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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辽宁举行辽宁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九项举措服务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14 11:19:26  |  来源:辽宁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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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高兴的邀请到,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先生、辽宁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黄勇先生、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刘力先生。三位领导将就辽宁海事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积极服务和推进自贸区建设的一些创新性举措和工作安排。向大家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大家提问。下面先请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先生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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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辽宁海事局工作的关心关注。辽宁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辽宁省的直属行政机构,履行我省沿海6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这赋予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的发展使命。辽宁海事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我省自贸区发展,深入港航企业走访调研,借鉴上海等地区先进经验,围绕强网络、降门槛、减负担、拓空间、增便利、提效益的思路,制定九项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的举措。下面,由我为大家逐一解读九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是创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自贸区航运发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自贸区内试行有限开放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放宽外资企业国际航行船舶入籍门槛,促进自贸区内航运高端服务业发展。同时,优化国际船舶登记办理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并联办理,同时受理,同步审查。针对特殊情况,开通便民“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办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为自贸区航运企业节约运营时间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二是推进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辽宁海事局积极推进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成海事内部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标准化接口无缝对接,同其他口岸单位共享50余项海事部门掌握的船舶进出港实时数据,实现申报数据一次录入、多次使用,提高自贸区口岸通关效率。目前,船舶进口岸申报、危险货物申报已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实现,船舶联网核放、离港证电子化、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预计在2018年初上线推广使用。

三是深化简政放权,助力企业贸易便利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的最新修订,先后取消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接收作业等共7项船舶防污染领域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船舶布设围油栏方案在作业前备案等4项管理要求。此外,取消国内航行船舶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并不断优化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为自贸区港航企业提供切实的优惠便利。

四是创新海事现场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辽宁海事局在全国海事系统内率先开展“全风险”预控管理机制建设,对辖区水上安全监管相关风险数据开展系统性梳理和规律性分析,推动监管模式从“警戒式”管控向“风险式”预控转变。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印发《海事现场监管规程》,明确现场监管的原则、内容、程序、任务,提高现场监管效能,严格控制现场“登轮”检查,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为自贸区企业创设便利化的监管制度和法治环境。

五是推行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落实“三互”大通关。按照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辽宁海事局切实履行联合登临检查召集单位的职责,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建立联合登临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提高自贸区船舶出入境查验效率,防范谎报瞒报行为。今年8月,大连海事局与大连海关联合查处我省迄今最大的危险货物瞒报案件,有力震慑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风险隐患。

六是服务重点涉水工程建设,推动自贸区口岸开放升级。在功能区划、通航论证、环境评估、码头验收等方面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全力支持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大连湾跨海交通工程等重点涉水工程超前规划、建设,服务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邮轮母港、营口港海铁联运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时,依托VTS系统等海事现代化监管手段,为超大型船舶、国际邮轮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及交通组织服务,保障海铁联运的海上运输通道畅通,保障国际邮轮等旅游客运船舶出行安全。

七是推行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辽宁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形成具有辽宁海事特色的“三方四家”组成模式,推进航运企业与船员开展集体协商,解决海上劳动关系各类相关问题,维护船员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的船员劳务市场,构建自贸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环境。同时,不断努力创新举措,助力我省航海教育,为海员提供全面服务,促进海员队伍自身建设。

八是加强海事国际合作,营造良好国际化营商环境。我国水镁石货品主要从我省出口,因其未列入《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运输前需要船旗国、装货港和卸货港的三方协定,增加出口企业的费用成本和时间压力。我局基于前期调研和实验测定,于今年9月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水镁石运输中国方案。提案被采纳通过,彻底解除水镁石运输前三方协定的限制,提高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我国水镁石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九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自贸区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和陆岛运输客运船舶安全技术状况隐患排查整改等专项活动,依法治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推进“一案三制”建设,充实加强并合理布局搜寻救助力量,构建快速有力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自贸区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是辽宁海事局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的九项举措。下一步,辽宁海事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抓住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战略机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主动服务辽宁自贸区建设,努力为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做出新贡献。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海事工作的支持,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海事工作的关注,谢谢大家!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非常感谢,刚才李光辉副局长,对辽宁海事局积极服务辽宁自贸区建设九项创新性举措的详细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在提问同时通报一下各自代表的媒体。

