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月27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彭沉雷介绍了上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相关情况。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副局长匡鹏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徐威:
各位记者,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为方便居民就近办事,从今年3月份,也就是从后天开始,上海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将全面实施“全市通办”。今天我们邀请了分管的市领导和市民政局负责人,详细解读这项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有:彭沉雷副市长、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先生、副局长匡鹏先生。现在先请沉雷副市长介绍相关情况。
彭沉雷:
今年3月起,上海全市各街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基本情况与重要意义
所谓“全市通办”,指的是政府部门通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打破居民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让居民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能申请办理事项,从而减少奔波,实现“就近办事”。
今年3月起,上海全市各街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全面实施“全市通办”,包括敬老卡申领和发放、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居住证挂失等161项事务。
上海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在街镇层面集中为居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社区综合性服务机构,是政府为民办事的一线窗口。目前,全市共建有22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7个分中心,汇集了公安、民政、人社、卫计、住建、粮食、工会、残联、档案、经信、住房公积金等11个部门的174个事项,每年的受理服务量都超过一千万人次。3月份开始,上述事项中的161项,将率先实现“全市通办”。
推行“全市通办”,是上海推出的又一项便民利民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这是上海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上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居民群众需求期盼的具体行动;是上海对标全球卓越城市,打造更有质量的国际化、现代化大都市的具体体现。
二、“全市通办”的实现方式
1、“全市通办”服务办理标准全市统一,分“直接受理”和“收受分离”两种方式。但无论哪种方式,对前来申请办事的居民群众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差别。
2、基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所受理事项的准入是一个动态过程,“全市通办”的事项清单将相应采取动态化、清单式管理,由市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3、为配合“全市通办”开展,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也进行了调整统一,全年365天都为民服务。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过去,基于城乡差异和居民结构不同,不同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时间有所差异。比如,郊区的受理中心就可能比中心城区的受理中心早些开始接待,早些结束服务。为更好地开展“全市通办”,也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此次对全市所有受理中心的工作时间进行了统一。具体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4: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由各受理中心自行安排。
此外,实施“全市通办”前,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不受理业务的。实施“全市通办”后,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真正实现365天为民服务不间断,即居民在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也能办理事务,同时工作日中午时段也将提供服务。
三、上海社区政务服务便民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
上海是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社区政务服务集中受理的城市。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上海努力探索、着力推进,不断提升社区政务服务的便民水平。以下我作一个简要的回顾:
1998 年,原隶属卢湾区的五里桥街道建立了首个“社区政务超市”,开展了在街镇层面“一门承接”多部门政务类服务的探索,之后市民政部门积极推动“一门式”社区政务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的复制推广。
2006年,上海实现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全市街镇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分布合理的社区政务服务网络。改变了以往政府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资源“空间上分散多门,管理上各自为政”的现象,保障居民群众政务事务申请“一门受理”。
2009年,为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受理中心为民服务能力,市民政局协同市质监局,制定发布了全国首个“社区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明确了受理中心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软件和评估体系的“六个统一”。
2013年,上海在市级层面,建立了由市分管领导召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参加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其统筹事项、协调事务、落实保障、组织监督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统筹和对各受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为确保今年3月正式实施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市民政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推进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全市通办”实施方案,指导信息平台开发测试,统一了全市受理中心工作时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事项流程改造工作并指导各区做好“全市通办”准备。2018年1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4次市级层面业务培训和1次综合答疑,牵头完成了3次“全市通办”统一演练,全市220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约3万多人次参加演练,实现“三个全覆盖”(中心、窗口、人员全覆盖)。与此同时,各区相应成立区级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确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定期专题协商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一两全”,即“一头管理、一门办理、一口受理、全年无休和全市通办”。
