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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宁夏举行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1-02 08:59:21  |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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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张虎):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麦山同志,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强小媛同志,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陆军同志,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赖伟利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李有军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中央驻宁媒体、区内主流媒体的记者朋友。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而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创新。自去年11月28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高位推动河长制加快落地。今年4月2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印发了《宁夏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为全国第16个出台省级方案的省区,明确自治区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自治区政府主席担任副总河长,自治区党委、政府4名省级领导担任黄河宁夏段、艾依河、清水河等7条重点河流河长。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大力推行河长制”作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重要举措写入大会报告,充分彰显了贯彻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加强河湖管理的鲜明态度、信心和决心。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区五级河长组织体系、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已基本建立,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已基本落实,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成效初步显现。

下面先请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麦山同志介绍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麦山.jpg


麦山: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中央部署河长制工作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区上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使命担当,全力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我区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12月18—20日,自治区河长办相关部门分别对固原、中卫、吴忠、石嘴山、银川5个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四个到位”标准,5市通过验收。下面,我代表自治区河长办就全区河长制工作总体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各地按照自治区河长制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加快构建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到目前为止,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包括自治区、5个地级市、22各县(区)以及223个乡镇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按计划在年内印发,方案出台率为100%。全区840个河湖水系纳入了河长制工作范围。

二是组织体系和责任基本落实。全区共有3770名党政领导担任了河长(其中,自治区级河长6名、市级河长56名、县级河长255名、乡级河长1203名、村级河长2250名),这些河长已经开始履行河长职责;根据河长制工作需要,各市、县(区)全部组建了河长制日常工作机构,共落实15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河长制日常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乡级及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对外挂牌办公。

据统计,全区840个河湖水系上,共竖立河长公示牌1832块,落实河段巡查、保洁人员6510名,河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

三是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基本到位。自治区、市、县三级按照要求,先后印发了河长制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公开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和验收制度,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了河长巡查、举报投诉受理等制度。自治区先后印发了河长巡查工作导则、“一河(湖)一策”编制导则、河长手册编制指导意见等,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四是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基本到位。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级及以上河长巡河879人次,其中,自治区级河长巡河督导工作11人次,市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111人次,县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757人次。自治区组织对五市河长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3次,5个地级市和22个县(区)共组织督导检查80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效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另外,我们先后举办全区性培训班2期,培训相关人员150人次,组织全区观摩座谈会2次,各市县及乡镇先后组织培训281场次,培训人员达到1.5万余人次,为河长制奠定了工作基础。今年以来,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先后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5次督导检查,督导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河湖水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推进

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各地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重点任务,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源头管控,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水污染问题。

一是各级河长办同步启动推进基础性工作。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现状摸底,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明确问题、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五个清单”,启动了县界及以上水质监测断面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划清河道、沟道上下游行政区域的责任,开发了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涉水监测数据整合共享。

二是自治区河长办组成部门积极作为,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环保部门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住建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重点盯办13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国土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启动河湖岸线划界确权,健全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农牧部门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银北盐碱地农艺改良,划定畜禽禁养区并有序搬迁养殖场,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整治船舶水域污染,维护河湖水环境。林业部门启动实施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绿网提升和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造林绿化,全面加强重点湿地保护管理。水利部门优化生态用水调度,向重点湖泊湿地实施生态补水2.17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5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

三是各地积极开展河湖环境整治。集中整治解决了一批侵占河道岸线、污染水体、非法采砂等“老大难”问题。银川市组织开展水环境安全突击检查,关停违规采砂点30家,清理拆除河湖保护范围砂场、砖窑52处,关停企业自备井55眼,加快境内9条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固原市全面开展河道执法检查整治。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先后关闭河道违规采砂厂102家,关停整治27家水质排放不达标的淀粉生产企业,拆除违规搅拌站及砖厂10家,清理违规垃圾倾倒点147处,集中清理垃圾1.6万吨,关闭严重污染入河排污口10个。中卫市开展了黄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沙坡头区、中宁县依法清理取缔了黄河河道内23家采砂场、11家小微企业,对河道内17家2553亩鱼池违章房屋进行拆除清理;海原县关停了清水河河道内28家砖厂、37家砂场。

据逐月水质监测成果,2017年我区黄河干流考核断面III类良好水质达100%,6个国控断面Ⅱ类优水质断面占比达83.3%,全区监测的1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点位)及各地新增监测点水质持续改善。

