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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山东省举行介绍贯彻实施《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情况,通报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29 09:19:16  |  来源:山东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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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公安厅副厅长丁冠勇先生,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东明先生,介绍贯彻实施《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情况,通报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丁冠勇副厅长介绍贯彻实施《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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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丁冠勇: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222号公告向社会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经省领导批准,省政府新闻办、省禁毒办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山东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我省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吸毒人员登记在册已达10.7万人,呈现出人群持续增长、区域逐渐扩大、层次分布面广等特点。二是毒品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近三年来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万余起,毒品犯罪总量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三是制毒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吸制贩涉毒网络层叠交织。四是打击治理毒品问题难度越来越大,毒品犯罪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网络化特点明显,境外与境内、网上与网下、黑毒枪等问题叠加。与严峻的禁毒形势相比,我省禁毒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禁毒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戒毒等方面,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2013年起,《条例》立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2017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期间,省公安厅会同省人大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法制办多次进行立法调研和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9月1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草案)》。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主动应对新时代禁毒斗争形势发展,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迫切现实需要,也是对国家禁毒法律体系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 

二、《条例》的重点内容。《条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条,主要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规定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山东地方特色。一是突出“责”字当头。从“明责、考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办承担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述职讲评和考评制度;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二是突出禁毒宣传“全覆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和娱乐场所等应当依法落实禁毒宣传、防范措施。三是突出治理创新。规定建立毒情监测评估、药物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向社会公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针对制毒分子利用化工医药企业场所、设备或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制毒活动现状,规定企业、个人相关信息报告制度,便于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制毒犯罪。四是突出人文关怀。对吸毒人员帮教、戒毒、矫治和挽救措施进一步细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以便于吸毒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关爱救助吸毒人员及其家庭,规定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法定关系人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进行妥善安置,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人文关怀。五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涉毒艺人、涉毒寄递物流、涉毒网络信息、“毒驾”、吸毒专用工具等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管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性规定和管控处罚措施,对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我们也注意到,《条例》自12月1日颁布后,经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宣传报道,短期内引起了全国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一致“点赞”,有的网友是“怒赞”、“力挺”,认为我们的《条例》有力度、有温度,有创新、有“干货”,是严法善法。下步,全省各级各部门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做到人群全覆盖、场所全覆盖、时段全覆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支持、配合和监督禁毒执法活动。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条例》释义和相关执法裁量标准,抓紧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述职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动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 

希望新闻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禁毒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报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共同推动新时代全省禁毒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见到新成效! 

谢谢大家!

丁绍敏:下面,请李东明副主任通报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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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李东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2017年是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全力打好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十九大禁毒安保攻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在缉毒打击方面,年内全省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113起,抓获毒品嫌疑人6410人,同比分别上升6.7%、8.4%;缴获各类毒品4吨,是过去10年缴毒量的总和。期间,破获3起外籍货轮走私可卡因案件,缴获毒品可卡因86公斤。青岛、烟台市公安机关抓获2名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红色通缉令的日韩籍毒贩。在戒毒康复方面,全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10.7万人,年内新发现吸毒人员8105人,新增戒断三年未复吸6497人,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增至3.2万人,占登记总量的30.1%,新滋生吸毒人员明显减缓,万人比和18岁以下吸毒青少年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年内没有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建成覆盖1826个乡镇街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全省配备禁毒社工3880人,年内帮扶救助吸毒人员22071名,安置工作岗位2428人。在宣传发动方面,全省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000余所,建设禁毒预防教育固定场馆140余处,设置5000余处禁毒宣传角、900余处大型户外禁毒公益广告牌和禁毒文化长廊(广场);省禁毒办官方微信“阳光一生”关注量上升至210余万,在全国省级禁毒微信影响力排名持续第一;年内累计兑现群众举报涉毒奖励1100余万元。

一是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强禁毒工作。省委书记刘家义批示要求“加大惩治力度,绝不让其泛滥”。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三年禁毒人民战争。8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推进会,林峰海、孙立成等省领导同志对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深化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作部署安排。 

二是推动出台《山东省禁毒条例》。《山东省禁毒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是全省禁毒工作的“基本法”,为下步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提供了强有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三是成功破获我省建国以来最大的系列网络制贩毒品专案。年内,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济南、聊城、潍坊、德州等地公安机关,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奋战,破获涉及17省40市的“2.06”特大系列网络制贩毒案,在省内外摧毁制毒(制毒物品)场点18处,抓获制贩毒嫌疑人110余名,缴获甲卡西酮、冰毒等毒品3.95吨,毒资500余万元,运毒车辆40余部,取得建国以来我省个案抓人、缴毒、打点之最,是我省公安机关同真正意义上的制贩毒集团进行较量的标志之战,也是情报导侦深度经营的典范之战,又是多地多警密切协作的合成之战,更是全体参战人员舍生忘死、拼搏奉献的忠诚之战。 

