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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就“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29 09:39:18  |  来源:国土资源部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李俊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是我们2017年度部机关的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元旦即将来临,首先预祝各位元旦快乐!非常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行政复议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推动源头治理和流程再造,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适应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我们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首批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向社会传递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信心和决心。
  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魏莉华司长、赵久田巡视员,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李炜副主任,向大家通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下面,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魏莉华司长通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



魏莉华: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向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表示热烈欢迎,也感谢各位媒体对我们国土资源法治工作长期的关注。我就十大典型案例主要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发布典型案例的背景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关系着老百姓的重大财产权利,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近几年来,受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公益诉讼试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大幅攀升。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的五年间,整个国土资源系统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863件,其中部本级受理3724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部党组提出的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要求,在大局中找准行政复议的工作定位,认真履职尽责,有效化解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国土资源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对做好新时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是:建设精干高效的国土资源法制机构和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发挥好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定行政应诉职责,使人民群众在办好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一次次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也体现在一件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我们对2016年以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筛选出10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在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和解读,希望通过采取公开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形式,明确疑难案件的办理标准,示范法律适用,统一审理尺度,引导和服务人民群众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国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典型案例筛选的标准和过程。
  在这次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我们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筛选的呢?我们是遵循了四条标准:第一,紧紧围绕法治国土建设的目标,对提高国土资源法治化水平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案例。第二,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中有争议的问题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得到司法机关和国务院裁决支持的案件。第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明确,我们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确立了办案标准,进而影响到相关的执法标准和原则的案件。第四,在筛选过程中我们也兼顾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类型。
  发布典型案例,有什么重大意义? 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评价这十大案件。第一,从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的角度,明确了一些疑难案件的审理思路和标准,有利于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第二,从规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角度,指出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予以纠正,有利于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三,从服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解决了一些官民纠纷,对于依法通过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途径难以解决的,我们通过案例向群众示明了法定维权的渠道,有利于回应群众关切,免除群众辗转奔波之苦,节约社会资源。
  筛选的过程中,我们按照“筛选典型要精心,要经得起推敲”的要求,经过了严格的筛选程序。第一,由办案人员自荐和单位推荐。第二,由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初评选出20个候选案例。第三,我们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议和论证,我们也是请了非常有名的行政法的专家。在20个案件基础上,评选了12个作为候选。最后在这12个案例中,我们部行政复议委员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意见,确定了这十大典型案例。
  三、十大典型案例的特点和亮点。
  我们今天发布的这十大典型案例,是以纠错类的案件为主,涵盖了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预审、矿业权管理等我部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类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亮点:
  第一,传递了我们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这次我们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也是国务院各部委首次向国务院公开发布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过程中,“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我们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矿产资源领域拥有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和其他的权利,我们要用好行政复议这个带有准司法性质的工具,在整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纠错,同时要将工作程序、工作结果,包括我们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瑕疵,公布出来,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所以,这次我们筛选的十大典型案例,可以说是通过复议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责,纠正行政机关在适应相关法律条款中的偏差,保证我们在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中都体现规范公权力行使,维护人民利益的追求。
  第二,彰显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有错比必究,建设法治国土的坚定信心。对于行政机关而言,通过发布纠错类的典型案例,可以体现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纠错的反馈机制,提示遇到同类问题的行政机关避免执法风险,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起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为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供新的动能。我们这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明确到了具体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当然这些案例涉及到的这些省,并不是说这些地方问题最多,而是因为这些地方出现的纠纷更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所以,我们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不动产登记、矿业权管理等工作中,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树立了更加严格的行政行为标准,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土资源行政争议。
  比如说我们这次有个一个征地信息公开的案件入围,征地信息公开是行政复议过程中数量较大的案件。对于征地信息,部里面一直在大力推进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但是老百姓对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感觉到不过瘾,所以最近我们也在推进省级和部一级政府征地信息的公开。经过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从源头上来化解征地信息公开复议案件比较大的这样一个矛盾。同时我们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等法治理念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第三,展现了行政复议机关在引导示范、定纷止争,完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积极作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我们也特别选了一些案例,让老百姓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到,如果想维权,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进行。所以,这次我们在这十大案例中选了一个白某等人不服北京市规土委的信息公开答复案,这个案件主要是告知当事人你如果想要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而是要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这样一个特定的针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的途径,来获得不动产登记信息。这个案例可以向老百姓释放一个信号,怎样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次我们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国土资源部的首次探索,今后我们也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分年度或者分专题的方式,陆续发布一些典型案例,回应社会的关切,以化解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维护群众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主渠道作用,更好的维护群众权益,为深化法治国土事业做出不懈的努力。
  我就通报到这儿,谢谢大家!

李俊喜:

  谢谢魏司长。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国土作为国家部委中第一个向社会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部门,你们是如何考虑的?



