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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项目发布会

2015-07-08 09:34:25  |  来源: 深圳政府在线

    主持人:尊敬的陈市长,徐主席和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深圳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等三项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领导,深圳市副市长、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彪同志,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市商事登记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徐友军同志,市企业注册局局长钟文同志以及市改革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部门的领导,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我们还隆重邀请了央媒、省媒、市媒等25家新闻媒体朋友,在此感谢大家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特别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所作出的相关报道,以及持续的跟进和关注。你们的宣传扩大了我们的改革影响力,你们的监督增加了我们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陈市长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亲自跟踪协调,下面首先请陈市长作指示,请大家欢迎!

  陈彪: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我们一同见证了深圳市首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颁发,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的关注和支持。媒体的关注和支持是我们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和广泛影响力的有力支撑。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是今年我市商事制度的三项改革:第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改革。第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改革。第三,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的改革。刚才我们在现场颁发了深圳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首张营业执照。这三项改革是我们深圳市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而且也是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国家工商总局批复深圳作为试点城市,组织探索和推进。从三项改革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的措施来看,都具有鲜明的深圳特色。比如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这项改革上我们深圳的特色就十分鲜明。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都关注到今年以来在全国各地多个城市也都在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这项改革。包括厦门等城市都在试点。深圳市我们也在进行改革试点。这是总局在统筹推进。

  作为深圳来说,我们这个改革试点也是在总局的领导下,严密组织推进的,同时具有很鲜明的深圳先行先试的特点。

  首先是在大部制机构改革的条件下实现。深圳市大部制改革,在座媒体朋友们都很清楚,我们大部制实现了商事登记部门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有机融合。也就是说,原来的工商局、质检局,在深圳市大部制改革中我们将这两个部门融合在一起,成立了原来的市场监管局,到进一步融合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个与全国的其他城市相比较来说具有深圳的独特特点,而这种机构改革形成的基础有力地支撑我们这项改革。

  第二,是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方式,用这种方式来实现的。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用银行U盾等数字证书实现远程申请,方便快捷,受惠群体十分广泛。

  第三,是在多部门信息互认机制下实现的。通过对商事登记的多部门网络互通和工作流程整合,真正实现了“商事登记部门一次审核、其他发证部门信息互认”,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政府整体的审批效率。

  第四,是在多证合一的条件下实现的。除了营业执照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等不再发放,赋予了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相关的法律功能。我们也是从原来的三证合一到四证合一、五证合一,这么一个逐步的改革内容不断充实、不断完善这个基础上来实现今天我们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第五,是在顺应移动互联网趋势,将一照一码中的代码与执照二维码技术有机结合,实现了信用体系、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的高度融合。我们梳理了一下,这个很具有深圳的先行先试的特点。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也具有鲜明的深圳特色。一是除禁止和有条件的申报外,其他的名称都是自主申报,极大地释放了企业名称的资源。二是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自己的名称自己说了算,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三是在全国率先研究创设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探索用法律救济手段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商事主体权利纠纷。

  第三项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鲜明特色则表现在,第一,在商事主体登记信息信用公示平台上免费为商事主体发布注销公告,不再像过去那样在省级报纸等媒体去花钱,费时刊登注销公告。二是对企业注销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既可向企业提出异议,也可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三是与简易注销相衔接,对注销存有异议的,实行快速撤销注销登记,给债权人相关权益给予充分保障。但是,对虚假手段骗取登记机关的,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信用监管。

  同志们,实行三项改革,深圳简政放权的力度将继续在全国领先,除了极少数领域国家明确规定需要前置审批之外,深圳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从最开始的名称预先审核到最后的领取执照,从营业执照到相关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等这些基本证照已经全部放开并能在网上直接办理。充分放权于市场,回归于百姓,以市场的力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建成国际化、现代化的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的宏伟蓝图。

