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暴打女司机案开庭 伤者获赔4万出具谅解书
2015-07-28 14:10:29 | 来源: 新闻晨报
晨述 昨天上午,成都男司机张某暴打女司机卢某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该事件因前后两段视频的曝光,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被告人张某如今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张某最终将面临什么样的刑罚?法庭并没有宣判。
“怒路”后的暴行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在成都市娇子立交桥下,一名男司机开车将一女司机的汽车逼停之后,将女司机拖出汽车,当街殴打。其中男子施暴的过程就长达20秒的时间。男司机下手之狠,令人触目惊心。面对男子的暴打,女司机无法躲避,更无还手之力。这段视频在网上引发数万网友转发,网友们纷纷谴责男司机太过冲动,下手太狠毒。男司机停止殴打后,回到车内,反锁车门,启动车辆意图离开,却被围观的群众拦阻。
然而当男司机张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在网上公开之后,舆情发生了反转。这段时长3分03秒的行车记录,完整记录了从女司机卢某第一次变道、到双方互相“别车”、再到张某施暴前的全过程,正好是上述记录殴打视频的“前奏”。视频显示,张某驾车行驶在三环路靠右的主车道上。在他的前方10米左右,卢某的红色现代轿车行驶在张某左侧主车道上。在距离出口只有五六米处,卢某的车突然亮起了右向转向灯,随后便开始向右连续变道。张某紧急刹车,视频中还能听到张某长按喇叭。
在跟随卢某的车驶入出口匝道后,张某试图从卢某左侧超车,但卢某的车辆方向突然往左,张某再次按了一声喇叭,但未能超车。随后两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航天立交至娇子立交辅道路段驾车相互追赶、挤靠。张某在娇子立交桥下将卢某驾驶的车辆逼停,并将其拖出车辆驾驶室,摔倒在地,开始暴打。殴打结束后,张某将卢某散落在地面的财物捡起,放回卢某驾驶的车辆后,回到自己驾驶的车辆内,准备开车离开,却被周围的群众围住。群众报警之后,110赶到并将张某带回派出所。
当天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女司机获赔4万元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宣读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被告人张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自行进行了辩护。被暴打的卢某,左颧弓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经法医学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法庭并未当庭判决。
5月4日深夜,锦江公安分局曾公布张某的道歉视频。视频中,张某双手被拷,穿灰色上衣,他的脸被打上了马赛克。张某在视频中说,自己的粗暴行为酿成了大错,对此非常后悔。
记者还了解到,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及其亲属支付被害人卢某此次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人民币4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作者: | 责任编辑: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