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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湖口县双钟镇多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2016-01-26 10:36:32  |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公款钓鱼“钓”来处分

违纪问题通报

2015年10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

2015年9月26日,湖口县双钟镇镇长助理崔立波、镇武装部部长黄满年、镇干部李志宏等人到该县洪湖农庄钓鱼,事后要求该镇洪湖村党支部书记许政用公款支付800元钓鱼款。经湖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崔立波、黄满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志宏、许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三人支付全部钓鱼款。双钟镇党委书记周小匀,党委副书记、镇长柳守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华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事件回顾

2015年9月26日,洪湖村党支部书记许政接到一个“紧急”电话,他扫了一眼电话号码,是包村镇领导崔立波。许政似乎已经习惯了节假日接到许多这样的电话,心中迅速闪过几个疑问:“不知这次是什么事?是否吃午饭?”当村干部多年,他深知领导是不能得罪的,所以即便是中秋节这样的假期,他也不敢关机。

电话那头声音响起:“喂,许书记吗,我是崔立波,今天镇武装部部长黄满年、镇干部李志宏,还有我的一个朋友要去洪湖农庄钓鱼,麻烦你安排下啊!钓鱼款就记在你们村账上吧。”

许政当即心领神会。“嗯,小意思,我来安排,你们钓完鱼告诉我钓鱼款是多少就行。”

挂完电话,崔立波心情很不错。一大早,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等人先后到达洪湖农庄,开始钓鱼。中午,他们在农庄吃过饭后,崔立波就去休息了,其他人继续钓鱼,直到下午三点收工,共钓鱼40公斤,共计800元。

若是崔立波自己支付这笔钱,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一口气钓这么多鱼。农庄的老板黄祖喜也是村里人,大家都熟悉得很,于是崔立波立即拨通黄祖喜的电话,告诉他鱼款就记在村里的账上。黄祖喜虽然也司空见惯,但账还是不能马虎大意的,说得有许政的批条才行。

崔立波二话不说就给许政打了电话,黄满年、李志宏也在场。许政人在九江,心在湖口,对于他来说,领导交代的事情就必须给他办圆满,“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样的事情绝不允许出现。800元钓鱼款大不了就是一餐饭的费用,也不是什么太难办的事,所以电话里什么也没问,只说要有个发票。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纪委暗访组早将他们的这些行为尽收眼底,并拍摄下来。

●查处经过

2015年10月9日,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崔立波等人公款钓鱼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9月26日上午,你在哪里?”调查组工作人员问崔立波。

“哦,我记得好像在钓鱼。”崔立波犹豫了一下,心想公款钓鱼和某些腐败分子相比,又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总有商量的余地,所以只是简单撂下一句话。

“几个人,都有谁,自费还是公款?”

工作人员的话立即让崔立波愣住了,他被问得有点不知所措,心想:“难道他们有我们钓鱼的直接证据不成?不可能,公车私用我还相信,公款钓鱼可是一直没有被查处过啊!”

“我、黄满年、李志宏等几个人,当然是自费的。”崔立波知道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他还是很“公私分明”的,始终不肯承认公款钓鱼的问题。

“称一下多少斤吧”“等其他几个人的拿来再一起算钱”……工作人员终于亮出了“撒手锏”,在纪委暗访组提供的录音录像面前,崔立波傻眼了,他很懊恼自己刚才为什么自作聪明不如实交代问题。

在铁证面前,崔立波无法反驳,只能将事情真相和盘托出。

根据调查结果,经湖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崔立波、黄满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志宏、许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三人支付全部钓鱼款。双钟镇党委书记周小匀,党委副书记、镇长柳守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华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张虞冰 浩歌)

作者: 责任编辑: 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