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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男子不堪忍受家暴锤杀父亲获刑8年

2015-06-30 09:58:31  |  来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晨报讯 因不堪忍受父亲长期对自己和母亲的家暴,男子王明(化名)趁父亲王昊(化名)熟睡时用锤子杀死了他(本报6月3日A12版曾报道)。6月29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王明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4年12月30日上午,王明与王昊一起外出时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昊扬言要将全家都“搞掉”(杀掉)。王明产生了摆脱其父亲的念头。当天,王明还曾把刚满100天的儿子抱到父亲的面前试图和解,遭到父亲拒绝。次日凌晨1时许,王明拿起家里干活用的铁锤趁王昊熟睡时将其砸死。

6月2日,在法院审理此案时,王明袒露了当时的心迹,“我原本是想把他打残,然后赡养他一辈子的,但是看他醒了过来,十分害怕,才做下这样的错事。”

法院认为,王明持铁锤连续击打王昊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王明在他人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构成自首。另据查明,王昊长期对王明及其家人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经常殴打、咒骂、侮辱王明,导致王明精神、心理上长期压抑。王昊的行为具有明显过错,对案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王明构成自首、已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以及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等情节,法院对王明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晨报记者 王凯

作者: 王凯 责任编辑: 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