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将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传播新引擎
2016-08-30 09:20:37 | 来源: 中国网民族频道
2016年8月18日,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文艺晚会在京举行,历时一个月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正式拉开帷幕。自1980年起每五年举办一次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成为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伟大成就、展示各民族“手足相亲、手足相助”和谐关系的大舞台。
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传播作为“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而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
有数据显示,自2006年起,我国颁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372项,其中少数民族非遗477项,占总数的34.77%;在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1986名传承人中有少数民族传承人506人,占总数的25.48%,这两个比例均明显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
而另一方面,同汉民族和世界许多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一样,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在“全球化”、“现代化”进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传承与传播的问题。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文化多样性以及多元文化交汇融合所提供的源源不断的滋养构成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的独特魅力,也成为了今日我们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的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为条件,那么,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也必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的题中之意。
优秀传统文化既有物质层面的,包括古迹、遗存、饮食、服饰,也有非物质层面的语言文字、价值观、医学、艺术等等,“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的少数民族文化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文化多样性,而且也具有众多积极的现代价值。
诸如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等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在造福今天人们的健康与生活,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和价值观念也拓展了现代人的文化审美视野。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方,至今依然传承着的许多看似前现代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对于克服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标准化的大规模复制、人内心的孤独等现代性的负面向度具有深刻的启迪。
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在开展面向云南、贵州等民族地区“乡土文化进课堂、留村寨、出村寨”项目时,就曾尝试从当地传统歌、词、村规民约中间收集整理出一个具有在本地区具有普遍共性的乡土气息、适合中小学生文化故事读本,在此过程中,他们发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许多促进人的发展、积极向上的元素,例如赞美保护环境、提倡尊老爱幼等合理的行为规范、促进邻里和睦的乡规民约、有关健康营养等医药知识等等。
“互联网+”构成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重要的技术条件
“互联网+”时代 的到来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传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场景。
第一,“互联网+”技术丰富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形态和方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最好的方式就是实现大众化,根植于基层与民间是文化传承最厚重的基石。
在“互联网+”技术下,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网页等形式载体以及微博、微信、APP等技术载体等多元化的呈现形态,都使得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展示和传播形态更加立体、丰富、多元,从而争取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拥趸和粉丝。
一位从事西域历史问题研究的专家曾经有过一个既有意义又有意思的设想,他在调研中发现新疆环塔里木地区具有十分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但是在地广人稀的西北,这些文化遗存和财富既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展现。
这位专家希望借助今天的“互联网+”技术条件,对这些遗存和资源进行全面的调研、收集、整理,建立若干个专题信息库、图片库、数据库、信息库、人物库等等,从而进一步推动多元化运用、数字化储存、网络化传播。
在这一过程中,将分散的传统文化资源的孤岛链接进一个平台之中,这就有助于文化产业、研究者、保护者等不同需求群体更好的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价值。
第二,“互联网+”所激荡起的文化产业创新繁荣热潮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契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
“互联网+”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而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当下的语境和生活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想象力和可能性,不仅有助于提升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效果,也可以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例如,四川省政府就把搭建“互联网+”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四川区域)服务平台当作一个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着力点。
第三,“互联网+”提供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的跨界协同平台。“互联网+”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价值观相适应的技术形态,它在源源不断的创建出“关系链接”,搭建起跨界协同的平台,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实践者、研究者、传播者、爱好者等分散着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这种跨界整合和互联互通对于分散于广阔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或将为克服民族地区地理区位辽阔、分散和偏僻的空间限制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2015年,云南省玉龙县黎明乡的黎光完小、美乐完小两所小学策划了一个项目,该项目通过邀请本地少数民族民间艺人走进课堂教授学生傈傈族的传统民族乐器、舞蹈、语言文字、手工艺等,以期让少数民族文化得到在地化的传承。
但他们遇到了资金瓶颈,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为他们支了一招——网络众筹,结果使用众筹的方式仅一周就筹齐了所有款项,这正是互联网公益的优势和力量。
一位少数民族青年就曾感慨“那每一片土地上滋养积淀的知识智慧历史都是很重要的部分,除了传承人之外,这些知识掌握在社区里许多人那里,那么最基础的收集记录显得尤其重要。
这样的收集整理需要来自社会公众专业性的体系支持,也需要社区许多力量和社区以外的参与”,无疑“互联网+”正在使这种多元力量的跨界参与变为现实。
在对外交流与国际传播中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表达“一体中华的多元”和“多元中华的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特质的媒介,将提供给我国公共外交与文化交流丰富资源。
众多民族不同风格的民族服饰、传统舞蹈、原生态音乐,这些都是具有震撼力的打动人心的文化呈现形态,将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我国公共外交与对外交流的格局之中无疑对于沟通人心、化解偏见、增进理解具有十分奇妙的效果。
目前,中国正在倡导基于“互联互通”原则的“一带一路”,以打造沿线国家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将是一条蕴含着丰富东方智慧的超越西方模式的新全球化道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又与国家地理上的边疆区域相吻合,众多国内少数民族与国外民族“跨境和平共居”,那么围绕“一带一路”的民心相通工程,少数民族的对外民心沟通、文化交流就有很多大有可为之处。
此外,“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或将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提供新的契机。
(作者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河北大学副教授、团中央“青年之声”专家团成员)
作者: 朱峰 | 责任编辑: 张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