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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推出“海峡博士后计划”

发布时间:2017-07-02 19:19:08  |  来源:福州日报  |  作者:张铁国  |  责任编辑: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试行)》,计划引进或选送一批承担有重要科研创新和产业化价值项目的优秀博士来我省或赴台湾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推动两岸博士后学术技术和人才项目交流,促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资助具体包括三类。A类:引进优秀台湾博士来闽做博士后研究工作;B类:我省设站单位和台湾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工作至少1年(含1年)在台完成;C类: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项目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需要到台湾开展短期访学研究,或参加在台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按照计划,每年将引进培养“海峡博士后计划”人选50人~80人,资助标准为:A、B类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25万元;A、B类社文科每人每年20万元。A类资助期限2年,B类1年。C类1个月以内的1万元,1个月至2个月的2万元,2个月以上的3万元。参加在台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0.5万元。举办两岸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活动的单位或机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引荐优秀台湾博士的个人或机构,按引荐博士专业,给予2万元或1.5万元奖励。(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