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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取消84项部门证明 包括低保、社保

发布时间:2017-07-10 09:13:19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沙雪良  |  责任编辑:刘攀

原标题 北京拟取消84项部门证明


  涉及低保、社保、医保、结婚登记等部门,5项拟直接取消,79项调整办理方式


  在去年取消1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基础上,北京市又对部门之间互开互要的84项证明,研究提出取消调整方案。即日起至7月14日18时,该调整方案在首都之窗公开征求企业和市民意见。


  这84项证明涉及广泛,包括低保、社保、医保、结婚登记、申请小客车购买指标、收养子女、中医医师资格、土地招拍挂、申办彩票销售网点、设置医疗机构、宗教团体设立等。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企业和市民意见,做出相应修改和完善。


  成果


  去年取消129项 基层开证减四成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6年5月以来,北京市持续推进削减证明、便民利企专项行动。2016年底,市、区两级公布取消调整了1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得到了广大企业和群众、基层单位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取消129项证明后,基层开证明减了多少?市政府审改办负责人介绍,以广外街道办为例,清理证明前一年,共开具各类证明1.8万余件,清理后半年下降到5000余件,年办理量下降了44%。


  目标


  从“群众来回跑”变“部门协同办”


  今年以来,北京市在继续深化基层证明清理的同时,重点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全面调研摸底,目前,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共240余项,涉及32个部门和单位,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影响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社会反响强烈。


  按照“成熟一批、先清一批”原则,近期,市政府审改办集中力量对20个市政府部门主管的84项证明进行专项研究,并拟定了取消调整方案。其中5项证明直接取消,另79项证明取消后调整为通过其他方式办理。


  79项中有30项持现有凭证可办,23项变更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23项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从“群众来回跑”变为“部门协同办”。


  亮点


  接地气 首增公开征求意见环节


  与去年首批取消129项证明不同的是,今年取消84项证明,增加了公开征求各界意见的环节。


  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形成这批取消调整方案,审改办会同各相关部门,逐项对证明名称、设定依据、管理意义、开具单位、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并采取发函征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过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本次在更大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是为了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使各项改革措施更加接地气。“改革的核心,就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服务型政府。标准就是老百姓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


  ■ 解读


  5项证明直接取消


  设彩票销售点不再需要5万存款证明


  本次拟取消调整的84项证明中,有5项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或实际管理意义不大,直接予以取消。


  目前,科研人员申请科普类作品科技奖项需提交由出版单位开具的作品出版质量证明,这类证明属于政府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将予以直接取消。


  企业申请设立彩票销售网点时,需要提交由银行出具的有5万元存款证明。“这类证明难以保证企业具有相应资质,属于没有意义的证明,拟予以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这位负责人说。


  另外三项拟直接取消的证明均针对“农村劳动力人员”,分别是:因出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劳动教养、判刑,申请办理注销转移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出境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和被劳动教养、判刑的证明。


  30项可持现有凭证办理


  危化品运输许可持已有产权证可办理


  在79项拟调整办理方式的证明中,有30项依据现有证件、凭证可办理。


  目前,企业申请新建畜禽屠宰场、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办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宗教组织申请设立宗教团体、设立宗教院校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产权方出具的相关场所的产权证明。


  “这类由产权方开出的证明,可信度比较低。”审改办相关负责人称,通常情况下,产权方已持有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完全可以证明有关场所的性质和权属。这类证明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办理。


  此外,外商申请设立变更外资企业,以及内资企业申请相关生产资质时,现在需申请人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关完税证明,有的还需提交人社部门盖章的员工缴纳社保金名单。这类证明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已有缴税凭证及通过互联网自助打印的社保金缴纳对账单办理。


  23项只需提交“书面承诺”


  农转非人员失业登记不再加盖三级公章


  23项证明事项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


  如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要求提交相关体育器材的质量检验证明;民间艺人申请民间工艺大师认定时,要求提交居(村)委会开具的艺龄证明等。


  “这类证明往往难以开出,有的根本没法开,让申请人十分为难。”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像这一类证明拟调整为“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协议或声明+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办理。


  再如,农转非人员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需申请人持《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先后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区人社局加盖三级的公章。今后这类盖章环节拟全部取消,也调整为上述方式办理。


  26项内部核查、网络核验


  申请专利商用资助,无须自费印制专利登记簿


  以外省市建筑企业申请办理在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分包合同变更、施工队长信息登记等事项为例,需先到本省市驻京建管处初审并盖章,再到北京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这类证明的初审盖章环节拟全部取消,调整为市住建部门与相关驻京建管处直接对接、内部核实,不需来京企业往返跑。


  再如,目前,北京市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商用化资助,需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费印制近三个月专利登记簿(副本),以验证相关资质。


  “从实际看,该专利资质属于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拟取消这类手续,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核实办理。


  前述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核实的共有23项证明。


  最后,还有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调整后,企业申请购买小客车指标期间,如果名称变更,将不再需要提交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办理。


  “目前,市工商部门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对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向社会公开。”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这类证明拟调整为交通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核验办理。(记者沙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