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2016首页> 政策信息

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17-06-20 15:07:0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段桂兰  |  责任编辑: 孙宇

近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化司在京召开会议,总结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第三方评估意见,安排部署2017年试点工作。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首次选择浙江、福建、湖南3个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继续在浙江、福建、湖南开展试点外,增加山西、辽宁、湖北、重庆、甘肃、新疆、青岛开展试点,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拓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资质条件认定的有效渠道,加速农机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

2017年试点机具品目的选择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现状与省域内农业产业需求,重点选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化肥深施以及饲草料、马铃薯生产等方面所需的农机创新产品,探索开展补贴的路径和方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注:2016年补贴政策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2.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段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