2014年以来,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民政局与市经信委共同牵头,对分散在全市200多个街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平台上移,服务下沉”;2017年4月,升级版受理系统全面投入使用,为后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全市通办、一证通办、网上通办”打下基础;2017年7月,全市受理中心统一实施“网上预约”,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2017年底,全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头管理、一门办理、一口受理、全年无休”实现100%覆盖。由此,“全市通办”成了最后攻坚的目标。
四、“全市通办”的推进情况
1、群众“就近办事”的期盼必须回应
上海地域广、人口多,尤其是“人户分离”情况比较突出,在全市500多万“人户分离”人口中,跨区“人户分离”的将近一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民群众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大部分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提出申请。由于“人户分离”等情况,不少居民在办事过程中不得不往返奔波、费时费力,群众对实现“全市通办”的需求强、期待高。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市长应勇对相关工作推进作出专门批示;市民政局等各相关部门多次下基层实地走访、调查问题、研究对策。同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为如何做好“全市通办”提出了宝贵建议。
2、市政府统筹,多部门协作,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回应居民群众“就近办事”的普遍需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市政府统筹下,有关职能部门主动跨前、紧密协作,积极推动更多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
前期,市联席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快推进“全市通办”开展可行性分析和深入的调查研究,按照“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的要求,对未通办事项逐一分析论证。通过分析梳理,未通办事项主要受到政策法规限制、跨区资金结算、实地查证需要等方面的制约。围绕这些瓶颈问题,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加快转变职能,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动更多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对于部门通过再造流程、统一政策也无法解决的“瓶颈事项”,市民政局牵头探索形成了“收受分离”的解决方案。
同时,市政府办公厅针对“全市通办”后跨区数据交换网络要求更高这一情况,对各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器性能和网络速度加大检查力度,并督促各区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为“全市通办”提供稳定良好的网络条件。
3、纳入“全市通办”的事项还将继续扩容
经过细致梳理,上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涉及的174个事项中,经努力能够实现“全市通办”的事项,可由2017年的66项提升至172项。其中,161个事项今年3月起将率先实现“全市通办”。而自今年7月起,市公安部门管辖的“居住证办理”和“来沪人员信息登记”两大类11个事项,也将纳入“全市通办”范围。
由此,上海的居民群众办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促进、计划生育、副食品补贴发放、工会事务、住房保障、社保卡办理、残联事务、档案查询等事项,可选择本市任意一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下一步,上海将深入落实李强书记对“全市通办”的重要批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技术保障,提高政府为民服务水平。特别是“全市通办”的一些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比如事项下沉方面,市联席办将严把准入关,将是否做到“全市通办”作为能否下沉的重要准入条件。为此,政府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如,近期下沉受理中心的事项中,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事项,就是人社(医保)等部门积极努力实现“全市通办”的结果。
在全面实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上海还将继续努力推动“网上办事”。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推进政府为民服务进一步走入群众,让居民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中国社会报记者:
请问彭市长,刚才在通报中提到推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市通办”的目的,是让居民群众尤其是“人户分离”的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事项,请问这一举措能多大程度减少奔波?老百姓办事真能获得家门口办理的便捷吗?谢谢。
彭沉雷:
这次推行“全市通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动居民就近办事,方便人民群众。你刚才提到的问题,现在人民群众从3月1号开始,在我们说到161个事项当中,任何一个事项要办理,可以找离你办事最近、最方便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去办理。现在上海“人户分离”的情况比较多。比如说你的户籍地在虹口区,现在居住在青浦,到今天为止你办理的某个事项必须到户籍地,到虹口区去办理,到虹口区某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去办理。从3月1号开始你就可以在居住地,或者在工作的地方,假如说工作嘉定区,就找最就近的一个地方,可以去办理这件事情。从这一角度来说大大方便了居民就近办事。
上海日报记者:
想问一下彭市长,在实行“全市通办”后,在接收居民群众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时,以及具体办理时,全市22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判断标准和办理标准是否一致?
彭沉雷:
“全市通办”这件事情能不能办成,老百姓是不是满意,最重要的标准是办理的标准和水平是不是一致。这是最基本的条件,所以为了达到标准化,也就是说在全市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的服务人员对问题的回答,包括办理所需要的手续、确认都是标准化。为了达到这个标准化,我们事先对所有的上岗人员、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行了演练,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我们这次“全市通办”最基本的一个要求。谢谢。
解放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刚刚通报里面谈到“全市通办”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受理”,还有一种是“收受分离”,对办事的居民群众来说是没有差别的,请问为什么要分这两种模式?这里所说的没有差别又意味着什么?
我想问第二个问题,我知道“全市通办”之前,上海各个区对有些政策的执行标准不一样,现在“全市通办”,这个矛盾怎么样去解决?是不是可以举例说明?