三、各地探索创新河湖保护有效手段

银川市探索搭建“智慧银川+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无人机开展河道巡查,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中卫市将河长制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结合,扩大河湖沟渠整治范围,加快河湖环境改善。石嘴山市创新河长制宣传方式,举办了“河长节水杯”五人制足球赛。

利通区等地主动将河湖保护以及涉水事务执法纳入综合执法,有效破解了单一部门执法的局限,提升了河湖执法效率。同心县积极探索推行“河长+警长”模式。彭阳县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美丽茹河建设,探索推行“公益岗+民间河长”,将10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选聘为地方民间河长、河湖保洁员。金凤区拓展“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业务范围,聘请落实493名社区网格员为河长制网格义务监督员,有效提升了监管实效。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开展“跟着河长去巡河”活动,对梳理出的涉河违规问题以河长交办令形式跟踪督办、落实整改。金凤区、西夏区、利通区、青铜峡市等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落实河湖水系保洁责任。

2018年,自治区河长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生态立区战略部署,以建设“环境优美”宁夏为目标,压实河长责任,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大力实施清河专项行动、碧水行动和母亲河保护行动,以河长制带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落实,持续推动河长制见行动、见实效。以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黄河干流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及以上为底线,紧盯河湖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动末端治理走向全过程防控。积极推进黄河干支流重点治理,持续开展水资源双控行动,大力实施农业高效节灌项目,优先保障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河畅、水清所带来的获得感。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麦山副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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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刚才在通报中提到,自治区2018年将大力实施“清河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此次行动的有关情况?

麦山:首先,感谢对清河专项行动的关注。

“清河专项行动”计划为期7个月,从2017年12月开始,于2018年6月结束,大体分为摸底启动、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专项行动重点是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整治河流、湖泊、沟道、水库水域岸线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行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解决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久拖未除突出问题,促进全区河湖卫生状况、水体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非法违规排污,促进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主要包括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城乡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畜禽渔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河道岸坡环境专项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七方面整治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责任主体,各级河长为相应河湖(段)直接责任人,各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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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记者:2018年,如何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强小媛:2017年,环保协同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实施银川四二干沟、石嘴山第三(五)排水沟、中卫第四排水沟、永二干沟、中干沟和灵武东沟治理等项目,联合水利厅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新划定地表水源地9个,地下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功能保护区46个。扎实开展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固原市清水河、渝河、葫芦河等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沙湖水域生态环境改善治理加快进行,今年3月~9月,渝河水质连续7个月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从两年前的劣Ⅴ类水体,变成了宁夏出境水体中最好的水系。

2018年防治水污染的目标是:国家考核的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黄河流域宁夏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3%,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IV类。重视有七大任务:一是加强黄河支流污染治理。二是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三是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四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五是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六是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七是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

宁夏新闻网记者:为了保障河长制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厅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陆军.jpg


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陆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非常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宁夏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任务有五项,分别是:牵头负责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湖治理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调处河湖及水利工程重大土地权属纠纷;配合开展地下水质监测。这其中,河湖岸线的划界确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下一步要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

为确保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顺利实施,我们会同自治区水利部门编制了《宁夏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执行。《方案》明确将对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湖泊、干支渠、水库等河湖水域及重要水利工程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自2018年起,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河湖岸线划界确权工作包括: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建立全区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对确属来源合法的水利工程予以登记发证等。

《方案》首次明确了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标准。

例如河湖管理范围的界定,《方案》明确,对有堤防的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涂、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涂、行洪区;对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案》明确,河道保护范围是为保护河湖水域安全所需,在管理范围相邻地域划定,其中一级至五级河道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300米、200米、100米、50米、20米。湖泊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划定,其中一级、二级、三级湖泊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200米、100米、50米。

有了这些明确规定,就可以让我们更加准确的划定河湖岸线范围,为切实加强全区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长制全面推行提供基础支撑。

其他的四项工作,我们也在积极开展。其中:地下水质监测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带有普惠性质的日常性工作。目前,全区共设立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固原市4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站,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做到了地下水监测的全覆盖。对于地下水监测中自治区还没覆盖的区域,我们积极争取到国家地下水监测专项资金填补空白地区,全面建成后,将实现地下水位、水温监测的自动采集和传输。为全面推行落实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应规范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取样,并将监测数据与水利、环保等部门共享。