赵久田:

  谢谢记者朋友。国土资源管理作为我们国家要治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建设法治国土方面,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土资源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因此,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在行政复议方面,我们的复议案件在各部门之中是名列前茅的。
  我们部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个理念,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我们通过这次的案例发布,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国土资源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层级监督、行政纠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方面是有勇气面对各种问题的。
  我们这次十大案例的发布,其中有很多涉及到上级机关纠正下级机关,部机关自我纠错这方面的案例。体现了行政机关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我们认为这项工作是十分有意义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还肩负着向社会普法的职责。我们部围绕着“宪法日”的活动开展了12月份的法治宣传月活动,其中十大案例的发布作为重点活动之一,也是我们创新普法方式的有益探索,是我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意见》的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复杂具体的,需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要及时公正地化解矛盾纠纷,把行政复议工作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窗口,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阵地。为此,我们希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在普法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们这次典型案例发布有三大亮点。
  一是我们首次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全部案件。不同于以往我们通过案例汇编的方式发布,扩大了宣传的范围,这是我们部首次,也是国务院部门首次公开发布案例,反映了我部有错必纠和推动法治国土建设的决心。我部期望通过本次典型案例公开公布的方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强化了第三方在案例筛选中的作用。这批案例的出台经过反复的推敲啊和专业的第三方评估,评选案例过程中我们还邀请了行政法学界任命的专家学者,国务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政府法治部门、法院系统的专业人士以及行政法专业的律师参加评议。评选出的案例有代表性和指导性。
  三是本次案例的筛选强调自我革命,主动将纠错性的案例公开发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某个领域国土资源执法存在这方面普遍的问题,而是为了从行政执法层面和监督层面对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和提示。

李俊喜:

  谢谢赵久田巡视员,回答的很详细。下面继续提问。

法制晚报记者:

  刚刚魏司长通报了五年来受理的复议案件4000件,这么一个数量巨大的复议案件,国土资源部如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这个作用的?



李炜:

  感谢您的问题,您的提问非常专业,注意到刚才魏司长发布的一个细节,就是我们五年来案件非常多。我觉得魏司长给各位记者朋友通报了一个数据,我们近三年案件的情况。2015年国土资源部办理了746件行政复议案件,2016年我们办理了1133件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截止到12月的20号,我们已经办理了1517件的行政复议案件。所以,这五年来我们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件的量确实是在逐年上升,而且呈现了激增的态势。为了应对这个形势,在部党组的领导下,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来应对。
  第一,主动作为,把握复议和应诉的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所以,我们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始终把握正确方向,使我们国土资源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服务于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服务于国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第二,健全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个导向,我们抓紧完善了国土资源复议的相关规整和文件,修订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专门制订了《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并且抓好国土资源系统重点领域,包括一些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的行政复议工作。
  第三,统筹联动,形成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新的机制。对内,国土资源部专门重新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并且设立了办公室,相关司局都有专门的行政复议联络员。对外,加强了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和互动。
  第四,夯实基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的能力建设。我们加强了对部机关,包括对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人员的培训,包括规范了复议的受理程序,并且在部政务大厅专门开了一个行政复议的受理窗口,我们也在国务院部委中比较早的通过国土资源部的普法官方微信“法治国土”,每周定期发布我们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
  最后一个就是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刚才两位司长都讲了,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纠错,这几年纠错率是在逐渐的提高,2017年到现在,我们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已经超过了20%,这可能在国务院部门中也是比较高的。另外一方面,我们也采取各种办法,包括召开听证会、案件调查、协调化解等等,力争从源头预防,在一些领域,在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领域制定了更严格的审理的标准,力争尽可能的减少各种争议,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记者:

  今天介绍的几个典型案例中,有一些审理标准,甚至比司法审查的标准还要严格。在实践中,是如何把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的?请介绍一下,谢谢!

魏莉华:

  因为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我们就不可避免的会跟其他的人或者组织发生矛盾和纠纷,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些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法院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如果把所有的矛盾都推到法院,法院就会因为案子太多,不能及时做出裁决。所以说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体系中,设计了一个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跟行政应诉最大的区别它是由行政机关先审一道,行政机关跟法院相比有什么优势?行政机关是专业化的部门,而且行政复议是不收费的,由专业的人士来解决专业的矛盾,可以迅速地来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所以说,虽然我们的案件量很大,但是我们始终把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最大的价值追求。力争通过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把大多数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只有少部分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所以,按照这样一个价值追求,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可能对行政机关会要求更高,并最大限度的保护老百姓的权益。看起来行政复议比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更严格,实际上我们是想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把大多数的纠纷划界在行政复议阶段,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行政复议来提升整个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一下对于部里做出的复议决定,特别是纠错性的复议决定,国土资源部是如何进行监督履行的?谢谢!

赵久田:

   对于这个问题,我部2012年发布与施行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复议决定的程序和措施,包括责令履行申请程序、通知与报告程序和责令履行程序,对不履行复议决定的,配套设计了取消评优资格,向人事、监察部门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等惩罚措施。2018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也吸收了这方面内容,梳理完善了复议决定的履行程序,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了对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努力打通维护群众权益“最后一公里”。
  我们这个复议决定的履行,在行政机关来讲,除了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之外,我们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方面努力,形成合力来共同约束被纠错机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俊喜:

  谢谢赵久田巡视员。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这一年来对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