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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黑龙江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7 14:13:05  |  来源:黑龙江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2017年11月8日,黑龙江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8日上午10时,黑龙江省政府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吴小平副厅长、王国黎副厅长,以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阵、救灾救济处处长高广庆出席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王国璇主持发布会,具体实录如下:

主持人王国璇:

各位记者: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是记者者,是记者们的节日,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

前一阶段,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请来了省民政厅吴小平、王国黎两位副厅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陈阵处长、救灾救济处高广庆处长,请他们为大家解读这几个文件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吴厅长解读《防灾减灾救灾实施意见》

吴小平: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交流,也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7年8月31日印发。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实施意见》的内容,形成关心、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基本背景和过程

从省情来看,我省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我省地域面积较大,地处纬度高,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春秋两季大风天气多,局地常见洪涝灾害,易出现极寒暴雪天气,森林草原覆盖率高、存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以近年为例,2013年黑龙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的流域性洪水,2016年,我省5个市的34个县(市、区)及5个农垦管理局发生较为严重的旱灾,造成80余万人需生活救助,直接损失100余亿,省减灾委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II级应急响应;2017年,7月中下旬,五常、尚志、苇河林业局等地出现的超强降雨,造成近2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3万余人,倒损房屋5000余间)

2016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我省高度重视中央《意见》精神的落实落地,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站在全局的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多次作出指示意见和方向性指导。我省《实施意见》由省减灾委、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实施,期间,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政府应急办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5月8日,《实施意见》提交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6月22日,经省委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8月31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施行。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21条,从总体要求、管理体制、预防体系、综合减灾、减轻风险、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核心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地方为主,省委、省政府统筹指导和支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等六个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指出了防灾减灾救灾的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地质等灾害的预警预测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实物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协议储备和企业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三是完善与吉林、内蒙古的省际间以及与俄罗斯的国际间合作机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的联防联控合作体系。四是培育整合具有减灾救灾宗旨的社会力量,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促进从政府为主向协同治理、多元联动的减灾救灾方式转变。五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六是突出民生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农业抗灾和林火扑救能力和海绵城市建设。七是加强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建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八是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九是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推广测绘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强化科技支撑。十是健全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市(地)、县(市、区)应建立健全受灾人员补助标准。

三、《实施意见》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围绕一个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黑龙江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一主线,同时兼顾我省水资源丰富的鲜明特点展开。

二是紧扣“三个转变”。将“三个转变”作为改革目标突出出来详细阐述,并且设置“突出灾前预防”“统筹多层次多领域综合减灾”和“减轻灾害风险”三部分,与“三个转变”相呼应。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将我省特色突出7个灾害处置体系,3个安全生产处置体系以及水资源保护体系等11个体系整合到省应急委员会下,构建龙江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格局。

四是明确责任划分。明确市(地)、县(市、区)全面负责本地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强调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了启动省级应急响应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省委省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市、县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未达到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害和特别重大以外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由市、县负责处置。

五是强调资源共享。依托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整合部门数据资源,多部门共享信息。提出整合各类基层服务站和信息员,实现一站多用、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建立协同应对机制、统一调配机制和损耗补充机制,打破体系和部门的界限,省应急办统筹调配全省应急资源和力量,在集约和节约的前提下,形成应急处置的优势力量。

六是突出市场作用。提出加快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和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提出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等给予保费补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提高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深度。

七是实化标准要求。《实施意见》在灾害信息员配置、避难场所建设、减灾培训和演练、公益宣传和动员等方面设置了“及格线”和“达标值”,目的就是消除社会的模糊认识,让大家有具体的参照,便于操作执行。将定性要求变成定量标准,“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就是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把防灾减灾救灾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一种日常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实现防灾减灾,全民行动,努力减轻灾害风险,保持和谐稳定的生存环境。

主持人王国璇:

谢谢!下面,请王厅长解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这两个实施意见。

王国黎: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交流,也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3号)已于2017年8月19日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49号)已于2017年9月22日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的通知》(厅字〔2016〕58号)已全面启动。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2个《实施意见》和《村民自治试点》3项工作的内容,形成关心、参与、支持全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下面,我就2个《实施意见》和《村民自治试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解读。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意义极其重大。

中央《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民政厅牵头抓紧起草符合省情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深改组会议讨论通过。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民意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的单位,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实施意见》基本框架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4部分构成。一是力图宏观上把握中央《意见》精神。按照“社区工作重心由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向更加注重良治善治转移”的观点渐次展开部署,并以三条路径为梁架,细化了加强和完善我省社区治理的具体措施。二是力图最大限度实现中央《意见》在龙江的具体化。认真分析了我省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区域发展不平衡,林区、垦区、矿区、油区与地方管理体制不同,辖区相互交错等现实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特征、文化传统、工作基础、群众需求和城乡差别,分别确定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理目标。三是力图准确勾画新时期社区功能。我省《实施意见》提出了社区“回应需求的服务功能、协商选举的自治功能、创业就业的经济功能、组织发动的动员功能和团结互助的凝聚功能”等五项功能。

