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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加强基层开展民族基础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09 13:01:57  |  来源:安徽省民委  |  作者:王瑞芳  |  责任编辑:王瑞芳
    近年来,安徽省宣城市高度重视基层开展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在基层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出实招、谋实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事有人管”。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确保民族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能抓到基层、落到实处。所辖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均单独挂牌、经费独立核算,并配备2至4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明确有党政领导分管民族工作;全市共配备95名乡镇(街道)民族工作助理员,886名村(居)民族工作信息员;县、乡、村三级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真实畅通。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也分别调整充实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担负起对民族重要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全市上下还进一步完善了由统战、公安、民族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召开例会,分析工作形势,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研究解决问题。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工作应对有力、措施得当,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实现“敢管会管”。将民族工作课程列入全市干部教育主体班次教学计划,两次邀请省民委领导为学员授课,市民委负责同志5次为学员授课。2015年研究制定了全市民族基层“三级网络”培训总体方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计划用三年时间对乡镇(街道)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助理员和重点村(居委会)民族工作信息员开展全面轮训。截止目前,各县、市、区民宗局干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干部近180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编写并配发了《宣城市基层民族工作手册》,采用问答的形式列举了77个与基层民族工作实际联系紧密的问题,便于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查阅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