  实际上刚才兴瑞书记在现场与我们交流,改革的实质就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来激活市场的活力。充分地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这是改革的实质。实行三项改革,还是深圳探索建设互联网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三项改革的成效体现在以互联网技术来提升政府的效能,是互联网+具体应用,实行三项改革后,我市将围绕一照一码进一步地整合政府的市场监管资源,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和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为商事主体后续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一照一码与二维码技术结合实现商事登记与社会信用连接,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宽进严管。三项改革成效更体现在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府的服务上,开放、合作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价值,里面蕴藏着创新、包容、共治等丰富的内涵。政府以用户体验的理念去改造传统的政府服务模式,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制度的设计和全流程全业务网上商事登记使创业者充分地享受互联网时代商事登记的便捷。基于跨界思维建立的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的登记模式,是在办事大厅、机构改革等传统模式以外探索出一条通过互联网来连接实现不同部门职能融合的新路子。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我们特区在新的历史时期引人注目的重大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推动建立与现代市场运行规则、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制度。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宽进严管,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目标推出了一项又一项的改革措施,引领全国,为营造平等准入和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动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需要社会舆论的理解和支持,问题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发现及提出。我们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长期支持,希望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对深圳的改革多呼吁、多宣传、多提建议,扩大改革的社会支持度和受益群体范围,让改革的红利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谢谢大家!

  主持人:陈市长对三项改革项目的意义、深圳特色作了很好的总结,也对深圳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接下来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积极推进,认真落实。同时希望改革办要做好日常的工作,协调和督促。

  下面请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局长钟文同志就这三项改革进行详细的内容发布。

  钟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受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导的委托,我在这里就今天开始实施的三项改革作一个通报。去年7月1日、9月1日、12月1日和今年6月1日,我们分别召开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及后续监管办法,商事登记“四证合一”、社保纳入商事登记新闻发布会,今天在这里再次与大家见面,召开深圳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三项改革试点项目新闻发布会。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们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关注和支持。

  今年,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在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改革试点后,7月1日深圳率全国之先又推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三项改革项目。力争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中创造新的业绩。下面我介绍一下这三项改革有关情况。

  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背景。

  早在2014年12月1日,深圳已在全市推行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即“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四证同发、信息互认、档案共享” 的登记模式。2015年6月1日,又将商事主体的社保登记纳入“四证合一”,实现“多证合一”。与此同时,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争取“一照一码”改革试点,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等上级单位的大力支持,批准深圳先行先试“一照一码”改革。

  2015年4月2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批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标注在注册登记证(照)上。法人和其他组织由现行的注册登记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分别申领办理,改为一次申领办理,取得唯一统一代码。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登记管理部门2015年底前实施。

  2015年7月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率全国之先正式实施商事主体“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内涵。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在商事登记部门“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五证同发、档案共享”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只发放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赋予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以后,营业执照的板式也同时调整,为与全国保持一致,将目前在深圳实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种营业执照版式,合并为单一营业执照版式,并由以前的横版执照改变为竖版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将记载商事主体登记基本信息,照面还将增加二维码标识。二维码图案中心印制了商事登记机关的标志以及“深圳信用”四字,外圈为二维码信息主体部分,社会公众可以扫描二维码或通过互联网查询商事主体的详细信息,该二维码未来将向其他领域推广使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采用如下编码规则: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型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1位校验码。其中,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表示登记管理部门的类型,商事登记机关固定赋值为9;第2位机构类型代码表示商事主体的类型,企业赋值为1,个体工商户赋值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赋值为3;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深圳商事登记机关行政区划码统一为440300;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采用商事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顺序码加1位校验码组成;第18位校验码按照国家确定的规则生成。深圳实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国务院的编码规则相符。

  (三)深圳“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别之处。

  一是在大部制条件下实施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是全国首个正式组建的市场和质量监管机构,工商商事登记、质监代码登记职能的融合为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创造了条件。

  二是利用全流程网上登记方式办理,申请人可利用数字证书远程申请,方便快捷,而且受惠群体广泛。

  三是在“多证合一”基础上升级而来,原来已经实现了五个部门网络互通和工作流程整合,现在是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五个证照改为只发放一个营业执照,原来流程经适当调整即可实现,因此具备实施改革的硬件和软件。

  四是在一次审核、信息互认模式下实现,商事登记部门一次性审核,其他部门认可,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审批效率,保证了信息交互的及时性。

  五是明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二维码查询相结合,拓宽了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提升了社会管理的效能。

  (四)深圳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意义。

  一是以一个营业执照替代五个证照,在全国率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014年12月1日,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将印章刻制许可证纳入“四证合一”流程,并自2015年6月1日起又实现了社保登记的“多证合一”。相比于全国各地改革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深圳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是以“互联网+”理念为指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优势实施的改革举措。深圳自2013年8月1日就开始实施商事主体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借助组织和个人数字证书,申请人可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远程办理商事登记申请、进行电子签名。登记机关在网上审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保管电子档案等等,做到了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办公,是将互联网与政府服务相结合,改进工作、便利社会的成功范例。

