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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吉林举行吉林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29 10:03:02  |  来源:吉林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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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为大家详细介绍我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崔东双处长、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王彦民处长,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新社、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网、法制日报、新文化报、彩练新闻等14家媒体的15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当前,居民在外餐饮消费越来越普遍,餐饮服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餐饮业质量安全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今年我国首次出台了全面指导餐饮行业质量安全的纲领性文件,从多个方面提出要求,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先生,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我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崔东双先生、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王彦民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先生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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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魏茂义副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餐饮业是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条的最后一关,推动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党和政府十分重视。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目前,普通居民外出就餐越来越普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就要抓住餐饮业。他同时强调,八项规定以来,高端消费明显下降,普通消费上升,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2017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今年9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主要包括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和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的内容。这是目前国内对餐饮业最全面的指导性文件,围绕着餐饮业的质量提升、监督管理、服务、发展、布局等方面做出了规划性的指导。

需要指出的是,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农产品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食品及原辅料贮运销售、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监督抽检、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各个环节,需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食品药品安全办、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农业、商务、卫生计生、质检、食药监、旅游、民航、铁路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共同推动;需要包括在座的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开展舆论监管;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下面,我通报2个方面的情况。

一、我省餐饮业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餐饮服务提供者105236家,其中餐饮服务经营者96487家,单位食堂8749家,以上数据不含无证小餐饮和居民楼内的小饭桌。总的看,我省餐饮产业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产业整体水平不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大型餐饮22605家,中型餐饮7377家,小型餐饮63910家,其他2595家;单位食堂中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356家,学校食堂2314家,养老机构食堂721家,托幼机构食堂2893家,工地食堂18家,其他食堂447家。整体情况看,我省餐饮经营者以中小型的居多,“小、散、乱”特征比较明显,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等无证经营、无序经营等现象也客观存在。

第二、从业人员素质不强。我省中小型餐饮企业经营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多数人员文化层次不高,法规意识、专业水准、敬业精神、服务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整体素质偏低。不少餐饮服务单位缺少既懂经营管理又具备食品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水平还不高。

第三、知名品牌企业不多。我省餐饮服务经营业态种类繁多,冷热荤素品种齐全,豪华酒店、家常菜、风味小吃城等多种经营形式普遍存在。但不少企业创品牌意识还不够强,全省真正有影响、有知名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和特色食品还比较少。

第四、主体责任意识不牢。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侥幸心理,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原辅料购进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把关不严;食品加工制作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食品原料生熟不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隐患;环境卫生、人员等日常管理不到位。我省也曾发生过因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而引发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我省推进餐饮业质量水平提升的主要措施

近几年来,我省各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餐饮消费习惯、食品生产经营特点,采取7项重点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全力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强化企业主责意识。一方面,通过印发文件通知,组织专题宣贯,告诉餐饮服务单位应该怎么做。比如,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不得使用含塑化剂的塑料制品存放油脂及油脂类食品、酒类饮品;餐饮服务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在加工制作环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持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和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等等。另一方面,通过大检查、大排查,推动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每年春秋开学季、中高“两考”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每个季度还要安排专项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量化分级管理验收考核检查;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开展有因飞行检查。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责意识形态。

(二)创新行政许可政策。根据国家“两证合一”改革要求,制定了《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通过7项创新措施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一是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群体聚餐服务的,要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二是鼓励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建设“阳光厨房”;三是要求从事网络经营或对外送餐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关的密闭保温运输设施;四是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工制售凉菜可用专区代替专间(学校食堂除外);五是学校食堂提供生食瓜果、腌菜的,在许可证中加括号标注;六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明;七是一线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核查,避免许可与监管分离。省局统一印制、免费发放新版许可证,为基层节约办证经费260万元。

(三)实施“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量化评级,其中动态等级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截至目前,全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单位已达61000余户。今年考核验收后,最新统计数据显示,A级店1165户,B级店20874户。我们对A、B级餐饮店实行“寻找笑脸就餐”室内室外“双公示”制度,引导消费者看笑脸选餐馆,倒逼餐饮企业自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此举系国内首创。省局把“寻找笑脸就餐”作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载体、抓手和突破口,投入310余万元,为A级店制作LED公示板和标识牌;投资90余万元,为B级店制作夜光标识牌;开发推广了“寻找笑脸就餐”手机APP软件,目前上网餐饮业户已超过15000户。

