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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黑龙江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2-12 09:15:47  |  来源:黑龙江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魏松贤:

  各位记者: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新闻发布会。1月23日,全国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黑龙江迅速启动,进行全面安排落实。今天我们请来了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郝伟夫同志;
  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张卓桥同志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张凤臣同志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刘 刚同志
  省检查院副检察长 乔洪翔同志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史景山同志
  省司法厅副厅长 齐作礼同志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伟夫同志介绍情况;

  刚才郝伟夫书记全面介绍了黑龙江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谢谢!
  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自己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郝伟夫: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和支持。我代表省委政法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政法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
  今年1月23日,全国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我省启动迅速,进行全面安排落实。下面,我把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向新闻媒体作以通报。
  一、省委、省政府对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行动迅速。
  1月2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坚持专群结合,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从严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切实消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确保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月27日,全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调要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认清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打击合力和高压态势。
  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斗争各方面、全过程。制发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制定了新闻发布、举报奖励、举报人保护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委政法委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各级政法机关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全警出动、全员参战,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大案要案会商研判机制,不断提高了查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水平。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迅速、开局良好,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取得初步战果,并从中初步梳理出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调查。
  二、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突出、整治重点明确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这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还要依法严惩采取“套路贷”、“校园贷”、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同时,全面整治涉黑涉恶乱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和各类市场监管力度,下大力整治治安乱点,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当前,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印发《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将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将农村赌博问题放在春节前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来抓,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让人民群众过上舒心、祥和的节日。
  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线索移交、信息互通等工作。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所在地难以突破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异地羁押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省级重点督办。
  三、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广泛发动群众的人民战争
  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只有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挖深挖透,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公众口口相传,既能为政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线索,也能让违法犯罪人员认清形势,受到压力,从而自动投案、主动自首。为此,全省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也将设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微信公众号等办法,畅通渠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实行举报奖励获取和扩大线索,通过人民群众对黑恶犯罪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检举揭发获取和扩大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对群众的实名举报,我们将做到件件及时有回音。
  现向社会公布以下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1-87936775(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0451-82897127(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工作日接听受理群众举报,由专人负责接听、处理举报电话线索。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50090);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邮编150008)。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制定出台我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获得奖金人民币8万元。
  实行举报人依法保护措施,制定保护黑恶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专门机关举报黑恶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专门机关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举报人所涉及案件的办案机关负责举报人保护工作,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消除后患
  这次专项斗争要把法治贯彻全过程,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把依法严惩精神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守法治,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切实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做到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

  组织部门怎样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张风臣:

  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黑恶势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为此,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对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认真部署。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力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着力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对那些聚不起群众、管不好党员、办不了实事、统不了全局,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特别是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基层党组织,采取选配素质过硬的带头人、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制度等措施,着力解决班子软、党员弱、管理乱等问题,让基层党组织真正强起来,让黑恶势力没有容身之所、立足之地。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这次全省村“两委”换届意见明确提出“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害选举”等10种情形的,不能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旗帜鲜明地列出负面清单。换届中,我们将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作用特别是乡镇党委的把控作用,从严把好人选关,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拒之门外,把真正优秀的党员、致富带头人选进村班子。三是加大“村霸”排查和打击力度。在前期排查和整治的基础上,近期组织各地组织部门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问题,对照“村霸”5种表现,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确属“村霸”的村干部,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切实推动“村霸”问题整治到位。



生活报记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刘刚: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

东北网记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怎样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乔洪翔:

  检察机关将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从严惩处的要求。总的要求是,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依法办理,坚持快捕快诉,严格办案时限。审查逮捕工作中,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格按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办理,准确把握逮捕条件,有力惩处犯罪,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做到不枉不纵。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体现打击的效率与力度;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在审查逮捕期限内补充完善证据。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公诉部门在强制措施的适用上严格掌握控制取保候审的适用,对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从严审查,坚决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审查起诉中,要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涉嫌什么犯罪就按照什么罪起诉,严格掌握不起诉的适用。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补侦查的,应当列明退补提纲,说明补查的内容和补查要达到的证明目的,做好退补衔接及解释说明工作。不能为了盲目增强打击效果,而放松标准,人为拔高凑数,扩大打击面,同时要防止纠缠细枝末节,贻误战机,影响打击的力度和效果。
  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的诉讼监督,对该立不立、以罚代刑、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防止有罪不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加强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工作,对在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中,发现有漏罪漏犯的,依法及时予以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对有罪不判、重罪轻判,符合抗诉条件的,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增强打击效果;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着重对涉黑涉恶分子的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的监督,从严掌握条件。



黑龙江日报记者:

  纪检监察机关将怎样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张卓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同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与政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快速移交机制、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力量联合的强大合力,严肃执纪、强化问责,始终保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高压态势。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挖严惩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二是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案件,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查办,必要时开展异地审查、跨区域审查,对查处阻力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还要提级办理;三是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法院怎样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史景山: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办案。要严格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标准,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严格执行“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新华社记者: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应该怎样加强对涉黑罪犯的管理?



齐作礼:

  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在日常管理上,对涉黑罪犯往来信件要严格审查,通话要全程监听和录音,彻底切断其与外界的非法联系。要严禁使用涉黑涉恶罪犯担任值星员,严禁涉黑涉恶罪犯在入监集训监区服刑,防止狱所内滋生“牢头狱霸”;在执法环节上,主要是在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上要从严掌握。对判处无期徒刑的涉黑罪犯,必须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刑期不能低于20年。其次,要落实异地关押制度。对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对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涉黑罪犯,在本省范围内实行跨地(市)异地关押,并定期轮换服刑监狱。同一黑势力团伙的罪犯严格分开关押,最大限度地防止交叉感染。第三,要摸排犯罪线索。要发挥狱内特殊职能,广泛发动服刑罪犯检举揭发,对检举人举报的有效信息,要做好信息保密和人身保护,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奖励。

魏松贤: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新闻发布会内容比较丰富,大家提了不少问题,有关部门领导都予以回答。
  再过几天就是我们的传统节日——春节,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府新闻办感谢各媒体给予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