此外,《实施意见》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中推行“四项承诺制度”、农村社区推行“互联网+”和电商服务、社区工作人员考录公务员、培育社区精神等一些具体方面也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解读

中办11号文件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纳入省委深改组重要专项议题研究讨论。确定了绥化市兰西县、佳木斯市桦南县为全省试点县。

《实施意见》于6月26日通过了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的讨论,于8月10日通过了省委深改组第21次会议的审议。一是推进乡镇政府“权力下沉”,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二是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目录,确保“职责明、界限清、不扯皮”。三是建设乡镇信息化服务平台,确保“信息畅、少跑腿、效率高”。四是完善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机构新、人员足、能力强”。

目前,兰西县制定了《兰西县政府部门下放乡镇事权目录》在试点县的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统一增新设置民政民生办公室,增强配备3-5名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户籍人口每人1元标准,确定乡镇民政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民政协理员,专事村级民政事务;形成了有效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民政机构、村级民政协理员”三级民政工作网络。

桦南县制定了《桦南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84项事权统一下沉到乡镇政府,由乡镇公共服务大厅行使职权。厘清了乡镇政府职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权责边界,为乡镇减轻包袱,提高效率。

主持人王国璇:

谢谢!下面,回答记者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黑龙江电视台记者:

我是黑龙江电视台记者,本次《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现出了全民参与共建的特点。那么请问高处长,提高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可以从哪些方面得到体现呢?

高广庆: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政府+社会+市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机制。比如,建立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农业巨灾指数保险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

第二是地方+军队:《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在抢险救灾中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时,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攻坚克难。

第三是专业+兼职:除了专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人员外,还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专兼职灾害信息员,形成专兼结合工作队伍。

第四是平台+全民:防灾减灾救灾不只是政府责任,而应该全民都要尽义务。《实施意见》为发动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搭建了这么几个平台:一是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和地震安全社区,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各类减灾活动是一项衡量标准;二是组织培训和演练,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等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分别组织1次实用性强、覆盖人群广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学校每学期要组织紧急疏散避险演练不少于1次,这是硬指标;三是媒体公益发动,要求各类防灾减灾救灾纪念日和专题宣传周(月)期间,广播、电视各频率(道)每天至少3次、报纸和网络每天在主要版面无偿进行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宣传和动员,就是发挥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让更多的群众知晓,达到防灾减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目标。

黑龙江日报记者:

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第8个出台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省份。作为较早推动国家意见落地的省份,请高广庆处长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谈一谈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要重点解决那些问题?

高广庆: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省综合减灾能力得到稳步提升。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今年7月中旬,我省五常、尚志、苇河林业局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张庆伟书记立即两次作出批示,陆昊省长第一时间赶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援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贾玉梅、副省长吕维峰连夜赶赴灾区,现场指挥救援救助工作,取得了抗洪救灾的关键胜利。所以说,省委、省政府及省领导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极大关注,有力推动了我省《实施意见》的快速出台。

与此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在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资源整合和统筹不够,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社会化动员机制运用和发挥也还不够到位;部分地区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功能目前也迫切需要完善升级。

本次《实施意见》的及时出台,一方面让我们能够将长期以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取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模式得以通过文件和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长期坚持下去;另一方面,我们也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详细梳理和科学分工,让各方职责更加明晰、配合更加顺畅,有效帮助各部门在灾害处置中优化工作流程。更重要的是,《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三项改革目标,为我省今后工作明确了主攻方向。

今后,要立足预防先行,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构建现代农业、森林草原、极端天气、旱涝灾害、生态安全相融合的预测预警体系和常态备灾体系,以小投入换取大保障。要推动综合减灾,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强调多层次多领域协同应对,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大幅提升综合减灾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要注重风险防控,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严格规范建设标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补齐农田、水利、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短板。

东北网记者:

我是东北网记者,刚才,吴厅长刚才提到了“有11个灾害和安全处置体系统一整合到省应急委员会下”,我想了解一下,这11个体系是如何发挥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另外省民政厅作为减灾委成员单位之一,在我省救灾体系建设中承担哪些工作?