(四)推进“阳光厨房”改造工程。“阳光厨房”建设是我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亮点举措。以往闲人免进的后厨,现在通过透明玻璃或电子显示屏,就能把厨房的实时操作情况看得一清二楚。“阳光厨房”的大力推进,带动了省内众多餐饮企业“自我加压”,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升级软硬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国家总局就推广此项工作在我省召开了现场会。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000余家餐饮企业完成了“阳光厨房”改造。投资210万元,为310余所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和市(州)所属福利院食堂安装监控设备。

(五)深入开展培训服务。通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普及餐饮管理规范和标准;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培养监管相对人依法从业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职业操守培训,增强企业严把质量关的责任感,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省局组织召开单位食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制作餐饮管理教学片,让餐饮企业对照标杆找差距。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还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讲解餐饮业质量安全能力的要求。日常工作中,各级监管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及时发现安全风险并指导整改;善于抓住发证、换证等特殊时段,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员进行考核,督促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六)严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我们集中开展冷冻肉、肉制品兽药残留、群体性聚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3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注重在食品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中捕捉案源,在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工作中锁定案源,坚持采取“零容忍”态度,适用法律“顶上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强化行刑衔接,省公安厅派2名专职人员入驻省食品稽查总队,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查大案办要案。今年以来,全省食药监管部门共查处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案件2736件,涉案金额1083.41万元,责令停业153家,有效净化了餐饮食品市场秩序。

(七)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不是监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集体舞”。我们也采取了一些办法,引导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一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现食品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31电话或通过来信、网络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查实,根据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人可获得单笔最高20万元的奖励。二是鼓励新闻舆论监督。今年以来,先后4次组织新闻媒体参与校园食品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达标验收等监管活动,先后5次邀请媒体记者直击稽查执法行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形式,发布抽检不合格产品和检查不合格企业信息,把问题企业和不合格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市场当中、公众面前,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组织科普“六进”行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传播科普饮食理念,提升公众辨别能力、自我保障能力和社会监督能力。近期,我们又投入140余万元,印制餐饮科普资料,分发到全省中小学校,并开展咨询服务,全面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素养。

各位媒体朋友!我省餐饮业有着鲜明的特色,食材、品种及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直接影响着餐饮监管的难度,也深刻影响了餐饮业质量提升的进度和效果。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已经协调各相关部门,拟联合印发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我们希望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促进我省餐饮业经营管理越来越规范,让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感谢魏局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吉林日报记者:

“互联网+”正在蓬勃发展,请问王彦民处长,我省在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餐饮安全监管效能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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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王彦民处长:

为了解决餐饮监管工作“人少、事多、面广、管难”的系统性难题,我们开展了“信息换人、技术换人、装备换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探索。经过努力,开发了“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督管理服务平台”,设计了许可审批模块、现场检查模块、社会共治模块、决策支持模块,监管部门领导、一线执法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分别按各自角色登录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大大提升了监管和服务效能。

对于监管部门领导来说,通过登录智慧监管平台,对辖区监管对象数量、分布、每户监管档案具体情况能够实时掌控;对辖区监管人员执法活动轨迹、监管痕迹留存、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可以及时了解,并可查询、调阅、统计、分析日常工作中所需掌握的历史数据信息。

对于一线执法人员来说,把执法中常用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流程标准”“风险等级评定的程序和要求”“量化分级评定指标和计算方法”“双随机抽一公开的要求和步骤”以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流程和节点控制”等指标、流程和计算方法,预先植入到智能化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在现场只需进行“是与否”的选择性操作,即可直接打印执法文书,留下执法痕迹,完成监管任务。并可以适时将新生成的监管信息上传到监管平台,无需人工二次数据录入和整理,实现了“傻瓜式操作,专家级执法”的目标。该平台极大地提高了一线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以量化分级管理A级店评定为例,原来手工方式评定,两人一天只能完成6户,现在两人一天可以评定20户。

