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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全流量计费新模式值得推广

2016-09-05 09:49:55  |  来源: 北京晨报

原标题:全流量计费新模式值得推广

记者从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获悉,山东电信全面启动全流量计费新模式,将语音、短信统一折算成流量进行计费,且语音与流量可相互自由转换,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9月4日新华网)

毋庸置疑,随着4G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手机用户消费特征由过去2G、3G时代的语音为主、流量为辅,逐渐呈现以流量为主、语音为辅的新模式。与之相伴的是计费模式没有跟上形势、弊端重重,无疑,这是一种经营理念滞后,更是一种资源浪费。

面对着用户模式的改变,手机资费如何进行计费模式的变革,如何进行流量经营,不仅对于通信运营商竞争与发展至关重要,也事关手机用户的切身利益。今年7月份召开的“第八届智能终端及移动互联网产业高峰论坛”上,中国电信董事长杨杰宣布,中国电信将率先推行全流量计费,并逐步取消长途漫游费。

据悉,所谓全流量计费,指语音、短信全都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折算为流量计费,用户购买的流量有效期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不清零。既简化了套餐,又解决了套餐有时流量不够用、语音却用不完的情况。可以说,此举是行业首创,更成为运营商计费方式变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更是打开了三大运营商流量经营的新时代。

面对国家“提速降费”的要求,公众就需要这些实打实的惠民举措。不过,笔者以为,步子不妨再大些。比如,购买的流量有效期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不清零,有效期后就会清零;作为用户花钱买的流量,何时用、用多少,自然由用户自己说了算,运营商只需要提供服务即可;而设置“有效期”,显然对用户不公平。因此,就不妨将流量有效期取消。

可以说,提速降费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也关系着“互联网+”在经济转型升级时期能否更好地产生“乘法效应”。全流量计费新模式,是“提速降费”进程中的一小步,虽小却也令人欣喜,更有着示范借鉴作用。这也说明着,面对市场竞争,不仅要“倒逼”转变,更需要“主动”求变,才能适应市场规律,赢得更多人气与发展机遇。

 

 

作者: 杨玉龙 责任编辑: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