  三是大幅提高政府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大大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了一个部门受理审核,多个部门信息互认,一个窗口只发一照,商事主体一次领取完毕。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办理证照之苦,也避免了审批部门的重复劳动。既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也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市场准入门槛得到进一步降低,大大激发市场创业热情。

  四是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充分保证商事登记窗口的工作效率。深圳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充分利用注册大厅各类许可审批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的模式,申请人一次提交材料即可,组织机构代码部门(事业单位)承担商事主体登记窗口运作的日常辅助性工作,如打印、发证(照)。

  五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深圳于7月1日成功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标志着自2013年3月1日以来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步入高潮。但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推广和应用刚刚拉开序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将彻底改变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的现状,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可以统一代码为唯一标识建立并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用信息,与公民身份证一起实现“两码管两人”(自然人和法人)。社会公众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查询获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从而实现信用监督的信息化和便利化。在法人和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渐健全完善后,可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改革背景。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两年有余,重点解决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场地准入条件过严、监管职责不明晰等问题,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一些桎梏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陆续显现出来,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改革前,企业名称登记规则不明晰,审批时限过长,投资者希望申请个性化的企业名称与登记机关在核准登记制度下要求使用规范的企业名称存在矛盾等。种种原因使投资者希望改革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主动顺应商事主体的期盼,积极拓展改革空间,大胆探索改革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方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改革后,企业名称能否使用将不再由政府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放权,企业自选,自我约束,各负其责,让投资者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改革意义。

  一是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名称预先核准许可登记转变为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由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从实质上改变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制度,属于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放权的一项重大改革。企业名称属于市场资源,蕴含着一定的市场价值。改革前,在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制度下,投资人申报的企业名称能否使用需由登记机关审核判断,对名称字号资源的配置由政府决定。改革后,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名称字号资源向公众释放,把本应属于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自我管理、企业自主选择的事务交还给市场,使企业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真正做到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统一规范,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性政府。由于企业名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性条款较多,缺少明确的操作规则,因此改革前登记机关对于名称审核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产生争议、矛盾和权力寻租。改革后,登记机关在名称申报领域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各类商事主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遵照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依法平等地申报企业名称,规则更加统一,流程更加简便,操作更加透明,登记效率提高至极限,企业名称能否使用由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即时决定,彻底免除了网上排队轮候时间,加速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向廉洁高效的服务性政府真转真变。

  三是强化监管,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后,登记机关的主要职责由名称审批向名称管理转变,扭转了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登记机关将加大对不当使用企业名称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通过快捷、简便、公平、专业的第三方名称争议评审机制和强有力的纠错机制来纠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妥善处理名称争议纠纷,做到“放开后接得上,管得住”。同时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将企业信用信息、依据名称争议评审机构裁决、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作出的处理决定等及时向社会公示,引导公众在投资交易、消费服务等过程中主动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形成信用约束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协同共治的社会信用体系。

  四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深圳。在法律框架下由商事主体自选名称是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顺应市场发展规律,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实现整体商事登记制度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深圳。同时我们也会依托特区立法优势,创新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及其他相应的后续监管办法,为企业在深创业发展营造一流的法制环境。

  如果说2014年9月1日深圳市商事主体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的发布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亮晒和运行,那么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负面清单”一次应用范例。

  (三)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改革内涵。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是指投资人在深投资创办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立或变更登记时,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通过全流程业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无需预先提交核准。

  一是简化名称登记程序。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企业,仍保留名称预先申报制度外,其余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预先申报。企业将真正享受到名称申报的自主权,登记机关的审批时限也将大幅缩减。

  二是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商事登记机关依法制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并向社会公示,明确在商事主体名称中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情形和字样,为投资人申请企业名称提供指引,同时在登记系统内做必要的限制。投资人申报企业名称前需认真阅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确保拟申报的名称不违反禁止性规定,或能够符合限制性规定的条件,便可依法自主申报,无需登记机关另行核准。

  三是缩短名称证明文书有效期限。原则上商事登记机关对普通企业不再核发名称证明文书,取消名称证明文书有效期限,但为便于申请人准备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登记),在申请人成功申报名称后,系统自动对该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最长为十个工作日,超出十个工作日未提交设立或名称变更登记申请的,该名称自动失效。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企业,系统仍然提供名称证明文书打印功能,名称证明文书有效期保留六个月。