高广庆:

在具体的工作中,这11个体系按照分工不同,分为三个层面,分别为灾害处置体系、安全生产处置体系和水资源保护体系。

第一层面有7个灾害处置体系,分别是以省重大动植物疫情指挥部为主的现代农业防灾体系、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主的防汛抗旱体系、以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为主的气象应急保障体系、以省地质灾害指挥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处置体系、以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为主的防震减灾体系、以省减灾委员会为主的综合减灾和灾民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和推进综合减灾、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第二层面有3个安全生产处置体系,包括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主的消防安全体系、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为主的安全生产体系、以省交通事故指挥部为主的交通救援体系;第三层面为水资源保护体系,以省水利厅、省环保厅为主,负责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流域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

刚才这位记者问到省民政厅作为减灾委成员单位之一,在我省救灾体系建设中承担哪些工作,那么具体来说,民政部门在综合减灾和灾民救助体系中,负责组织和推进综合减灾、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承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从工作对象上看,是与百姓生活工作结合的最为紧密的部门。从灾害处置环节看,灾前负责救助预案编制修订、救灾物资储备、灾害信息员培训、预警信息发布等;灾中负责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妥善安置紧急转移人员、调拨应急救助款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灾后负责受灾困难人员的过渡期救助、冬春救助,以及与低保、低收入等救助政策的衔接,帮助受灾确有困难的农户恢复重建住房。

生活报记者:

我是生活报记者,有两个问题问一下陈处长,《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指明了发展方向,具体提出了哪些目标?民政部门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

陈阵:

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多年前,我也曾当过记者。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目标主要分两步: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6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2025到203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说到措施: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专门召开部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全面部署《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制定《省民政厅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工作方案》。从工作部署、重点任务实施安排、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任务进行了部内分解落实,明确了部内任务分工、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保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印发《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是建立健全《实施意见》督促落实机制。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纳入201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民政系统的考评推进力度。

城乡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到近40个部门的业务职能。省民政厅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生动局面。

黑龙江广播电台记者:

我是黑龙江广播电台记者,刚才王厅长解读了《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请问陈处长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也了解到乡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对乡镇服务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请问如何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陈阵:

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政权机关,担负着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职责,是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沿阵地,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乡镇工作,此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新时期乡镇政府在政权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动我国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随着我省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化现代化同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利益诉求与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农村人口逐步向中心城镇聚集,向发达省份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需求多元化、地区差异化相互交织叠加,老人、妇女、儿童“三留守”问题日益突出,催生出一系列新问题,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然而,我省乡镇政府服务理念滞后、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进而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类复杂问题。

《意见》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行了准确定位,对六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全面概括,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要不断强化人员编制管理、完善人才选用机制、畅通干部流动渠道、提高薪资待遇水平,为乡镇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严格按照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级管理,专编专用,县级机关不得挤占挪用或变相占用乡镇编制。二要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调生选拔工作,优先安排到乡镇锻炼培养,注意充实本地成长的熟悉农村的干部,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优秀协理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三要健全干部交流机制,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交流使用乡镇领导干部时应充分听取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意见,县直部门领导班子里,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应占一定比例。四要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失职追究等方面制度,努力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五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步将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乡镇延伸倾斜。健全容错机制,为敢担当干部担当、为敢负责干部负责,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工人日报记者:

我是工人日报记者,我也要问一下陈处长,当前,有不少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个问题您如何看待?社会上有不少人热议“万能居委会”和“社区万能章”,这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请问如何破解?

陈阵:

如何重新形成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必须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主体权利行使机制:树立“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完善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当东做主的权利行使机制。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建立诉求回应机制,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三是建立文化感召凝聚机制,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

《实施意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三个机制为目标,进行了顶层设计:一是强化居民参与。将“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列为社区治理“六大能力建设”中的第一位,强调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二是强化居民诉求回应。完善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强化社区精神培育。强调要发挥社区的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形成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新故乡。关于“新故乡”我再多说两句,这里所说“新故乡”主要有这么三层含意:一是让新定居的居民能够通过社区建设,感受到社区是他们的“新故乡”;二是让流动人口能够通过社区建设,产生留下来的意愿,让社区成为他们的“新故乡”;三是让原住居民能够通过社区建设,感到社区的新变化,感到这是他们的“新故乡”。

对于“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本《实施意见》也给予有效的破解:长期以来,由于基层服务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仍不充分,社区组织行政负担日益加重,“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凸显,社区工作者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群众,严重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7月,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减负七条”:即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我省《实施意见》回应这一工作实际,将“社区减负增效”列为亟待补齐的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强调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全力推进落实。《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四个原则和五项措施。

四个原则包括:一是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二是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三是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四是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五项措施包括:一是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三是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四是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五是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会工作综合考核评比。这方面我省双鸭山市有很好的实践,将原来的90项社区事项减为8项,实现了成功探索。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中的“梗阻”问题,集中力量,逐个突破,打一场“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的“歼灭战”,有效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主持人王国璇

时间关系,提问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会后请与民政厅联系。

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