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北京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710元
2015-06-26 16:57:15 | 来源: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陈斯)下午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延庆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70元调整为月人均710元,这标志着本市13个涉农区县已全部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目标。
受城乡二元分化结构影响,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之初,存在着制度设计、标准设定等方面的城乡差异。近年来,按照城乡统筹、公平平等理念,我们将工作侧重点放在农村,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缩小城乡差距。从2011年到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年均增幅约8.14%;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年均增幅约18.8%。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救助实现城乡统筹的具体体现,必将对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法制晚报)
作者: 陈斯 | 责任编辑: 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