  四是明确商事登记机关与商事主体各负其责。商事登记机关在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服务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开发及维护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审查申请人申报的商事主体名称是否违反自主申报的禁止性规定,是否符合自主申报的限制性规定。商事主体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在申报和使用名称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使用名称。

  五是进一步放宽名称申报登记限制。放宽名称中使用“国际”字样、“连锁”字样,以及不使用行业用语的申报限制,允许企业自由选择名称组合方式,进一步放宽集团公司名称登记限制以及名称变更时限的限制。

  六是构建多渠道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处理名称争议纠纷,在立法先行的保障下,建立第三方名称争议评审机构,负责独立、公平、快速、有效地处理名称争议纠纷。

  七是强化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的措施。对经商事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的商事主体名称或依据第三方名称评审机构裁决、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纠正的商事主体名称,商事登记机关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商事登记机关有权将该商事主体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以注册号取代商事主体名称,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改革大事记。

  1.2010年9月25日,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行内资企业名称网上集中登记和电子名称证制度,开放企业名称库,实行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发放电子名称证,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在企业名称登记信息方面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2.2011年1月1日,将企业名称集中登记的范围拓展至外商投资企业,实现了全市企业名称全流程网上登记。

  3.2013年9月,实现了企业名称调整延期、名称证注销等部分业务的网上自动审核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名称登记的便利性。

  4.2014年11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了《关于请求授权深圳市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在全国率先提出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的改革思路。

  5.2015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同意授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工商企注字[2015]47号)。

  6.2015年7月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服务。

  三、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一)制定企业简易注销规定的改革背景。

  2014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2015年1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深圳作为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之一。

  经过前期的认真调研和准备,2015年6月10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市法制办审查后,决定于2015年7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这项改革着力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最大程度地解决企业注销流程复杂,办理时间长的问题,为企业构建一个便捷高效的退出渠道。

  (二)企业简易注销的改革内涵。

  企业简易注销是指除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外,原则上在深圳市登记设立的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条件的,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以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三)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的改革意义。

  一是确实做到简政放权。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意义不仅仅是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它更是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扩大企业自治权利范畴,以实现登记便利化为目标。对于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放宽其注销登记的材料、程序等条件,例如企业无须在报纸上公告和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免于提交清算报告等,努力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当恪守诚信守信原则,由企业全体投资人(股东或合伙人)对载明同意企业(公司)注销(解散)、无债权债务特别声明、赔偿责任承诺等进行网上电子签名,商事登记机关对企业的承诺不作实质性审查。

  三是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被简易注销后仍存在债权债务或其他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企业主体资格,商事登记机关将依法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7月1日,这三项改革的实施,在深圳的简政放权的改革历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我市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升商事登记登记便利化的又一重要举措。如果说2013年实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那么“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这三项改革就是让商事主体能通过高效便捷的服务进入市场运营,选择和进退都有充分的自主性。同时对政府服务而言,是向互联网政府,大数据资源应用政府迈出实质性一步的重要标志。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必将呈现出其深远的意义和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主持人:下面请市政协副主席徐友军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徐友军:各位媒体朋友,各兄弟部门,大家好!刚才钟文局长作了一个发布,我再把一些重点再跟大家强调一下,我觉得很有意义。首先多证合一,我们为什么没有叫五证合一,我们现在事实上是五证了。我们说多证合一,我们就留下了一个空间,我们欢迎、期盼,还有其他政府部门加入到我们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个行列,不排除以后会有六证、七证、八证、九证、十证合一,完全有可能。所以就不说数字,太累赘,就说多证合一,越多越好。我们这项是一个合作多赢的设计理念和方案,从群众来说,原来是五证,申请一次,至少跑十次。创业者肯定省了很多时间成本、精力。填一张表格都做到了。对政府部门大家也很高兴,国地税、公安、社保、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都觉得多证合一好。为什么是合作多赢,我们要把信息传递给兄弟部门,我们已经联网了,便于大家掌握资讯、后续监管。所以我们这项改革的好处,多证合一,大家都觉得好,兄弟部门、当事人都觉得好。这样改革就比较有生命力,省时省力,也便于监管。特别是我们现在比较缺的,就是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合作非常缺乏。因为政府是一个纵向垂直体系,下级服从上级,上级领导下级。政府是一个金字塔垂直纵向体系。多证合一就作了一个突破,横向合作。现在互联网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企业和企业要合作,政府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也要合作,不能老死不相往来,不能只管自己一亩三分地,所以突破点和亮点是在这儿。政府部门之间形成了合作多赢局面。我希望这个能够更加推广。

