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首页> 媒体动态

[人民网]天价拖车,趁“祸”打劫为哪般?

2016-08-02 09:20:26  |  来源: 人民网

近日,央视曝光了一例历经8个月还未解决的拖车费纠纷。去年11月,北京大货车司机王允礼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经救援公司拖车8公里,竟要收取拖车费12.87万元。今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未宣判。拖车费之天价,维权时间之长,对王允礼来说,无异于“二次车祸”。

先说执法细节。车祸发生后,王允礼要自行寻找救援公司,但交警不让,代他叫来北京永君顺达救援公司。原本国家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有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而现场交警违规的善后行为,挂钩天价拖车费的产生,难免不激发公众对官商“勾肩搭背”的负面猜疑。其中有没有“利益双簧”?事关政府公信力,需要交警部门回应公众关切。

再说救援过程。从法庭审理来看,该救援公司在王允礼不明价格的情况下实施救援,违反了程序规定;收取拖车的相关费用,超出同行公司价格的2至5倍不等,单是里程拖车价,也远远超出物价局的规定。此外,庭审出示的证据表明,该公司还存在收费欺骗现象。如果说攫取暴利是该行业的市场规律的话,那这必定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宗旨。

实际上,“天价拖车费”是个老话题。河北,15公里停车24小时收了2139元;湖南,不到20公里的路程需缴纳3.6万元的救援费用;广东,一起车祸的吊车费用就开出了 6万元……此类新闻频频出现在报端网络。梳理行业乱象,盖因有的地方公路救援服务进入门槛偏低,有的地方变相指定“沾亲带故”的救援公司,有的地方某一路段事实上被一些救援公司垄断。凡此种种,反映出地方贯彻国家规定没有落实落细的“堵点”,公共应急救援服务缺位的“盲点”,相关监管缺失的“痛点”。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关部门对问题麻木不仁。湖南对一起天价拖车费的纠纷处理,赢得了网友一致点赞:相关部门责成救援公司清退涉事员工,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追究车辆救援站负责人责任,将其调离岗位;追究救援公司责任,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万元。反观北京,从2011年起,媒体屡次曝光“永君顺达”救援公司收取天价拖车费的丑闻,直到现在,也不见有追责措施,变相地纵容了其趁“祸”打劫的行为。

遏制天价拖车费,不仅需要呼吁价格标准的出台,还需进行制度建设的努力。我们发现,每每碰到天价拖车纠纷,物价局总会说,他们只管开业审批,规定里程拖车价,自定价格不归其管辖。交管部门则说,无权干涉收费标准,标准应由物价局判定。互相推诿中产生了责任断裂。因此要对症下药,重续责任链条,就需进行顶层设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资本带上制度的紧箍。惟其如此,相关部门才能以有担当的管理为司机提供有温度的服务。

北京这起“天价拖车案”,还未宣判,王允礼仍需继续等待。但我们要看到,他已经为此事折腾了8个月,期间未能回老家过春节,生计受到影响。正义公平的阳光能否照耀,趁“祸”打劫的天价拖车还要横行多久,让我们拭目以待。但有个共识十分明确,莫让天价拖车费拖散了政府的公信力,拖走了司机群体的获得感。

 

 

作者: 宗国 责任编辑: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