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被查处
2016-04-05 11:19:37 |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揩公家油让他晚节不保
违纪问题通报
今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西湖区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蒋金洪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将个人名下的机动车车辆保险费2.3万余元和两名下属的机动车保险费共2.5万余元,全部在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和三墩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账上列支。经查,蒋金洪还存在其他问题。经三墩镇纪委研究,并报经三墩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蒋金洪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给予降级处理。
●事件回顾
早在2002年,蒋金洪就担任了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由于环卫站是事业单位,无法参与市场化经营,所以在2010年4月,三墩镇环卫站投资组建了三墩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实质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因此,蒋金洪掌握了两个单位的财务签字权力。
环卫站有很多垃圾车、洒水车等作业车辆,每年一到购买车辆保险的时候,蒋金洪都要签很多的发票。签的次数多了,蒋金洪便寻思着:自己虽然是事业编制人员,但车改后也没有享受车补,报点车辆保险费应该不要紧吧!打定主意后,蒋金洪便把负责环卫站车辆管理的下属叫来,吩咐他为自己的私车与环卫站的车辆一起购买保险,然后拿去给单位财务报销。
当财务第一次把包含着私车保险费的发票拿来签字时,蒋金洪不动声色地签了“同意支付”,心里暗想:这样果然没问题。不过替我办事的这个人会不会有想法?他也有私车,平时还经常跑来跑去用自己的车给单位办事儿,干脆把他的车险也在单位的账上给报了!此后,为了体现自己“一碗水端平”,蒋金洪将负责车辆调度维保和办理车辆保险事务的两名下属的私车也一并纳入了公账报销的范围。
●查处经过
2015年8月,有群众向三墩镇纪委反映环卫站管理混乱等问题,镇纪委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因为举报内容缺乏具体的线索,所以立即联系第三方对环卫站的账目进行审计,以便下一步核查。
2015年9月,三墩镇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蒋金洪在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进行了审计。2015年12月16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审报告。通过审计,发现环卫站内控管理薄弱,对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属于三墩环卫站和服务公司的部分车辆保险费在账上列支,缺少必要的佐证资料确定其合理性。
拿到审计报告后,三墩镇纪委第一时间向区纪委及镇党委进行了汇报,在区纪委的指导下,逐一询问相关人员做好笔录。通过查询环卫站的账目,找到车辆保险费报销的原始凭据,再以此为依据询问环卫站的财务人员,了解事情经过。
通过这番核查,调查人员基本掌握了情况,立即找到蒋金洪进行单刀直入的谈话。“这次审计发现环卫站和环卫服务公司有无关车辆的保险在报销,这个情况你知道吗?”“平时报销发票的流程是怎样的?”“浙AM 等几辆车是谁的?”面对调查人员的连连发问,蒋金洪一开始支支吾吾,继而沉默不语。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私车公养的问题。
“我以为在环卫站和服务公司报销一点车辆保险费不是大事,而且还把下属的情况也考虑了,思想上对这个问题确实没有重视,总觉得这么点小事不会被查到,存有侥幸心理。” 蒋金洪坦承。
在调查中,调查人员还发现蒋金洪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滥用职权等其他问题。调查结束后,蒋金洪作了深刻的反省,泣不成声地对办案人员说:“我还有两个月就退休了,工作了几十年,到头来晚节不保。现在我整夜整夜睡不好,我知道自己错了,希望组织上能宽大处理,再给我一个机会。”
可是他的悔悟来得太晚了。蒋金洪最终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降级处理。(孙美琴 蒋名璐)
作者: | 责任编辑: 高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