  另外,多证合一还有一个意义。它减少了审批项目。深圳统计的应该有347项审批,我觉得还是挺多的。离中央、离社会、离市场和企业对我们的要求还是有距离。我觉得是多了。上海自贸区可能是122项。我觉得深圳作为这么一个发达的经济体、市场经济起步这么早的,就应该向自贸区看齐。虽说我们自贸区只是在前海和蛇口,我们把整个深圳1997平方公里都按照这个高标准要求,简政放权还有很大空间,我们多证合一事实上也是减少了很多项审批,同时也没有影响各个部门的监管和对信息的把握。这是多证合一。

  第二句话,一照一码。这个重大突破就是在社会信用建设上。大家担心宽进容易,严管难,如何严管,这是最难的。我们这次一照一码是一个大亮点,除了右上角有一个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外,左下角有一个二维码,这两个是相通的。一扫二维码,我们能够公布的企业信息全部出来了,是随时变动的。除了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法律上不允许公布的之外,我们都尽最大量把企业可以公布的信息都公布出来,这就是严管,叫信用监管,由消费者、合作伙伴、律师、专业人士,谁都可以,都是公开的信息。实现严管,就是交给全社会,政府也不能推卸责任,同时也交给广大社会,信息越公开,对企业的约束就越大。一照一码这是一个大突破,我们二维码中间打着一个深圳信用,我们未来希望把这个做成品牌,对外展示诚信社会的品牌效果。一照一码,这个一码是终身的,即使你发生了变化,这个码也不变。就像身份证号一样。440301就代表广东省深圳市,离开了深圳也不变。到北京、上海或者到其他地方,但是这个440301不变,最起码可以看出你原来出生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一个号是9、第二个号是1,1是代表的着企业,2代表的是个体户。如果个体户升为企业,这个也不能变,是终身的。这个意义特别大,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后在银行、海关、出入境,在各个方面终身不变。你这个企业好坏奖惩,正面、负面、中性的,所有东西都出来了。对我们以后信用建设埋下一个伏笔。过去一个企业的号很多,现在把它汇总在一块。这是宽进严管重大突破。

  第三,企业名称改革。现在全国跟我们深圳学的现在不多,现在一照一码还是挺多的,包括横琴、平潭、江苏的宿迁,最起码这三个地方也已经做了,不完全一样。我们对这些地方也是怀着崇敬之情。但是企业名称改革跟我们深圳学的不多,凤毛鳞角,我们这项改革等于又简政放权。原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第一关就是网上名称申报,我们是要审批的。我们当然也有规则,说行还是不行,由审批人员确定。我们把这项审批权也还给申请者,就类似给自己家小孩起名一样。过去找我们的也挺多的,我们是不愿意有这个权力。我们愿意都按规则办,现在把这个权力还给社会,自主申报,类似于早年北京自选车牌号,后面倒退了。遇到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回到过去。我们不会回的。你自己给自己企业起名,如果别人已经起了,或者法律法规有所规定的,除此之外我们不干预,也类似是一个负面清单。这项属于自我革命,我们就把这项,原来也是审批权,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审批权还给人民大众。自己的名字自己作主。我们相信大家会很高兴。

  第四,企业简易注销。这项改革也很重要,我们目的是要生得容易,死得也很容易。我们生得很多,191万市场主体,企业是97万,个体户是93万,过去1:1的话,个体户比企业多,现在实现了企业比个体户多。97万多企业,93万多个体户,企业户微微超过了个体户。而且低门槛、零门槛,很轻易进来了,但是跟自然人一样,生老病死,生得快,自我注销过去很难。大家可能不理解民事法律方面的东西,觉得好像政府刁难。我们是为了保护第三人权力,你欠了一屁股债,你注销了,人家找谁去?我们为了保护善意的第三方,所以要特别看你有没有债权债务。有的企业没有经营或者没有债权债务,对这种企业我们简易的迅速退出。过去在省级报纸上贴公告、又花钱,时间还长,现在在我们本局网站上,不花钱,免费,在我们局网站上公示一下,确认没有债权债务,我们就简易注销。

  总之,我们2013年3月1日推出的商事登记改革,两年多,我们深深体会到改革无止境,2013年3月1日我们开始实行的商改主要有六项改革,后来陆陆续续大大小小的不断有,我们体会就是商改无止境。我确认我们今年三项改革发布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改革项目挖掘、完善和深化。所以商改它的伟大就在这里,他不是一件事、两件事,他是无穷无尽的。颠覆了过去整个企业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我相信今天不是完结,以后还有很多很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我的补充介绍到这里。谢谢各位!

