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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要尊重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真性

2016-08-23 09:35:08  |  来源: 中国网民族频道

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人们通过qq、微信、各种网站信息的传播,以最快的速度把各个地方发生的事件传播出去,极其发达的电子通讯设备在各种新闻传媒的过程中,都会因为报道者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接收教育的程度不同,在编写和发送信息时总是带着一定的个人情绪或喜好偏向,从而误导了人们对事实真相的了解。为此,笔者拟以近两年来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出现的一些网络报道失实问题为例,就新闻媒体如何实事求是地报道民族传统艺术的原生性文化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尊重事实、严以用权:地方新闻媒体不可滥用职权歪曲事实

2015年9月22日中国苗族青年网发布了一则以《三都开端大典诸多报道失实:记者采访不“贴近”事实导致张冠李戴》的新闻评论,该文称“2015年9月20日,三都水族自治县举行了水族开端大典,应水族人民的邀请和政府部门的号召,苗族同胞1000多人参加了《苗族千人踩月亮》、《苗族古瓢舞》开幕式节目演出。为了这次水族盛典,1000多苗族同胞丢下秋收农忙,弃下老小家务,首顶烈日雨淋,打地铺睡地上,积极排练节目。开端大典表达了三都民族大团结,生动宣扬文化大繁荣,然而,却有媒体记者报道严重失实,张冠李戴,把苗族说成水族,无视苗族人民的情感表达,从这些报道,可以看出记者失责,失却职业良心。”文章后面附上报道失实的一些图片和文字。生活在这个地域的记者并不是不知道苗族与水族在传统服饰上的明显差别,而是在文字表达上歪曲事实,自然引起当地苗族的反感和网络上的批评。无独有偶,近日黔南某新闻媒体据说为了州庆活动的需要到三都县拍摄《苗族踩月亮》节目时,媒体中的某主任非要当地人认可承认《踩月亮》这个芦笙舞曲是吸取水族文化发展起来的,这一提法自然又遭到了来自当地苗族的极力反对。我们知道,苗族芦笙是苗族几千年来的传统艺术文化,在水族语言中称芦笙为“补缪”,翻译成汉语即为“苗族音乐”之意,但作为地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者,不尊重事实,这些做法都会影响到原本和睦相处的民族团结,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二、符号与传媒:在相关州庆和县庆活动里应当关注的问题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文化符号,如头饰、服装、舞蹈、音乐、建筑等等,各具特色。一些文化符号由于各个民族之间长期互相往来,也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性,如民族建筑文化、民族节日等,我们在传媒报道中都必须实事求是。2016年对贵州的民族自治地方来说,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以及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庆60年,因而在民族符号与传媒报道中要客观对待,不可随意歪曲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真性。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境内除了汉族外有布依族、苗族、水族、瑶族、毛南族五个世居的少数民族,而三都水族自治县同样有汉族、水族、布依族和苗族四个世居民族,每个民族文化在州庆、县庆中的展示是应该的,但同样不可以再出现类似前面这种张冠李戴的失实报道,或者在宣传广告中有意避开民族名称,将苗族改称为“芦笙族”等,这都是不恰当的。

媒体是社会的声音,是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气氛的重要工具。新闻舆论等相关媒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意畅通、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是我们当下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无论是在哪一个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我们都应当秉承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凭事实说话的职业道德、敬畏之心。

作者: 吴金承 责任编辑: 吴爱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