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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的新闻发布方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6-11-22 09:19:13  |  来源: 光明日报  |  作者: 周光凡  |  责任编辑: 孙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作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部分,新闻发布工作越来越彰显出其重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的命题,为新闻发布制度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权威的方向和指引。

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的根本宗旨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政府新闻发言人是代表政府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信息服务者。所以,决策透明是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基础。当新闻发言人发生角色冲突时,应以是否有利于满足公众知情权作为解决角色冲突问题的第一衡量标准。

民心是政权的基础,民心向背关系政权安危。与新闻舆论工作直接相关的新闻发布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回应工作。同时,新闻发言人要跟踪把握国家政策法规的最新变化,熟稔中央领导的指示和讲话精神,知悉境内外媒体的舆情信息,保证自己掌握最大量、最真实的信息,以自己的知情保证公众知情。此外,要鼓励建立容错机制和免责机制宽容和保护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积极性,消除发言人对因言获罪的心理负担,媒体也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宽容。

2015年,国务院新闻办对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提出建立“4·2·1+N”新闻发布模式的“刚性要求”。“4”,就是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新闻发布会,每年4次;“2”,就是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1次,每年2次;“1”,就是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1次。“N”就是指发生重大社会关切和重大突发事件时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此,我国各个层次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构和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按照这样的刚性约束来规范自己的新闻发布工作。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了促使所有领导干部更积极主动地和媒体沟通,领导干部不能把新闻发言人作为拒绝媒体采访的挡箭牌。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该地区、该部门、该单位天然的首席新闻发言人,领导干部应授权新闻发言人在必要的时候安排自己出席新闻发布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领导与传播研究中心副教授 周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