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商务厅(局)、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和深化网络市场协同治理,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现将《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