朱勤皓:
今年3月1日起161个事项率先实现“全市通办”。彭市长在通报当中已经说了,分“直接受理”和“收受分离”,到现在大概有135个事项能够直接受理。26个项目是收受分离。尽管办理方式有两种,但是对于所有前来申办事项的居民群众而言,可以说不会感觉到有差别,因为就到一个窗口去办事情,窗口把他的材料收下来,并帮他去办理。其中区别主要是指在后台的处理过程中,有直接受理和收受分离两种不同方式。
先说一下什么是直接受理,什么是收受分离。从工作角度来说,所谓的“直接受理”方式,是指相关的政务事项在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从申请、审核到办理的全过程;“收受分离”是指居民群众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以后,受理的过程被拆分到两个受理中心进行,由两个受理中心通过彼此之间的协同合作,来完成审核和办理,因此“直接受理”和“收受分离”仅仅是内部工作流程的差异,对居民群众办事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通过收受分离的方式来落实“全市通办”,是一项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便民举措。
为什么这样说?可以举一下“收受分离”办事的流程。首先居民群众可以就近任意地选择一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事项,我们称之为A中心。这个中心接受居民的申请,接受申办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然后A中心将相关材料通过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流转至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受理中心,我们称之为B中心。当然如果这个居民本身户籍就在A中心,A中心就办了。如果户籍是在B中心,在A中心申办,就由A中心接收材料,并把接收的材料通过信息交互的方式转给B中心。由B中心根据现有的法规或者政策具体承担受理审核的职能。
办理出来的结果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B中心直接反馈给办事的居民,还有一种情况B中心通过A中心来反馈给办事的居民。在事务办理的全过程当中,居民群众只需要就近前往一个中心就可以,不需要到两个中心,也是“全市通办”非常重要的方面。
为什么“全市通办”要分成直接受理和收受分离呢?这是由于过去不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事项,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跨区资金结算、实地查证等方面的制约,无法实现“全市通办”,导致居民群众不得不多跑路。近年来虽然经市政府的统筹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加快了转变职能,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了绝大多数事项纳入到“全市通办”的范围,但是还存在着即便通过再造流程、统一政策,也无法解决的所谓“瓶颈事项”。为此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市民政局的牵头下,各个部门齐心协力,进一步自我加压,进一步简化流程,为“全市通办”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各个部门合力探索,研究“收受分离”的方案,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奔波”的目标。从无法“全市通办”到实现“全市通办-直接受理”,或者借助“收受分离”的方式实现“全市通办”,这个做法大大方便了居民群众,是一个具有创新意义的便民举措,这是我想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说到“全市通办”,以前有些政策上海不同的区执行的标准不尽相同,这个情况确实是存在,但也不是太普遍,“全市通办”也为各个区在某一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过程当中的标准化打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也就是说为了要配合全面推进实施“全市通办”,各个相关的职能部门加快修订了全市统一的政策规定,努力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这里举一个例子,以市人社局主管的申请失业补助金事项为例,原先因各个区执行该政策时政策不完全一致,无法实现通办,对此市人社局加强研究,在今年1月份出台了全市统一的失业补助金的申请资格标准,这个也为“全市通办”打下了基础。
上海广播电台记者:
我的问题也是关于“全市通办-收受分离”。这个方案3月份之后施行后,会不会因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业务量增加,导致办理事项所需时间有所延长?另外,采用这种方式,在业务流转过程当中有没有可能出现失误?谢谢。
匡鹏:
首先,我想把上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情况简单介绍一下,刚才已经说了,上海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已经全覆盖,同时在有些工业区也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所以总共是220家。另外,在一些人口居住比较多,同时街道的管辖面积比较大的地方,设立了基本管理单元,在这个基本管理单元当中,设立了分中心,现在有67家。作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来说,是一个隶属于街镇的事业单位,拥有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同时各个街镇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还招聘了一部分社区工作者,所以一般现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大概在50人左右的规模。
在日常管理当中,我们建立了在市级层面上,由分管市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各区参加的联席会议,来发挥统筹事项、协调事务、落实保障、组织监督的作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16个委办局,还有全市的16个区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同时对准入事项也建立了一整套的标准和规定,对任何需要下沉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事项都必须经过市级联席会议审定,并按照一定的要求、标准来进行审定事项的下沉、退出或调整,所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实行“全市通办”以后会不会导致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量增加,这是有可能的。即使现在,区域不同、人口分布不同,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承接的量,本身也是有差异的,多的一年过十万,少的可能还比较少,平均到每个受理中心,一年平均量在5万左右。
“全市通办”以后,因为交通便利的程度、人户分离的情况等等,肯定会出现有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量会增加,有些会减少这种情况。同时由于26项收受分离的事项,涉及到跨地信息交互和异地信息查证,所以在操作上增加了一些环节,也可能会增加一些等待的时间。所以也借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机会,请居民朋友在“全市通办”施行的初期,对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工作能够给予必要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全市通办”以后,我们市级的运维中心和各区的运管中心,也会对各个受理中心办理量变化的情况,通过后台大数据及时予以跟踪,来进行分析。也希望各个区能够在资源的配置上,能够根据工作量的变化做一些调整。
第二,在这个过程当中会不会出现材料流失的问题,刚才彭市长在通报当中也说到,我们已经进行了3次的演练,今天还有一次是最后一次演练,这个演练全覆盖本市所有的中心、所有的窗口、所有的工作人员,而且反复操作了几次。同时,在技术设定上也做了一定的设置,只要居民办理的时候,如果是收受分离事项,你的户籍所在街道能够保证准确无误,应该不会出现材料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所以我想通过这一阶段演练、培训,应该是做了一个很充分的准备,当然在“全市通办”以后,还会做进一步的完善,谢谢。
上海老年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我们了解到为了推行“全市通办”,特地升级改造社区受理服务的信息系统,修订了相关的服务规范,能不能请朱局长具体介绍一下为“全市通办”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哪些技术和制度上的保障。
第二个问题,按照现在的计划3月份161个项目会纳入到“全市通办”,到7月份这个数字会达到172个,在未来7月份之后“全市通办”事项是不是还会再有增加?
