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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稳步实施社保惠民工程

发布时间: 2017-03-10 12:45:44  |  来源: 新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  作者: 王瑞芳  |  责任编辑: 王瑞芳
    新疆坚持社保惠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截至3月1日,累计赔付1186人7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并轨,将覆盖全区1400多万参保群众;实现了与陕西、海南等8个省市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由“五险”变“七险”,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区社保惠民工程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我区将继续完善和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完善经办流程,实现应赔尽赔;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政策,确保年内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区社保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迄今,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已先行完成整合工作外,全疆各统筹地区已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今年开展试点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如期实现制度并轨且运行平稳。

据悉,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并轨将覆盖全区1400多万参保群众。整合并轨后,我区由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转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公平,服务更规范,各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药品的目录将更加宽泛,所有城乡参保居民总体待遇会有所提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区在实现疆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与内地省市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截至2016年,我区已与10个省市签订协议,先后实现了与陕西、海南等8个省市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去年12月,我区被国家列为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接入省份,目前已正式接入国家平台,并依托国家平台实现首例跨省结算。

2016年,我区首次同步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惠及全区92.2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32.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长7.4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长5.9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其他社保待遇也在持续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公平性的不断增强,进一步提升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2017年,我区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更多的法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保;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现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参保率两个10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全员参保,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各族群众撑起幸福生活的“保护伞”。(文/李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