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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11 13:44:03  |  来源:文物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2018年2月8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陆琼: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2018年2月份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今天的主题是发布文物消防情况。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国家文物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督察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国家文物局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消防工作以及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有关情况。不到两个月时间,国家文物局连续发布文物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这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监督、有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20余家媒体记者朋友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的到来!我们也很高兴邀请到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督察司安全监管处处长刘大明出席新闻发布会。
  按照议程,我们首先有请陈培军司长,为大家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陈培军:

  今天主要向大家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一是2017年全国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是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明查暗访工作情况。
  一、关于2017年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3起,用火管理不善引起的1起,正在核查调查的2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浙江兰溪市诸葛、长乐村望云楼火灾事故。2017年3月6日,第四批国保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望云楼发生火灾。经查,该火灾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望云楼全部烧毁,毗邻文物建筑——象贤厅和滋树堂的部分山墙受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到火情报告后,国家文物局派出督查组,赴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了实地督察,提出明确处置和整改要求。 按照督察要求,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启动了追责程序,分别对4名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兰溪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消防与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排查,下拨300万元提升长乐村文物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保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文保员职责等相关政策措施。浙江省文物局召开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和现场会,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二是四川遂宁蓬溪县高峰山古建筑群火灾事故。2017年5月31日,第七批国保单位高峰山古建筑群发生火灾。根据火灾事故认定,起火原因是高峰山道观主庙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该火灾烧毁建筑728.9平方米。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消防局组成督察组,赴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了督察。同时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彻查追查,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
  按照督察要求,当地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分别以涉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对高峰山道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立案侦查和强制措施。对2名副县长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6名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降级、职务调整等处理。同时,调整高峰山古建筑利用方式,将原来居住在内的宗教人士全部清出,仅允许宗教人士白天进入规定区域开展宗教活动,夜间不得逗留,交由专人看管。
  火灾发生后,四川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会同省民宗委、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召开全省文物安全现场会,开展全省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遂宁市政府追加600万元作为当年文物保护经费,今后每年拨付500万元建立文物保护工作基金,增加蓬溪县文物局编制3人。
  三是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火灾事故。2017年6月18日,第五批国保单位清华大学化学楼216实验室突发火情,过火面积10平米。由于扑救及时,未对文物本体造成损伤,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接报后,国家文物局会同北京市文物局和市公安消防部门组成督察组,赴事故现场进行了督察。要求清华大学以该事故为戒,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大力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对利用文物建筑做化学实验室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四是内蒙古赤峰宁城县法轮寺火灾事故。2017年10月30日,第七批国保单位法轮寺东配殿发生火灾,火灾为该寺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所致,属典型的责任事故。火灾过火面积50平方米,造成东配殿本体基本焚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报后,国家文物局立即要求自治区文物局进行督察,一是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二是要求加强对火灾事故现场的管控,完善消防设备设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三是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四是要求及时公开发布火灾事故处置情况。
  此后,国家文物局又派出工作组对火灾事故后续工作进行督办。该寺日常由宗教人士管理使用。实地督查发现,目前当地政府对该事故认识不足,火灾损失核算不准确,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
  工作组明确要求当地政府准确核算火灾损失,客观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提高管理使用法轮寺的宗教人士文物保护意识,厘清管理使用责任。认真研究法轮寺下一步保护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提高日常保护管理水平。 
  五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堡中营署旧址火灾事故。2017年11月18日,第七批国保单位张家口堡中营署旧址东厢房,由于居民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当,引起火灾。建筑受损面积约130平方米。
  火灾发生后,张家口市文物主管部门和桥西区政府立即进行张家口堡重点院落电线整改,加快推进张家口堡消防工程实施。当地政府印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张家口堡区域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对32处文物点的用电进行整改,对易燃物进行清理。当地公安部门对引发火灾的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区委、区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六是青海玉树新寨嘉那嘛呢附属建筑查来坚贡佛堂火灾事故。2017年12月31日,第六批国保单位新寨嘉那嘛呢附属建筑查来坚贡佛堂发生火灾,当地消防部门及时控制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初步调查,该建筑内部遭受损害,外部没有明显受损。火灾发生后,当地成立工作组,对该殿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现场进行封闭和管控。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
  以上向大家通报的是,2017年发生的6起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另外,向大家通报四川绵竹九龙寺火灾事故。九龙寺是当地民宗部门批准设立的宗教场所,2006年被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汶川地震中全部损毁。2009年原址新建。该寺所有建筑包括山门、大雄宝殿、祖师殿和毗卢佛塔皆为仿古建筑。
2017年12月10日,九龙寺大雄宝殿突发火情,快速引燃毗邻的祖师殿、毗卢佛塔。造成大雄宝殿、祖师殿、毗卢佛塔烧毁,过火面积800多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时,新建主体建筑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国家文物局局将密切关注该火灾事故。目前,事故处置程序正在进行中。
  第二、向大家通报的是,关于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明查暗访有关情况。
  去年的12月到今年的1月,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对32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以及古村镇,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事故隐患,有的隐患甚至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一些文物单位疏于管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发生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后,责任认定不清,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浮于表面,火灾诱因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履行职责不认真,对问题视而不见;有的单位管理人员擅自脱岗,文物建筑开放区域长时间无人值守;一些单位未开放区域内堆放易燃物,清理不及时;个别单位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不严,甚至无人值守;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售卖和燃烧超标准香烛,个别非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内违规燃香;有的文物修缮施工现场存在抽烟、危险品随意堆放、临时消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电气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不彻底。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线路缺乏套管的保护措施,电线裸露,有的直接将电线和电器敷设在木质的梁柱上,弱电线路未采取保护措施,缠绕、弯折,特别是闷顶内的电气线路杂乱无章;一些单位私拉乱接现象长期存在,甚至多次被不同检查组指出,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一些单位射灯、吊灯缺乏防火措施;有的单位长期使用严重老化的插板插座,大功率发热电器与易燃物缺乏防火隔离,甚至将易燃物、可燃物直接放在大功率发热电器上。
  三是一些地方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规范,日常巡查演练不到位。一些地方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灭火系统,有的单位消防水压力流量不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致使火灾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给文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些文物单位消防设备设施安装不规范,日常巡查检查不及时,保养和检测不到位,消防水带老化漏水,甚至不能正常使用。有的灭火器配置不足、超过使用年限;个别文物建筑内的经营场所,防火探测器被封,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文物局已反馈有关省市文物部门,并将跟踪督办。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安全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多次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从发生的6起重大事故和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我们感觉到文物消防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特别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种隐患,推动文物安全工作形势持续向好。