  主持人:我们深圳的商事登记改革从2010年3月份启动,调研、考察、论证,2012年10月30日全国首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法律在我们深圳落地。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第一张商事登记改革的首张营业执照在深圳发出,当时的工商总局副局长以及当时市委书记王荣同志颁发第一张。去年、今年陆陆续续开发布会。就落实我们规定里面要求的一些要改革的工作。比如三证合一,比如网上注册等等。到目前为止,条例规定都实现了。我可以负责任告诉大家一句话,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支持下,和我们深圳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下,我们国家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可以说始于深圳,成于深圳。

  下面进行第四个议题,下面是媒体提问时间。市场监管委的问题指定钟文同志回答,还有公安、地税、国税、社保等等部门也指定了专人回答相关问题。

  记者:我是中国质量报的记者,我们和在座一起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发布会。老记者们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都已经耳熟能详了。现在提出一个简要的问题,简易注销问题。我们发现有这样一个现象,由于过去就是因为不够简易,所以有不少企业就干脆没有去真正地注销,或者只注销了一半,没有完成。我有几个朋友就出现这个情况。其实他也不是有债权债务,就是因为当时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所以就出现了宁愿不办了。这就造成了信用缺失。一照一码这个是信用码,如果我们信用是在那个氛围下出现的过失,如果还挂在不诚信记录上,这个就不大公平,这就好像过去有投机倒把罪,现在是取消了。过去不够好的环境下出现的不规范的企业行为,比如说刚才我举的例子,这个怎么办?是不是我们也要对深圳的诚信记录也要做一个清理?谢谢!

  钟文: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以往的制度的的确没能很好的解决刚才记者谈到的这个问题。过去比如因为企业没有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后,照理应该办理清算再注销。但是由于注销流程太复杂,所以就没有去注销。但是它的状态是被吊销状态。而被吊销的法定代表人比如可能涉及到我们登记里面的黑名单,就不能再新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你这个老板想到外地再投资办一个新企业,不允许。这就是一个新问题。过去制度下存在大量这种现象。我们简易注销实际上也要试图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因此就把注销的流程简化,但是简易注销我们当时最关注的一个风险就是逃避债务,包括逃避国家的税收,怎么样才能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呢?我们在制度设计里面,一方面你申报注销信息,同时放到公示信息平台做45天公告注销。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报债权,既可以向企业申报,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报,如果有异议,我们注销就终止。如果45天以后没有相关的注销的异议,注销就完成了。这也就是说企业对自己注销的基本情况负责。这里面也要请大家宣传,要关注我们的公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平台提供了大量的有关这方面的信用信息。过去靠到媒体报纸上刊登小广告,注销的公告等等。那个是靠不住的。一方面你可能看不到,另一方面你可能也查不到,第三,你记不住。现在始终在这个公告平台上,随时都可以查得到。最后一个,假如你提供了虚假信息,本来有注销异议向你反映了,但是没有告知,最后注销掉了。怎么办?我们启动简易恢复程序,把原来已经办理的注销再撤掉,再恢复它的商事主体资格,继续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通过虚假方式取得注销的,你会得不偿失,就是还会恢复,没有达到目的,同时我们把你,包括你的股东、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等等纳入黑名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这样你的信用就完了。原来你想解决你的信用问题,最后你通过虚假信息办理完注销,最后得不偿失。我们也通过这个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主持人:刚才记者问的是对已经吊销而没有注销的存量企业怎么办。我的意见是这样,简易注销程序里面,原则规定对以前已经吊销,但没有去注销的办理清算注销的企业,是这种企业怎么处理。是用简易注销把它清理了算,回去我们用文件形式,能不能清理,我们再研究。能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还没有考虑到存量企业。我们请企管部门、注册部门要研究一下。因为年检问题给吊销执照,但是主体还在,主体没有注销,法人是永远都是黑名单。主体在,执照不在了,能不能采用简易注销,我们可以研究。也一样,没有债权债务,就把它清理了。

