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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2016-07-25 09:29:46  |  来源: 中国网民族频道

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应当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深入甘肃调研后,针对甘肃少数民族人口多达240万人,而能用双语开庭的法官仅有7人的实际,提出要通过打造“三大基地”,从而加强民汉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着力解决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甘肃省法院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全省双语政法干警已有77人,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一、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建设存在的问题——以甘肃为例

1.人员编制短缺

工勤、网络技术、财务人员大量挤占中央政法编达30%以上,在案多人少、办案交通不便和少数民族地区复杂性等情况下审判人员编制较为紧缺。

2.人员补充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大多自然条件艰苦,很多审判实践经验较强的优秀法官因身体原因提前离岗,导致法官队伍力量削弱,新旧交替出现断层;二是法院系统任命法官要求严格,期限长,人员交流力度小,很多通过考试的优秀法官都会争取更好机会进入外系统发展,很难留住人才。

3.双语法官匮乏

因地域差异和人口分布,少数民族地区州市两级法院双语法官中具备较好双语能力(听、说、读、写)的人数较少,在藏区,很多藏族法官仅具备简单听说能力,无法完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面翻译。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存在这种情况。

4.配套资金短缺

现实情况中,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由于各种原因购买基本庭审设备的资金仍然难以保障,法院经费也往往难以全额拨付。财政扶持的严重不足、人力资源配套资金严重短缺,势必影响到法院人才队伍的吸引、培养、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1.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员招录计划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案件数量上升较快、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协调组织部门对中央政法编制及缺编、空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民族地区法院办案数量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招录办法,确保每年进人有序递增,满编招录。

2.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法官职业保障力度

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艰苦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在法官遴选时,可适当照顾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一定年限的优秀法官,同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统筹考虑法官的待遇问题,对于像甘南等既是高原地区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官因高海拔等导致身体状况不佳等原因,应在职业保障上适当给予倾斜。另外,要改善巡回法庭车内设计,确保干警人身安全。

3.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法官补员机制

一是完善干部挂职锻炼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各中级法院和条件较好的基层法院采取结对子的形式进行对口人员支援,到办案力量薄弱的基层法院帮助工作1至2年。二是建立统招轮换机制。将每年全省法院公务员招录到的人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地区州市工作1年,再回到招录法院工作,并形成轮换制度。三是建立选调生锻炼机制。各级政法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将为基层法院选调的法律专业人才纳入选调生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优秀应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少数民族地区州市工作。四是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每年招录一定数量的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生暂时到少数民族地区州市法院工作,由省财政发给一定的生活费,工作三年后面向这部分人中选拔法院工作人员,分配到有空编的法院。没有编制的法院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

4.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培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和少数民族双语法官的培训工作。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事关党和国家民族事业的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我国宪法和几部诉讼法律明确规定,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是各民族公民的诉讼权利。但是,现状却远远不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需要。目前双语法官队伍在整体数量和质量上的表现仍然与民族地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匹配。因此法院系统必须加大投入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尽快打造高素质双语开庭审判人才队伍,并据此妥善化解影响民族地区的各类矛盾纠纷, 增进民族团结。

一是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确保2020年前为甘肃省培养200名高素质双语审判人才。二是建立双语人才库。对现有人才进行摸底和甄别,把确实有培养前途的人员纳入到人才库中,严格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集中资源,集中时间,坚持分类、分级进行专项培训,着重培养双语人才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三是建立师资库。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精通藏汉双语的博士、硕士和具着丰富双语审判经验,并长期研究藏汉双语法律翻译的资深专家,构建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实践指导教师为主体的藏汉双语师资库,打造全方位的师资队伍;联合全国双语专家教授编撰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健全案例库、精品课件库,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网络教学,实现和最高人民法院筹建的双语师资库对接,资源共享。

5.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

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注重突出民族地区特点,拓宽少数民族地区州市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和范围,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的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选任到陪审员队伍中来,新增人民陪审员中应当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使人民陪审员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民主、促进法治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 责任编辑: 张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