对于食品经营者来说,许可申请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指南一次性告知许可申请所需全部信息。截至目前,已完成106564家餐饮服务单位和237091家食品销售单位的许可审批工作。经营者还可以通过个人智能手机端,扫码登陆到平台,可以查阅本单位信息档案,开展企业自查、问题整改结果反馈、经营状况定期签到、接收监管部门文件通知等。同时,经营者还可以对自己经营的特色菜品进行宣传推荐。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通过扫码链接的方式,搭建了实现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公众之间的信息互动交流平台。公众就餐或购买产品后,可以对相关生产经营者进行评价,并对违法违纪相关问题拍照取证,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有效促进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

目前,全省已建成数据中心5个,已有41个县市区配备执法终端1103台,运用终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量化等级评定验收检查20642次。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已基本实现许可、日常监管、量化分级、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一网通”。

长春晚报记者:

现在网络订餐已十分普遍,大街小巷都能看到外卖小哥。王彦民处长,请您谈谈网络餐饮服务存在哪些问题?我们采取什么办法进行监管呢?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王彦民处长:

网络订餐因其方便快捷的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的欢迎。网络餐饮迅猛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通过我们调研和了解,网络餐饮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4个方面:一是有的经营店面不合规。存在不少“厨房店”;有的虽有实体店,但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曾有媒体报道,个别订单餐食存在异物等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情况。二是资质不全商家打而不绝。个别平台准入审核不严,出现无资质商家在平台线上登记,在线下无证经营的情况,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突出,出现问题查处难度大。三是加工制作过程问题监督比较难。网络食品交易具有隐蔽性,原材料采购不透明,青菜类清洗不过关,肉类食品中有的来源不可靠。四是部分商家自行安排的送餐人员,服务意识薄弱,服务主动性较差,有的送餐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十分重视网络餐饮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采取4项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开展约谈。我们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3家第三方订餐平台,督促订餐平台履行供餐单位实名登记和许可审查义务,落实管理责任。已与美团外卖达成相关共识,以恰当方式共享合法餐饮企业许可信息,防止无证企业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加强监测。鼓励餐饮经营者在后厨安装监控设备,实时向网络订餐平台传送数据信息;组织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监测,关注消费者评论。三是引导监督。开展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使消费者成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的参与主体,发现问题积极举报。四是严查重处。通过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吉林电视台记者:

学校、幼儿园是人群密集场所,餐饮食品安全尤其关键。请问王处长,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王彦民处长:

学校、幼儿园食堂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千方百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引导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学校不参与食堂的管理,容易导致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几年,我们联合教育行政等管理部门,通过出台制度规定,力促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今年出台的《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若干办法》再次明确:“学校(高校除外)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合同期满,应予收回”。一系列的制度都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二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实施日常管理。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学校要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药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督指导外,还将视情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监督问题整改,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药监管、卫生计生、教育行政及其它学校主管部门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联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教育、食药监等部门每个开学季和“两考”前都组织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整改。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及肉制品,严禁使用扁豆、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材加工制作食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杂店不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常温存放冷藏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管理制度不落实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今年9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来我省督导工作时,对我省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是综合治理,纳入属地年度考评指标。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重要内容,列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在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把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设为A级店评定的否决项。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将学校食堂A级店比例不低于50%、每年递增不低于10%作为评审的硬杠。食堂量化等级A级以下的学校,不得作为中高考的中心考场,其食堂不得为考生、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供餐。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

刚才发言人介绍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是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请崔东双处长介绍一下我省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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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崔东双: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国家总局部署安排,我省组织在长春市、延边州两地开展创建示范工作。省局制定印发了创建示范超市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两地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建、全面开展、审核评价、公示授牌、动态管理六个阶段,组织超市开展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各地监管部门和超市,认真对照国家总局创建标准,努力提升管理和监管水平。截止目前,长春、延边有四家单位申请验收,包括长春麦德龙超市(净月店),欧亚超市(东盛店),远方超市(光谷大街店)和延吉百货大楼超市。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地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商超落实进货查验、质量信息公示,商超与场厂、场地挂钩,建立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做到了每月监督检查一次,每月抽验一次,全年达到品种、项目全覆盖。

下一步,在企业自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省局将组织对申报验收的四家超市进行考核评价。为了保证评价质量。我们将“四公开、一公示”,公开评价标准、公开考核组成员、公开评价程序、公开评价结论;在省局和两地区局网站公示评价结果。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现场组织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0%的一票否决,把评价权力交给公众。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