  记者:他没有去办,影响了诚信记录问题。

  主持人:回去以后我们利用我们委里的文件的形式解决。如果能适用,就采用这种形式把它的诚信问题解决掉了。请注册局、企管处研究。

  徐友军:不是我们深圳能说了算,他进入了全国统一库里,要从库里拿出来,还要跟北京总局协调。

  记者:我是深圳商报的记者,我有一个程序性的问题。原来有名称预核准,现在是不用审批,自己说了算。申请名称后,系统自动保留给企业的使用权大概只有10个工作日,根据我了解,大家申请名称后再设立企业,要做电子证书签名等等,可能中间环节,这个10个工作日是怎么评估的,我怕这个时间是不是太短?因为原来审批后有一年审批期限,一年当中设立公司就可以了,现在只有10天,对企业会不会太仓促了?第二个问题,原来我们很多企业做名称预核准的时候,企业数量大大多于后面企业设立的数量,是不是有大量企业只做了原来的名称审批,他拿到这个名称后去做什么样的用途,我想问一下钟局长这方面的问题。

  钟文:记者关注的这两个问题很细,也是很好的问题。我们也研究过,评估后才把时间按照10天确定下来了。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方面是现在每天名称申报量相当大,一天有3000多个。有的城市里面可能一个月都没有3000多个企业,我们一天有3000多个。实际上一年下来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名称。但是我们真正进入到设立登记的,可能有一半不到。也就是说100个名称里面有50个没有用。名称特别是字号是一种很好的资源。现在被占用了,没有投入到市场里,没有成立企业,就意味着没有得到最大的效用。市场经济我们就要把名称资源释放出来,发挥最大效应。所以尽可能把名称多投入到设立登记这样一个过程中。这是一个考虑。第二,时限问题。过去是6个月,到底多长为好呢?长了就意味着我们名称越报越多,反正时间也很长,无所谓。积累没有关系。但是太短了,又不利于企业申报和自己内部磋商。我们现在工作流程上,采用自主申报。过去你想申报这个,我没有批准,比较反反复复,你确定不了。现在你完全可以确定。现在我们采用全流程的,网络非常发达,你很容易把相关情况通过微信等等,告诉你的股东,把它确定下来。我们业务流程,设立登记跟名称捆绑在一起,这样我们就把时间确定为10天,基本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企业需求。

  记者:我注意到多证合一,除了这五证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这方面来进行合一的,还有哪方面改革空间,哪个部门可能进入?

  钟文:首先我们多证合一就是我们这个系统是开放的系统,不管是政府哪个部门,只要想加入我们这个系统,我们都是乐意配合做好这个工作。第二,加入这个系统实际上它有相关性。没有相关性,你做了也没有意义。相关性在哪里?我们主要信息是有关主体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都是主体基本情况。社保也是主体基本情况。只要有关主体基本情况的,政府需要通过这个信息才能办事的,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系统共享。第三,哪些部门乐意过来。这里面有比较大的空间,但是我不好具体说,假如别人不乐意,我也不好强求别人。但是据我观察,有好多方面是可以加进来的,有比较大空间,我只能这样说。

  记者:南方日报记者,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这块最重要目的是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实现的可能就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此前发布会透露深圳也在制定相关的制度,能不能介绍一下目前这块的工作进展情况?另外一个问题,介绍到二维码这块的时候,说到二维码未来向其他领域推广使用,能不能延展说一下?