四是打赢禁毒风险“清零”攻坚战。针对突出毒品问题,集中开展禁毒风险“清零”攻坚战,实现脱失吸毒人员查控风险“清零”,1948名脱失吸毒人员全部找到并落实管控措施;枪毒爆交织案件安保风险“清零”,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风险“清零”,交上一份合格的山东禁毒答卷。 

五是摘掉了“制毒化学品流失大省”的帽子。针对制毒化学品流失问题,坚持打深打透打出去,先后打掉省内外制毒和制毒物品窝点27处,缴获重点制毒物品40余吨,没有发生一起被外省顺线“打过来”的情形,实现了由被动防御向主动进攻的转变。涉毒源头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受到国家禁毒办高度肯定,摘掉了“流失大省”的帽子。 

六是组织无害化集中销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动。10月份,在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专项资金200万元,对历年来全省缴获的206吨毒品及涉爆、高腐蚀性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无害化集中销毁,帮助基层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实际困难,彻底消除现实隐患。

七是全力参与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10至11月份,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全省中小学校691万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占全国答题总人数的1/8,累计动员2500万人次参与,占全省总人口的1/4,全省有30所学校进入全国百强,综合成绩居全国第3,受到国家禁毒办通报表扬。 

八是评选全省首届“双十佳”最美禁毒人。3月份,会同省妇联组织开展全省“十佳最美女民警”、“十佳最美女社工”评选活动。3月8日“国际妇女节”当日,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等领导同志为“双十佳”颁奖。评选活动历时1个多月,累计网络投票188万,点击浏览量754万人次,集中展示了全省禁毒战线的巾帼风采和精神风貌,传递了正能量,唱响了正气歌。 

九是开通了覆盖全省的“禁毒之声”广播专栏。会同省广播电视台开通《禁毒之声》广播专栏,启动并建成300个重点乡村禁毒广播站,覆盖全省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3000万听众,真正使禁毒之声传递到千家万户,禁毒宣传进家庭、进农村。 

十是成立山东省禁毒志愿者服务团。省禁毒办会同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妇联等成员单位联合成立“山东省禁毒志愿者服务团”,制定工作章程,建立禁毒志愿服务注册、管理、激励制度和工作协调衔接机制,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成立禁毒志愿者服务分团、服务队,进一步发展、壮大和规范了全省禁毒工作社会化队伍。 

谢谢大家!

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大众日报记者:刚才通报了2017年我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成效。请问下步《山东省禁毒条例》实施后,对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将起到什么样的推动作用?

丁冠勇:刚才,东明总队长通报了2017年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的禁毒工作必须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新目标、新要求。如何应对新时代禁毒工作面对的这些新挑战?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要求,对毒品问题进行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山东省禁毒条例》在系统总结多年来全省禁毒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是主动适应新时代毒情发展变化、破解毒品治理难题、夯实禁毒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是有效解决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 、百年大计,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禁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下步,全省将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更加着力依法禁毒,进一步健全完善毒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工作体系,通过持续不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在全省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实现“不敢吸、不敢贩、不敢制”的目标。再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更加突出预防教育,形成更加完备的毒品治理体系,实现“不愿吸、不愿贩、不愿制”的目标。再经过若干年或者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时,实现“不能吸、不能贩、不能制”的目标,即“吸毒的找不到毒品、贩毒的找不到通道、制毒的找不到场所”,最终实现“无毒”山东、“净土”齐鲁这一宏伟目标。

人民公安报记者: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刚才通报中提到我省18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数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请做一下具体解释。

李东明:正如您所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防范吸毒要从青少年抓起。从2016年起,我们在按照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突出禁毒“进学校”这一个阵地,抓住农村留守未成年和外出务工、失学失业、家庭变故等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锲而不舍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毒品预防教育,当做一项“义举善举”和“良心工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在2014年和2015年期间,全省每年新发现18岁以下吸毒青少年约在1000-1200人左右,2016年下降到600人左右,今年以来只有300多人,背后直接涉及数千个家庭免受毒品荼毒,从数量上居全国倒数第8位;从总人口万人比看,应是全国最少的省份。这一重要指标,也印证了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实效。谢谢!

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缉毒总队办公室张功明。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