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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1家省直单位制定信访清单

2016-06-22 16:21:30  |  来源: 浙江日报

前段时间,金华一位姓胡的市民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反映土地纠纷。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对他反映的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涉及与他人的纠纷部分,引导其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另一部分信访事项,则引导到当地国土部门走行政途径处理。不久后,法院的裁定和当地的行政执法都有了结果。

能让该信访事项得到清晰的分流和处理,这得益于浙江省进行的一项信访改革——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截至目前,浙江省41家省直单位制定的信访清单,已经由省法制办审查通过。信访清单,是浙江省“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延伸,作为“四张清单”之外的“第五张清单”,将于6月底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市县也正加紧开展清单梳理工作。

长期以来,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楚、受理范围不明晰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进入信访渠道。

信访清单出炉后,信访事项的处理方式和责任界限更加明晰。拿着信访清单按图索骥,就能找到相关职能部门。

去年6月以来,浙江省各地各部门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根据权力清单,把散落于各种文件中的处理途径梳理出来,并与群众的信访事项进行一一对应,形成一张张信访清单,清晰、直观地呈现给群众和有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将有司法、行政和信访等3条主要处理途径。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事项,转给同级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当通过行政调解、裁决、复议、监察、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的信访事项,转给相关行政机关办理,通过相应行政途径解决;既不能导入司法程序,又不能导入其他行政途径的信访事项,则由信访部门承担。

在省人力社保厅网站,记者看到了一份已公布的信访清单:属于劳动人事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途径解决;属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途径解决;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涉及个人的有关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走申诉途径……何种信访事项,该由哪个内设部门受理,如何进行处理,均以条目形式列出,每一信访事项所对应的责任细化到条、落实到款。

“信访清单理顺了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厘清每个诉求的信访、行政、司法边界,形成各部门系统内职责明确、快速流转的处理反馈机制,将从入口处精准分流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沈吟 通讯员 宋一涟)

作者: 沈吟 责任编辑: 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