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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安徽举行生态安徽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1-30 13:57:33  |  来源:安徽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武潇: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此次发布会是省“两会”的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今天下午,我们邀请了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恒秋同志到会,介绍近年来安徽生态安徽建设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做法,并回答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副厅长罗宏出席发布会。下面,首先请徐厅长作介绍。



徐恒秋: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在省“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给予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为目标,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领域有所好转。总体表现为四个“新”。
  一、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省委、省政府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主任的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省十次党代会提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省政府关于2015—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环保法和安徽省环保条例)和“一法一办法”(固废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城建环资委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省政协就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协商;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广大公众广泛参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全省上下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新格局。
  二、谋实谋细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新举措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大气十条”和2017年蓝天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工业、扬尘、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开展整治,对火电、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全省20万千瓦以上在运煤电机组、共4273万千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省级投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达20.8亿元,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环保部卫星监测火点数逐年大幅下降(2017年全省秸秆焚烧火点93个,位于全国第14位)。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小锅炉8467台,计11342蒸吨,市、县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1.38万辆,实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针对去年冬季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各地均制定了超常规措施工作方案,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错峰生产;同时,加大省级督查力度,从2017年11月开始派出多个督查暗访组,实施三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和驻点督查;每日向各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发送空气质量等信息,组织环境监测、应急、科研等部门会商研判,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有力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水十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共建成投运13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26.74万吨;加快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全省217个黑臭水体已有137个达到“不黑不臭”的目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63.1%,合肥市4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16个地级市均已建成备用水源;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29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面落实河长制,截至2017年9月,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已建立。全省25个不达标水体全部完成达标方案编制,2017年先后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的合肥市十五里河、双桥河、马鞍山市采石河实施流域涉水项目环评限批,目前,已对马鞍山市采石河解除限批。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土十条”实施,公布24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和进口固废企业专项整治。
  三、扎实推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呈现新亮点
  在落实推动环保督察方面,全省制定形成了省、16个市、16个省直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1+16+16”整改方案体系,压茬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问题清单中的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6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组织开展了三批省级环保督察,2017年5月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从督企到督政与督企并举的转变。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开创性地建立了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包保一个市,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分别包保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切实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在生态保护方面,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宣城市、金寨县、绩溪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旌德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皖浙两省新安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入选2015年中央改革办评选的全国十大改革案例,2016年9月纳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成功举办全国第一个由政府部门主导主办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环境执法方面,2015年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保持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其中,2017年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013件,同比增长61.1%,位居全国第四位,多次获得环保部通报表扬。
  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取得新成效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经测算,2017年也可顺利完成任务。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平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1.1%,圆满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确定的目标任务。水体水质逐年好转,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逐年增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下降;省辖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由中度污染减轻为轻度污染,巢湖湖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西半湖富营养状态由中度改善至轻度,巢湖蓝藻密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省辖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保持良好,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连续多年保持为优。2017年9月,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为87.36%,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生态环境质量好于2016年,环境绿化、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噪声防治、光污染防治和电磁辐射防治满意率超过八成。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具体体现,是全省上下戮力同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面临的压力依然十分艰巨,如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淮河流域部分支流水质较差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一些地方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扎实,环保责任传导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等。
  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污染防治作为2020年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勾画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盼日益强烈,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支持度、理解度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也更加主动,这些都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强大动力。
  李国英省长在本次人代会上所作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作为今后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2018年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之一。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一是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行动,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五是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积极做好环境应急和风险防控工作。六是以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谢谢大家!

武潇:

  谢谢徐厅长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单位。



人民网记者:

  您好,我是人民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行动和成效。

徐恒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为组长,32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水质考核。对各市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对未通过考核的市实施涉水项目区域环评限批,2017年,省环保厅已经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的河流实施了流域涉水项目环评限批。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新施行的《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将水源保护的区域从城镇扩展到农村地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了《安徽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排查发现的29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工作实施。全省90家“十小”企业和528个其他小型生产项目全部取缔到位,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六个行业56个清洁化改造项目均于年底前按要求完成。137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达到“不黑不臭”的目标,消除比例63.1%。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626.74万吨,污水处理规模和处理量分别较2016年增加7.9%和5.6%,2017年,新建、改建污水管网1300公里。全省禁养区内7654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发放补偿资金13.23亿元。一体化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2017年完成8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是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于2017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比国家要求的时间提前了1年3个月。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省跨市、跨县(包括与浙江、河南省等相邻的省)共签订跨界联防联控协议25份,基本实现敏感水域全覆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开展以来,累计投入120.6亿元,完成生态保护项目134个,成效显著。2014年,在省内大别山区开展了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2017年,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主要跨市界水质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纳入补偿范围。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我省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17年,全省10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3%,较2016年提高8.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2.8%,较2016减少1个百分点。二是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目前,全省16个地级市全部建成备用水源,61个县(市)已有33个建成备用水源。近年来,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



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徐厅长您好,我是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现已进入深入整改阶段,能否介绍一下整体情况?