对河湖治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均建立了快速通道,实行专人服务、专门标识、限时办结。对河湖及水利工程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发现一件、调处一件,做到明晰产权,止息纷争。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正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治理生态恢复方案编制与执行的“双规范”工作,加强方案执行的监督管理,落实谁开发、谁治理,边开发、边治理的要求,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以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为抓手,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为全面落实河长制贡献国土人的智慧和力量。

记者朋友,今后如有需要了解国土资源部门推进河长制建设情况,可以和我厅地籍处联系,我们将全力做好解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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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截至目前,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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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李有军:今年以来,我厅督促各地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河长制,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条黑臭水体的河长,统筹协调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河长名单全部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各地依据黑臭水体污染不同成因,按照“一沟一策”原则制定每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责任主体和整治措施,有序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和把关,确保整治工作技术路线正确、施策准确。实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周上报、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对整治进展缓慢市,采取约谈主管部门负责人、下发督办通知书、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参与自治区河长办组织的落实河长制宣传活动,在宁夏电视台录制一期黑臭水体整治节目。截止目前,全区城市建成区1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部开工,12条已全部建成并开展了效果评估,固原市清水河整治工程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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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农牧部门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如何节约利用水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重点河湖流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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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赖伟利: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我区农业和农牧部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7]43号)精神,农牧厅紧紧围绕节约水利用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按照自治区河长制工作部署,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农业节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面源污染控制和黄河渔业资源养护等为主要任务,强化行政、政策、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农牧厅成立了河长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农牧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文宇任领导小组组长,农牧厅各相关局(处)及直属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负主体责任,同时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区)。

在节约水利用资源中,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节水节肥。按照《2017年全区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导全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种植业结构调整任务,全面压缩耗水耗肥作物种植面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据统计,2017年全区粮食播种1173万亩,其中:小麦198.8万亩,较去年增加9.6万亩;水稻112万亩,与去年持平;玉米播种面积438万亩,同比减少6.7万亩;马铃薯面积254万亩,同比增加1万亩;杂粮168万亩,同比增加1.6万亩。减少农业用水3600万方,减少化肥使用1.2万吨。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在中南部旱作农业区推广覆膜技术200万亩,建立8个旱作节水示范区,配套形成了秋季覆膜、早春覆膜、留膜留茬越冬、一膜两季、集雨补灌、扬黄高效补灌、压砂补灌、微集水“四膜三补一集”抗旱节水高效种植技术体系。在引黄、扬黄和库井灌区大力推广粮食作物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全区推广玉米、马铃薯、瓜菜高效节水灌溉400万亩,减少用水量50%以上,粮食作物增产10%以上。

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作中:一是实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扩大有机肥使用、秸秆还田、绿肥还田面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应用先进植保机械,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全区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核心示范区72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00万亩,推广玉米、马铃薯、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36万亩,实施盐碱地农艺改良集成技术120万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6%,全区施用量102万吨,比2016年减少4万吨,比2016年减少使用1.3万吨,引黄灌区氮肥流失率从8.87%,下降为8.54%。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建立示范区35个,面积24.4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600万亩次,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8%,全区农药使用量2948.6吨,比2016年减少使用1.38吨。二是开展平罗、利通、沙坡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回收处理率达到80%。三是在全区全面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2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全区已划定禁养区254个,禁养区面积1.06万平方公里,划定禁养区内依法确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36家,目前已搬迁11家。

在实现黄河流域绿色、可持续发展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实行黄河宁夏段休渔制度,每年从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全面推行黄河宁夏段休渔制度。休渔期间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非法捕捞行为。开展黄河及附属水域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今年共放流各种鱼类3700万尾。在沙湖、阅海、艾依河等重点河湖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推广绿色人工配合饲料,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等先进的施肥技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在保证全区粮食生产稳定的前提下,适当减少玉米、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改种小麦、马铃薯、秋杂等耐旱作物。积极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大力推广覆膜保墒旱作节水技术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加强县区工作督导,落实工作责任,对确需搬迁或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加快搬迁或关闭工作进度,确保年内全部按计划完成搬迁或关闭。继续抓好黄河渔业资源养护工作。继续实行黄河休渔制度;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非法捕捞行为;开展黄河土著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切实加强母亲河保护。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自治区河长办、水利厅、环保厅、国土厅、住建厅、农牧厅各位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参与,感谢媒体的记者朋友们的支持,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