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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9-12 10:41:38  |  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周平  |  责任编辑: 孙宇

原标题:旺苍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满足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检察机关不能神秘化,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四川广元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海国在谈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产生构成和工作职责,对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内容上,要围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先进典型、重大活动、特色工作等内容做好常态化信息宣传,围绕重特大犯罪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专题性法律宣传,围绕群众关切、社会舆论做好舆情引导宣传。”邓海国说介绍说,在形式上,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接受媒体专访、答复问询、网络互动等方式,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介绍立场观点、法律法规、工作举措等信息。

此外,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新闻发布的管理上,也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政治处协调推进、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各内设机构信息撰写、定期报送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报请审批、组织实施的程序规范。同时,还规定新闻发言人要严守宣传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随意更改发布会内容,做超出发布范围的解释、说明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