徐恒秋: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督察,对推进我省环保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督察期间,共向我省移交371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截至2017年底,约谈669人,问责872人。
  2017年7月29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各市、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2017年底,按计划计划应整改完成82个问题,实际完成整改86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合肥、铜陵、马鞍山3市整改进展较快,分别完成问题总数的71%、70%、62%,省直有关单位牵头整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整改工作主要做法有: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
  2017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成立以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为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将有关问题以《整改任务书》的形式分别下达各市和省有关单位。16个省辖市和16个直单位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我省形成了“1+16+16”的整改方案体系。
  2. 高度重视,压茬推进整改工作。
  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压茬推进、落实整改责任。李锦斌书记亲自赴宿州、蚌埠、寿县等地调研指导整改工作,李国英省长赴亳州、蚌埠、淮南等地调研指导整改落实情况,其他省级领导多次深入各地调研指导。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每月主持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各市、省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市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已完成对16个市开展了3轮现场督查,正在开展第4轮现场督查;对《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中的144个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实施动态销号管理。
  3. 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完善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突出环境问题动态整改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突出环境问题动态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档案,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动态销号管理。二是出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印发了《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建立整改情况核查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实施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明确省领导分别包保到市、包保到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确定牵头包保和参与包保的省直单位。四是出台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指导意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开展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



新华网记者:

  徐厅长您好,我是新华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蓝天保卫战的总体情况和成效,下一步对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徐恒秋:

  记者朋友提的这个问题既是所有人关心的,也是我们一直着力开展的工作。蓝天保卫战是一场攻坚战,2017年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国务院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但是,环境空气质量依然不够理想,雾霾仍然不时发生。蓝天保卫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
  下面我介绍一下2017年蓝天保卫战的有关情况(总体情况和成效):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十个专项行动”,落实“八项保障措施”,打响蓝天保卫战第一枪。省大气办通过加强分析调度、督查暗访、执法监管,实施专项约谈和量化问责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2017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1.1%,圆满实现国务院“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
  (一)制定并实施我省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行动方案。围绕 “五控一提升”(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控煤:切实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控气:加快推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控车: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控尘:持续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控烧:加强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提升: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压实省直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持续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省环保厅每月一调度,省政府每季度一调度,督促不达标城市政府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变地方政府被动治污为主动治理。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处罚力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倒逼污染企业守法经营。



央广网记者:

  我是央广网记者。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已经三年了,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全省环境执法的总体情况?



殷福才:

  新修订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来,我省环保系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大《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施行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整治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至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实施8491件行政处罚,年平均增长182%,罚款金额达4亿4千万元,年平均增长128%(其中:2015年实施1380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1亿1千万元;2016年实施2514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1亿3千万元;2017年实施4597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1亿9千万元)。
  在施行新《环保法》方面,环保部等部委出台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四个配套办法,推动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或停产、行政拘留等刚性处罚措施。三年来,我省环保部门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5281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1起,查封扣押案件2796起,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案件1892起,行政拘留案件42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4起。其中2016年、2017年分别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1870件、3013件,数量均位于全国前列,多次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
  在刑事处罚的环保案件方面,我省环保部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印发了《安徽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规范有效实施“两法”衔接。定期召集省级“两法”衔接联席会议,举办了多期培训班。2015年以来,我省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年均增长74%(其中2015年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1起,2016年40起,2017年63起),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安徽日报记者:

  徐厅长您好,安徽日报记者。安徽省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基础,是我省的一大优势,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创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情况。谢谢。



罗宏: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系统保持稳定。全省上下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我省自然保护区以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为主,保护范围涵盖了全省80%以上的野生生物物种资源,代表性、典型性的重要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大都划入了自然保护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许多珍稀濒危物种遭受威胁的局面。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0个。全省保护区面积约46万公顷。
  生态创建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强了生态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成功创建并被命名国家级生态县(区)14个、生态乡镇159个、生态村21个;省级生态市1个、生态县(区)26个、生态乡镇576个、生态村1264个。2016年5月,宁国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岳西县环保局局长程卫华,被环保部评为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7年9月,宣城市、金寨县、绩溪县被环保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旌德县被环保部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目前我厅已启动了首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

武潇:

  谢谢徐厅长和罗厅长、殷厅长的回答,刚才通过3位领导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到,过去的五年,我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为今后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在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质量显著好转”。希望各新闻单位要结合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学习、研读,把今天发布会的内容报道好。
   我们大多数人生于斯、长于斯,徽山皖水是我们依恋的故乡,是我们眷恋的故土。我们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希望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