  钟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是一个原则性要求,也是我们追求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方向。目前的进展,我们在调研过程当中、研究过程当中,因为这里面涉及太多复杂的事情、多个部门,仅仅靠一个部门是很难做的。今年的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很快就要下发了,做了工作计划。首先是各个部门要梳理登记监管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各种有关的信用信息。梳理一下有哪些信息。第二,根据这些信息建立自己的一些信用约束制度。第三,这些约束制度建立后,再报到我们商事登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在这个基础上完成一个我们立法查明过程。我们已经将立法的调研和立法的想法跟法制办、人大作了沟通。当然立法需要一个过程的,他需要有程序的。所以我们已经在考虑当中、在过程当中,但是现在具体的规定还没有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二维码。执照里面的二维码确实是我们深圳信用建设方面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全国执照里面也有二维码,但是这个二维码所提供的信息仅仅是执照的照面信息,执照上有什么信息,它就是什么信息,而且是静态的。我们这个执照二维码是动态的,连接到我们动态的公示平台,与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息公示平台对接。这个信息平台里面有大量的有关登记、许可、审批、监管以及其他的信用信息。全国公示信息平台里面,论信息量恐怕应该是我们深圳比较突出。我们连接到动态信息,动态信用怎么使用?跟刚才的宽进严管合在一起。以后我们怎么样推广,这个需要立法支持,我们在研究过程当中。比如说网店,这些店有没有拿到执照,经营范围基本信息是什么,你可能在网站里面看不到。如果我们把二维码以后当做一个法定的一种企业就像执照一样,要挂在它的网站里面,我们只要扫描一下这个网站里面的执照二维码,它的基本信息就一清二楚。再比如,我们以后有可能在企业宣传广告里面将二维码印上去。假如我是一个消费者,我到一个餐厅里面,不知道这个餐厅有没有获得卫生许可,有没有拿到执照,这个上面它的宣传单里有一个二维码,我一扫二维码,所有信息都知道了。你在这个餐厅里面消费,放不放心、安不安全,就比较清楚了。所以在以后推广领域有更大空间,也就是说过去我们执照叫亮照经营,提供信息量非常小。现在有了二维码,就把我们执照管理方式、运营方式放大了很多,功能扩大了很多,应用空间应该是比较广泛的。

  记者:我是中国改革报记者,对咱们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很关注。我提供这么一个问题,怎么把这个多变成一,这里面工作难度很大,有很多协调、观念各个方面,这方面介绍一下,全国应该也比较关注这个事。就是多部门协调,以后怎么变一证的,这个给我们介绍一下。

  钟文:为什么想到要合,目前来讲,企业到政府来办事需要拿很多证。但是这些证在申报的时候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要申报信息。我们观察填报的信息都有共性,这个共性就是他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它都有共性。既然有共性,都要向政府部门申报。所以合在一起不是更好吗?这样企业方便了、政府成本节约了、效率高了,多赢的局面。这就是我们当初的基本设想。有了这个基本设想后,我们就跟政府部门沟通,大家觉得这是一个好事。同时我们把这个想法原来在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时候,征求社会意见,提到了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征求社会意见时得到了最多支持,说明这是真正对社会有用的。所以增强了我们这方面改革的信心和使命感。决定做好这个事情。我们有了共识后,业务的研究,要整合业务,然后系统对接。对接过程当中,我们用什么样的工作流程来完成?全国有两种模式:信息流、材料流。材料流就是企业申请完后,申报材料工商部门受理,后台各个政府部门材料流转。其他相关部门批完后,再回到工商部门。还有一种是信息流,通过政府平台把相关信息分发到政府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审核完成后再回到工商部门。我们感觉这种模式不是最终模式,不是很好。既然相应的信息,商事登记机关审核完了,其他部门何必重复审核?我们就有一个信息互认,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就把这个工作流程确定下来了。一照一码,这个码是全国的,必须顶层设计。所以在地方来讲,要完全推进这个事有一定困难,所以我们本着稳妥推进改革的原则,可能跟别的地方不大一样。别的地方想好后,就做了很多改革。但是从现在全国推出很多统一代码来看,有些要重来,不符合国家统一代码规则。深圳是符合的,所以我们走得比较稳妥,走得比较成功。谢谢!

  徐友军:我再补充一句。我们这个多证合一特别希望在座媒体帮助我们宣传在哪?我们之所以叫多证合一,我们实现了正面,纳什均衡。这是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是一个博弈论大家。在改革重大政策中,一定要做到正的纳什均衡,各方都得益。我们之所以那么多人愿意加入,没有加入的可能不太了解它的好处,我们是一个开放体系,一定有很多人加入。大家都觉得从这个体系中自己还是得到了一些好处。我自己感觉我们坏的纳什均衡比好的要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个坏的纳什均衡。社会治理中没有引起广泛注意,我希望媒体帮助宣传宣传,让政府管理者多研究研究这个理论,怎么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实践。不管管理对象还是合作伙伴,他有他的利益需求,他本身就是一个决策者,包括在座每一个人都在给自己做决策,不要把它看成阿斗,每个人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必须承认这一点作为前提,制定方案设计才能成功。这是比较大的问题。我始终认为政府管理中要引入这个理论。

  主持人:同志们,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到此结束。需要了解情况的,大家下来以后跟我们改革办再联系、再协调、再沟通。谢谢大家!

 

作者: 责任编辑: 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