中国网记者:

  陈司长您好。刚才陈司长也说了,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力。针对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局已经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陈培军:

  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确实不容乐观,从刚才通报的情况大家也能感觉到。前一段时期,特别是去年,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文物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一是召开两场会议,二是出台两个文件,三是开展了四项工作。
  两个会议,第一,去年7月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这个会议特别重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针对文物安全工作召开的会议,刘延东、郭声琨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动员部署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同时,中编办还为国家文物局增加6个编制,主要用于文物安全。
   第二,去年3月份,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消防局召开了“全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视频会议”。从16个部委到文物、公安各级部门以及全国文物保管单位,大概3万多人参加,这在全国也是第一次。这个会议也特别重要,一直开到县里。
  去年出台两个重要文件。第一个文件,去年9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针对文物安全工作出台的文件,对新时期、新时代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很具体,也很全面。
  第二个文件,去年2月,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导则》有效推动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治工作,提升防控水平,推动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牢筑文物建筑和人民财产防火安全墙,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开展四项工作。第一,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针对当前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规模空前,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文物局联合财政、公安、工商、宗教等部门,对全国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的检查督察。大排查行动共排查约23万家文物博物馆单位,共发现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1000多处,其中40%是消防隐患。通过排查,一方面发现了火灾隐患方面的问题,另外一方面进行了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我们下一步继续跟踪督办。
  第二,国家文物局参加了国务院消防考核,进一步修订了国务院消防考核中文物消防的指标内容和权重。这特别重要,通过考核,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力度很大。
  第三,明察暗访工作,之前发布中已经提到。
  第四,国家文物局支持国保单位消防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举个例子,去年一年,国家文物局支持国保单位消防重点项目达到378个,投资10亿,解决了一大批火灾风险较大的古城、古镇、古村落和古建筑火灾防范基础设施保障问题。



中国日报记者:

  关于文物建筑的消防问题,以后可不可以在源头解决,比如在申报国保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时,要求消防设施到位或者达到一定标准?



刘大明:

  您的提问非常有建设性,您是希望能够把消防安全情况作为申报国保前的前置条件。就这个问题,一些专家也提过此类建议,我们也有过考虑。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国保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护要求跟其他级别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护要求标准是不一样的。文物建筑作为非国保单位时,消防安全设施已经达标了,但是升格为国保单位之后,对它的要求更加严格,设施配置会有新的标准和要求,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提升改造。



中新社记者:

  刚才听陈司长说进行文物消防明察暗访时正好遇到南方降雪,国保单位有没有发生坍塌?

陈培军:

  这次雨雪冰冻灾害,没有2008年严重。目前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中新社记者:

  我还想问一下,申报国保单位时,消防不合格或者还没有升级到位的话,能通过国保申报吗?

陆琼:

  您的问题很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选标准,主要考量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同时也要考虑保护状况。今后在申报国保时,如果申报对象的价值、保护状况等各方面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安防、消防方面是否作为前置条件,我觉得以后工作中可以把这方面作为一个关注点,希望能够做得更好。

陆琼: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有关内容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官网进行了图文直播。再次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