周边环境有所影响。

  随着“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被确定为国家战略后,社会各界对加大长江开发的呼声越来越高。而长江的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加快长江开发、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同时,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长江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一是严格执法国家法律法规,长江干线河段分布有大量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江豚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多个生态红线,在实施长江开发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法律法规中的禁止行为,一律不得建设,对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一级管控区的,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对涉及二级管控区的,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通过严格实施法律法规禁止行为、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等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开发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我们要求在长江开发时一定要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长江水生环境的破坏。三是积极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对已经开发的项目,要求对环境进行跟踪评价,通过生态补偿来弥补建设的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中央电台记者:今年国家给江苏的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下降7%,请问目前大气治理推进的情况如何?难点在哪里?会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保证目标的完成?

  刘晓蕾(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省政府为激励这项工作的开展,分三个层次确立了目标,一是按期目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7%,二是良好目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10%,三是优秀目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12%,到目前为止,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比下降13.2%。但是目前还不稳定,下一步还要重点关注这几个方面:一是今年是厄尔尼诺年,气象条件比较复杂,重点要抓好夏季和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二是13个省辖市在应急管控方面要做的严密和有效,避免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新华日报记者: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实施后,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请问,江苏省在加强环境执法方面会有哪些举措?

  秦亚东(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政府制定《实施意见》,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需要。从整个前期准备工作来讲,我们做了大量的深入调研工作,同时结合江苏的省情,既符合国家要求,也体现了江苏特点。

  《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18个条目。第一部分,完善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主要从是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完善地方环境标准、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第二部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就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加大综合惩治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第三部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推行“阳光执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畅通公众投诉渠道,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四部分,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第五部分,夯实环境监管执法基础,从执法力量的配备、人员的充实、能力的增强来加强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中国江苏网记者: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请问在走绿色化道路的过程中,需要哪些体制机制进行支持,江苏又在“绿色化”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蒋巍(省环保厅副厅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特别提到绿色化,对于江苏来说,如何理解绿色化,我认为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在时间、路径上要把握“五个坚持”。第一、坚持清晰的战略定位。中央和省委对于推进绿色化已经明确定位,就是要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建设新江苏,迈上新台阶这个总目标,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把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为目标,绿色化代表江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具体导向,最终要实现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第二、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第三、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第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作为重要手段。第五、坚持把全民参与、空间共享作为重要支撑。

  二是在空间的发展保护上要有新的举措,把主题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总体规划多规融合,多规合一,使空间发展更集约,生态的空间更容易得到保护。

  三是利用严格的制度推进绿色化发展。第一、去年我们对江苏绿色发展指数进行了试评估,今年我们将进行正式评估。通过江苏的绿色发展来看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程度如何,这是对中央提出的要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评价机制的重要体现,也是江苏率先探索绿色化的体现。第二,深化法制建设,江苏将对涉及到水、大气、土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或者修订,从而提高违法成本。第三、抓紧制定江苏省一系列重要的治理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将要制定和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来还将对土壤防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按照蓝、清、绿的三大工程,把空气、地表水、土壤整个生态圈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第四、不断完善提升环境经济政策。比如,江苏省正在准备在全省范围内提高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这次不仅提高了排污费征收的当量标准,同时还将实行差别化收费,也就是说治污者会得益,污染者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通过经济政策的实施,能更好地提高治污的导向,促进治污成为企业的内生动力。

  四是继续坚守好江苏的生态红线。省政府已经下发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同时在监督考核检查方面明确一系列具体要求。总之江苏在推进绿色化方面有了一定的起步,我们希望通过江苏的实践为全国的绿色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也希望各地各部门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也欢迎各新闻单位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大家。

  肖学亮: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集中提问就到这里。希望大家把今天的新闻发布内容和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宣传结合起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口号为“七十亿人的梦想:一个星球,关爱型消费”。国家环保部确定的中国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这也呼应了联合国的主题。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作者: 责任编辑: 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