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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健康扶贫需更多给力政策

发布时间: 2017-04-11 09:58:44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钰

——来自全国政协委员菊红花、法蒂玛·马合木提的呼声

4月5日晚8:30,记者如约电话采访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政协副主席菊红花。

回答记者提问前,她先提了一个请求——帮她找一下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杨金生的电话,杨金生是医卫界委员微信群的群主,希望他把自己拉进这个群里,目的是向各大医院院长和医药企业领导求助。

菊红花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亲朋好友,而是为乌兰县茶卡镇一个27岁的蒙古族小伙子。

他叫苏力得,生在一个普通的农牧民家庭。菊红花介绍,3年前,苏力得因为双肾萎缩、衰竭,在北京解放军第309医院接受了肾移植手术,花费数十万元,全家立刻陷入贫困。

然而这只是开始。术后苏力得每个月都要到北京复查,还要服用3年的抗排异药物,这些药全是进口药,平均每月花费近万元。

4月5日,菊红花随海西州政协到茶卡镇调研,走进了苏力得家。为了给他治病,目前全家欠债近20万元。“他的母亲含着眼泪说:‘亲戚朋友都借过了,以后借不出钱了,我儿子看病吃药怎么办?’”

菊红花对记者说,4月6日,苏力得怀揣着借来的医药费再度去北京复查,而苏力得下个月还能否凑够去北京的钱,他本人也不得而知。

得病如墙倒,更何况得了大病!从全国来讲,因病致贫是所有致贫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摸底调查数据显示: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排在第一位。

“因病致贫在少数民族地区更为严重,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尤其要加大少数民族健康扶贫的力度!”菊红花说。

9户贫困户中超半数因病返贫

乌兰县是青海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县,全县3.8万人口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311户。该县过去两年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6年底,已基本实现全县贫困人口脱贫摘帽。

不过,菊红花说,有部分贫困户属于游走于国家贫困线以上的边缘户,家庭收入并不稳定,稍有变故就很可能再度返贫。根据统计,全县确定了68户为贫困边缘户。其中,部分已经返贫,主要原因就是患病。

4月6日,菊红花在乌兰县铜普镇察汗诺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有350户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有9户,脱贫之后有6户因病返贫。

“缺资金政府可以提供,缺项目政府可以帮助引进,缺技术可以培训,可如果人生病了,干不了活儿,脱贫致富就是痴人说梦啊!”菊花红说。

对于菊红花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新疆法蒂玛律师事务所主任法蒂玛·马合木提深以为然。

法蒂玛是乌孜别克族人。2010年,在她提案建议下新疆塔城地区成立了乌孜别克族文化交流协会,有200多名会员。

“平常我们交流比较多的除了民族文化之外,就是教育、医疗等民生话题。有不少人反映,得病特别是大病对家庭的影响很大,有些家庭因为一个人得病,马上陷入贫困。”法蒂玛说。

在塔城市区以东40多公里处有新疆最大的牧民定居点——齐巴尔吉迭新区。去年,法蒂玛在此调研时到了乌孜别克族老汉苏塔汗家。当地政府给他家分了住房和耕地,经过几年的经营,全家生活比较美满。可这一切因为苏塔汗突发脑卒中瘫痪在床而发生了改变。为了给他治病,全家的积蓄花光了,儿媳妇要专门伺候他,儿子也没心思种地,最后干脆把地租给了别人,自己打工,但收入并不稳定。

类似问题在塔城市二工镇二工村也有发生。法蒂玛去年到了该村司马依家。他家条件原来也不错。可司马依的老伴不小心骨折了,当地治不了,只得转到乌鲁木齐。祸不单行,司马依为老伴骨折着急,因突发脑卒中而离世。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陷入了贫困和悲痛之中。

法蒂玛对记者说,乌孜别克族人口虽然只有不到2万人,但这是一个勤劳智慧的民族,经商的人比较多,所以贫困比例很低。然而,再好的日子也禁不住疾病的打击,在她近几年的调研考察中了解到,新疆少数民族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可以说占到了所有贫困因素中的首位。

同为少数民族界全国政协委员,法蒂玛和菊红花不约而同地思索着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水平依然偏低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了97%以上的农村居民,而且我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

特别是大病医保,从2012年试点到2016年底,已经在全国推开。在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2016年,大病保险已覆盖10亿多城乡居民,当年累计赔付资金已超300亿元。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的比例,全国平均是70%左右,有的省份更高一些,像青海等地达到了80%。