中国网记者提问:举措中提到了“取消国内航行船舶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请问:辽宁海事局的这一举措目前取得了哪些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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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刘力:对船员、办理人员个体来讲,用手机等方式实施一键报告,用时不超过3分钟,缩短了办事时间,减轻了工作强度,减少了上下船的风险,也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从而间接地保障了船舶航行的安全;对航运公司来讲,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船舶在港时间大为缩短,船舶周转效率大幅提高,船舶运营成本也随之降低,为企业节约了大把“真金白银”;对港口来讲,船舶通行效率的提升更意味着货物周转率的提升,同时由于船舶可实行远程报告,从而大大提高港口调度效率和码头泊位的利用率。在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2017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进一步规范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不同船舶风险属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既避免随意登轮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又突出监管重点,集中执法资源有效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近几年辽宁海事局服务的重点涉水工程、重大项目还有哪些?咱们辽宁海事局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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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黄勇:在功能区划、通航论证、环境评估、码头验收等方面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支持自贸区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大连湾跨海交通工程、大连地铁5号线以及临空产业园建设等重点涉水工程超前规划、建设,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邮轮母港、营口港海铁联运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辽宁海事局积极支持这些大型涉水工程建设,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从专业角度对施工方案提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调度建议,从而既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也保障了海上船舶的航行安全。例如在大连湾跨海交通工程先期开展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详勘作业中,海事部门积极发挥通航管理工作的特长和优势,针对该工程探点多、工期长,占用大连湾内三条主要航道进行施工,对湾内船舶特别是深吃水船舶的通航安全会造成较大影响等特点,一是在施工前,组织大连湾内10余家港航企业及勘察施工单位召开协调会,强调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与会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详细介绍工程的施工时期、施工工艺、保障措施,分析施工对各单位的主要影响,提出解决措施;建立有效的协调避让机制,保证施工期船舶进出港安全。二是提出分段施工的方案,将整个施工合理优化为航道部分及非航道部分,并在航道施工期间,设置临时航道。科学合理的施工顺序配合大连交管中心科学的交通组织,整个施工期间,大连湾内水域船舶通航秩序井井有条,码头企业生产未受影响。

华商晨报记者提问:我知道辽宁海事局在保障我省水上交通安全方面一直发挥重要作用,请问:2017年辽宁海事局在提升海上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辉:一是推进海上搜救法制建设,完善“一案三制”建设,修订完成辽宁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船舶污染海域应急预案以及沿海各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探索建立省、市、区三级海上搜救体系,试点在沿海重点区市县建立搜救分中心,目前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旅顺口区、普兰店区和长海县分中心已建成运行。二是充实加强并合理布局搜寻救助力量,开展搜救应急队伍培训。目前,在辖区重点水域建有海事应急反应基地9个,建成覆盖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水域的4个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丹东交管中心正在建设中。现有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可覆盖省内沿海各重要港口。三是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首次联合河北海事局开展跨省“2017冀辽海上搜救与溢油应急演习”,组织开展“2017辽东湾海上搜救综合演习”、大连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综合演练等一系列应急演练,构建快速有力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对水上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自贸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通过演习,达到了锻炼海上应急队伍、加强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力量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预期效果。截至11月30日,共处置各类险情92起,出动各类救助船艇366艘次、飞机24架次,救助遇险船舶45艘次,1146人遇险,1091人获救,人命救助成功率95.4%。

记者:除了推进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外,辽宁海事局在服务海员成长发展方面还有哪些其他举措?

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刘力:一是开展“海事服务零距离”。海事人员走进航运企业,走进高校,现场咨询,现场办公,现场服务,搭建与相对人良好的沟通平台,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三年来,共为辖区20多家航运企业、7000余人次航运院校师生提供便利服务,并建立了邮寄受理、短信取证、绿色通道等长效机制。二是运用“辽宁海事直通船员”微信公众号传媒新手段服务船员。辽宁海事局机关唯一对外运营的“辽宁海事直通船员”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8000余人,通过提供船员服务机构、培训机构、船员成绩等查询服务,提供船位查询、气象信息等服务信息,提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政务之窗服务,及时推送船员关心、关注的信息,已成为服务航运企业、相关机构和广大船员,及宣传辽宁海事形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三是打造“职业导师引航计划”升级版,创建大航海教育联盟的新模式,助力航海教育,共育航海英才。辽宁海事局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推出“船长引航计划”,协调聘请航运企业、引航机构、海事机构的热心船长,为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本科生担任班级的兼职导师,以学年为周期,参与课程设置与安排,围绕航海文化教育、职业规划等主题开展教学,通过讲座、交流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的言传身教助力航海教育,共育航海英才。经过几年的探索与经验积累,辽宁局打造升级版的“职业导师引航计划”,将原来的航海技术专业扩展到全部航海类专业(即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将原来试点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扩展到大连地区全部4所航海类院校。这种大航海教育联盟的新模式,拓宽学生的行业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定了学生的职业信念、激发学生的行业自豪感,该计划运行以来,共举办各类活动130余场,2200多名学生收益,受到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今天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新闻发布会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