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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涵盖三大类近百家

发布时间: 2017-06-09 15:47:17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亢舒  |  责任编辑: 刘攀

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涵盖三大类近百家

坚持分类指导,体现全覆盖、差异化和协调联动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建设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区域示范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基地等三大类近百家。

据介绍,去年5月份,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批准建设了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在创业创新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地方、高校院所和企业再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沈竹林介绍,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将达到近百家,包括区域示范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基地等三大类。

沈竹林介绍,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在示范布局上将坚持分类指导。区域示范基地的核心任务是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通过搭建政策服务平台,重点解决基层审批多、投融资渠道不畅、政策不落地等问题,形成良好创新创业生态;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的核心任务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通过搭建一批人才培训、成果转化、公共研发服务等支撑平台,解决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教育相对薄弱、人才培养和流动障碍等问题;对于企业示范基地,核心任务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振实体经济。通过建立一批企业内部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企业之间数据和创新资源共享平台,解决大企业存在的组织模式僵化、创新活力不强、创新创业资源不共享等问题。

沈竹林表示,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将注重体现全覆盖、差异化和协调联动。首先,体现全覆盖。在空间布局上,第二批争取做到区域全覆盖,在每个省级行政区域至少布局一个;在产业布局上,坚持一二三产业全覆盖,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全覆盖;在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上也要做到全覆盖。

其次,体现差异化。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的选择上要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特点,欠发达地区要通过找准定位,通过“双创”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结构优化。

最后,体现协调联动。不同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示范基地等之间要通过交流互动,让创新创业资源自由流动。

据介绍,首批28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打造了中关村、深圳湾等一批“双创”高地,树立了航天云网、海尔集团、阿里巴巴等一批双创品牌,探索了“基地+基金”“园区+资本”“五位一体创业教育”等一批“双创”制度模式。(记者亢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