按理说,现有的大病医保力度已经相当大了,可法蒂玛表示,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大病医保实际报销水平整体依然偏低。

这里有几个因素———

一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大病、慢性病患病率升高,这些疾病的治疗花费较大。以肿瘤为例,手术加放化疗费用,二三十万元很正常。

二是报销范围较小,报销渠道较窄。大病医保报销要在政策范围内,有病种限制,而且是住院费用报销。同时现行药品资源配置农村患者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种类较少,二级及以上医院,针对重大疾病的不少药物都是进口药,不在报销范围内。有些长期慢性病患者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费用主要由个人自付,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后负担依然较重。

三是民政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这两项制度也是建立在医保三项目录内,对报销人群也有限定,一旦居民、村民患重大疾病,也可能因病致贫、返贫。

菊红花介绍的苏力得的例子更为典型。虽然新农合和大病医保对他的住院费进行了部分报销,也享受了6万元的医疗救助、去年县里2万元的临时救助和2000元的扶贫专项资金支持,但是他3年内的每月近万元的抗排异药物无法报销,所以依然不能完全改变全家因病致贫的命运。

县级医院只能做阑尾炎等简单的普外科手术

西部一些地区的医疗水平依然偏低,很多常见疾病在县级医院无法处理,只得向上级医院转诊。而这也加重了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负担。

菊红花说,乌兰县人民医院是全县最好的医院,可至今除了能开展阑尾炎、胃穿孔、胆囊炎等基础的普外科手术,其他如心脏介入、溶栓以及东部地区县级医院常见的一些微创手术等,目前还做不了。前不久,有两位脑卒中患者,因为县级医院处理不了,其中一个在医院去世了,另一个在转往400公里外的西宁市途中也去世了。

原因很简单,西部一些地区缺少高水平的医生。1996年~2006年,菊红花曾经工作过的乌兰县蒙医医院没有进过一个新人,更不用说引进本科、硕士医学毕业生。前几年医院招聘了一名护士和蒙医药剂师,可在前年和去年,两人找机会都调到了州医院,基层医院成了“培养和输出人才的摇篮”。

而在法蒂玛所在的塔城市,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形成的医疗技术洼地很难在短时间内填平,当地群众很难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了寻求治疗,他们只得转到省会城市的大医院,甚至跑到数千里之外的北上广等大城市。”法蒂玛说。

到外地就医就意味着医保报销比例的降低。菊红花介绍,目前青海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70%以上,在拿到县级医院转诊证明后,患者可以转到省级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50%。如果要转到北京,这个报销比例还要低一些。“一旦使用药物不在医保目录内,患者负担会明显增加,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在法蒂玛看来,得病的连带效应不可忽视,在医疗保障有限的情况下,往往是一人得病,全家遭殃。一方面患者本人劳动能力下降或者丧失,致家庭收入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家中其他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也因需要照顾病人相应减少甚至放弃务农务工的机会,导致整个家庭减少或失去经济来源,增加了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特别是大病患者到省会城市或者出省就医,更加重了就医负担。

菊红花给苏力得算了一笔账,他每个月的药费在8000元左右,从乌兰县到北京往返一次的路费就在2000元左右,这还不算食宿费。

让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受益大病救助制度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因病致贫是脱贫攻坚路上一块最重要的“绊脚石”。要想把这块“绊脚石”搬开,需要更多给力政策。

法蒂玛建议,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把对口援疆、援青纳入扶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任务;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的精准识别工作,做到时时监测、动态管理。可考虑建立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内容包括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情况、社会救助项目、救助频次和金额等信息,实现信息联网共享。

她还建议,进一步提高大病报销水平,扩大报销病种。对于贫困户,应该建立差异化的报销政策,做到应保尽保,降低其医疗负担。国家应设立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在报销上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倾斜,降低少数民族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菊红花则建议,简化大病医保报销的手续,同时形成政策合力,用精准保障为民生“托底”。应该整合人社医保、新农合、民政救济、工会救助、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金、社会捐助资金等资源,提高医保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长远之计,还要重点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有效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

“既要‘输血’,也要‘造血’。”法蒂玛建议,通过医联体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更重要的是,采取定向培养、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并通过激励机制,为基层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下”的高水平的医疗队伍。

“治病不如防病。从整体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百姓的疾病预防意识较低,各级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加大投入,从源头上降低慢性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病率,这也是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菊红花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