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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广西举行加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1-17 10:01:15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今日(10月31日)上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广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景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周文、规划处副处长黄国军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主持发布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

大家上午好!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之际,欢迎大家出席广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闻发布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为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区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守住我区的生态优势。

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景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周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黄国军。我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发布会邀请到中央驻桂、区直和南宁市主要新闻媒体。

今天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介绍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新要求;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陆景宇介绍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要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景宇: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广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闻发布会。我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尤其是砂石资源,在全区矿山结构中,砂石矿山约占采矿权总数量的38%,从业人员达到2.33万人,设计生产规模总计达2亿吨/年,实际年产矿石总量约1.8亿吨,年工业总产值约49亿元。砂石资源开发有力地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去年媒体先后曝光了我区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和合浦海岸线采石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广西反馈问题指出采石问题破坏环境群众反映强烈。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归纳起来我区砂石资源开发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规划调控能力不强。二是开发布局不够合理,未形成规模化开采格局,大中型矿山占比较低。三是露天开采对环境影响较大,私采滥挖等现象让群众反映强烈,遗留的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区要制定出台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调研区内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现状,赴广东、浙江、贵州等省学习了区外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8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9月30日,批复同意《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并要求以国土资源厅名义印发。目前,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均已发布实施。

全区砂石资源专项规划根据新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全区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新的统筹安排和部署:一是优化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保护遗迹、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禁止采矿的区域,划定了252处共约2.6万平方千米禁止开采区;划定了14处建筑用砂石重点开采区和20处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将之建设成为全区砂石资源开发的示范区和重要供应基地。二是大幅减少矿山数量,到2020年全区砂石采矿权总数控制在996个以内,比2015年减少约30%。三是大幅提高生产规模,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实行100万吨/年(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本级城区)、50万吨/年(其它设区市本级城区)、20万吨/年(县城所在镇)、10万吨/年(其他乡镇)等四种差别化的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到2020年大中型砂石矿山比例达到12%以上。四是满足市场需求,到2020年开采总量预期达到3.55亿吨,其中建筑用砂石2亿吨,水泥用灰岩1.55亿吨。五是强化环境保护,严格环保要求,提高了环境保护准入和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提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比例达到20%以上。

实施意见主要解决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如何在保护中开发和谁来实施等三个主要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意见:一是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矿业开发空间布局;具体提出优化矿业开发布局、严格管控保护区域、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件3条措施。二是坚持源头管理,严格采矿权合理有序投放;具体提出科学设置采矿权、科学确定矿区范围、规范出让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审批采矿权4条措施。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构建资源配置新机制;具体提出全面落实市场配置资源制度、完善矿业权公开交易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3条措施。四是强化生态和环境保护,促进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具体提出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建立采矿权退出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和谐矿区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力度4条措施。五是创新监管机制,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具体明确了市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健全压覆重要矿产协调机制4条措施。

在编制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同时,我厅同时部署开展了市、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作为试点的合浦县砂石资源专项规划在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发布前已印发实施。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发布后,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做好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衔接,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规划的批复实施。

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之际,希望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加大宣传我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正面引导,为矿产资源的集约开发、绿色开发多做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

谢谢陆副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请记者朋友们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广西新闻网记者:漓江流域、合浦海岸线违规采石问题曝光后,国土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周文:

2016年,媒体先后曝光了我区漓江流域、合浦海岸线违规采石问题,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马上抓好问题核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此,我厅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了以下工作:

(一)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步抓好漓江流域、合浦海岸线等问题集中地的现场整改。

合浦海岸线违规采石整改方面:一是合浦全县全部关停了违法违规采石场碎石场;依法查处破坏环境案件,对19家违法违规采石场和29家碎石场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加快生态修复。指导合浦县制定了环境恢复底线方案;实施矿坑生态修复;修复受损红树林和海堤;修复受损道路;同时引进资金实施矿坑开发利用水产养殖项目。

推进合浦才是问题整改同时,桂林市漓江流域已全部关停了漓江风景名胜区内18家采石场并实施了生态修复;崇左恩城和下雷两个自然保护区的5个采石场已全部关停并实施了恢复治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其它涉及自然保护区的23个砂石土矿山也全部关停到位;对岑溪等地因采石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开展了专项整治,整改不达标矿山一律停产整改。

(二)实施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首先对合浦实施砂石资源专项规划试点,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5月5日我厅批复了合浦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方式减少矿山数量提高生产规模,减少对环境承载力的影响。规划在合浦拟建设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矿山,争取仅用1-2座砂石矿山满足合浦县及北海市建筑市场需求。在合浦专项规划基础上,全区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经过充分论证也于今年9月13日发布实施;同时市县砂石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也在今年全部完成。

(三)以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2月份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1号),严格规范露天开采非金属的监管,避免露天采矿引发新的环境问题。4月份印发了《广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桂国土资发〔2017〕18号)梳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存在的问题,维护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厅在10月20日又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国土资规【2017】6号),提出了系列具体措施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今年,还要拟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的开发监管,目前已起草了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论证后印发实施。

光明日报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在创新监管机制、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周文:

通过我刚才的介绍,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也应该看到,我们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出台了系列新的措施和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中关于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为了落实好新政策,《实施意见》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面规定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明确了市、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构建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矿产开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各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加强信息沟通,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新机制。

二是强化中介服务监管。鉴于国家取消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后,如何加强对地勘单位、评审和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及行业专家的管理,专题拟定一条建立行业自律管理、诚信登记、信誉等级公开和惩戒、淘汰等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出租用、入股等方式解决矿山临时用地问题;改进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成制度,将采矿权出让所得收益向基层倾斜;对于低风险开发矿种和地质条件简单的小型矿山,实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3个方案合并编制。

四是健全压覆重要矿产协调机制。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处置较难问题,提出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协调建设方和矿业权人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启动评估或仲裁程序解决。

广西电视台记者: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请问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对今后砂石资源的开发指导思想是什么?提出了砂石资源开发的哪些条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黄国军:

规划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营造“三大生态”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着力推动砂石资源开发“控总量、优布局、提规模、调结构、绿开发”,形成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开发格局,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了4个方面的准入条件:

一是空间布局准入条件。砂石资源矿山设置空间上要符合规划的开采分区要求,矿山要位于集中开采区或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内,且预留有相应的采矿权数量指标。

二是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实行100万吨/年、50万吨/年、20万吨/年、10万吨/年等四种差别化的最低生产规模准入条件,水泥用灰岩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有利于推进砂石开发规模化发展。

三是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主要从环保审批手续、粉尘扬尘管理、噪声控制、废水废石排放管理、凹陷露天开采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是安全准入条件。主要从安全审批手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开采方法、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技术生产工艺等角度提出要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请需要做进一步了解的记者朋友会后与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联系,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