朱勤皓: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彭市长在通报过程中已经讲了,上海在2017年4月份完成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升级,同时我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有一个规范,这个规范也在修订过程当中。从2009年开始就有这样一个规范。但是2006年制定了系统,由于系统的分散布局,是分散在各个街道层面,缺乏一个完整的数据沉淀,造成了数据碎片化,而且受理人员需要登录多个不同的系统进行操作,包括申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往往需要重复登录两次以上,办一件事要登录一次。所以2014年以来,市民政局和市经信委共同牵头对这个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实现了平台上移、服务下沉,进一步方便了居民群众办事。同时也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工作人员重复登录系统、重复录入信息的一个问题。
2017年4月升级版的受理系统已经全面投入使用,为开展“全市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2017年7月份全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实施了网上预约,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办事的便捷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全市通办”的工作,市民政局在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了相关的网络系统平台,沉淀数据,并实时进行监控,汇总相关工作量的变化。目的是对这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给予有效的评估。
关于新版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修订的问题,从2014年以来市民政局开展了修订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受理中心的机构、设施、服务、绩效和管理的规范,2018年2月修订的地方标准已经通过了市质监局组织的专家组审定,将由市质监局进行发布。新版的地方标准首次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分中心的受理条件、基础配备和管理的规范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首次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按照业务量配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次对受理中心的选址、规模做出了规定,这些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的建设,为“全市通办”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回答第二个问题。实际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所办的事项的准入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到3月1号有161个项目可以“全市通办”,到7月1号还有11个公安系统的项目也加入到这个“全市通办”的行列,届时总计172个,基本涵盖了有关的“全市通办”的内容。今后如果还有新的行政事务要下沉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服务的话,也有一个“全市通办”的要求,从市联席办、市民政局的角度来说将严把准入关,将能不能做到“全市通办”作为一个重要的准入条件。
上海电视台记者:
刚刚说到上海有67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分中心,这次“全市通办”它们是不是纳入到这个范围当中了?上海有很多持居住证但是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在“全市通办”之后,他们能够就近办理什么样的业务?
朱勤皓:
关于第一个问题,除22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外,上海部分区域较大的街镇还没有分中心,目前的分中心总数为67个,成立分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更大程度地方便这些地区的居民群众就近办理事项,但是因为分中心大多数规模不是太大,而且目前还不完全能够办理所有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内容,所以这次“全市通办”,分中心暂不纳入,但是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分中心可以加入试点。
关于第二个问题,今年3月1号“全市通办”以后,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就近办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开具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等涉及到公安、人社、住建、卫计、档案等部门的51个事项。7月1日以后“全市通办”的业务还将扩展到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届时“全市通办”可涉及公安部门的居住证、来沪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等两大类的事项。谢谢。
中新社记者:
请问朱局长,实施“全市通办”之后,如何帮助居民群众减少因为材料不全、证件不全等问题而导致的多跑腿?居民群众如何找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怎么查询“全市通办”的161个事项的清单?能否介绍下有哪些预约办事的方式?
朱勤皓: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让老百姓少跑路,这是“全市通办”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宗旨。办理每一个事项,都需要一定的材料和证件,材料和证件齐全,才能够把这件事情办成,居民群众怎样才能知道我要来办这件事情需要带什么东西呢?大家可以通过 上海发布、上海社区公共服务这两个微信公众号,选择社区事务的受理模块,就可以查到全市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布的情况、地址、电话,可以查询到“全市通办”所有事项的清单。我们通过这两个微信公众号还可以查询到相关的办事指南,建议居民群众前往社区事务处理服务中心办事以前,能够先在线查询了解自己想要申办的事项需要递交哪些材料,携带什么样的证件,从而能够预先做好一些准备,避免因为材料不齐、证照不全而往返,跑冤枉路。
当然,我们也可以打电话或者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社区服务的热线电话是962200,有些居民不会上网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此外通过上述两个微信公众号,选择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也可以进行在线预约。同时,中国上海的门户网站,也提供了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事预约服务。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
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经历,去年9月份我申请了生育保险,先后打电话问了保险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最后找到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过程中,有一个材料没有直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理,其中有一个审核表需要另外四个材料才能申领。整个流程下来,跑了两趟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我觉得就近办理是做到了,但是便捷办理还是不够。你觉得这是一个正常的办理流程吗?还是其中可以有一些优化的地方?
朱勤皓:
这位记者给我们提了个非常好的题目,说明我们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的水准和能力还需要不断地提高,尤其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这一个个导向反过来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尽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但是确实碰到新的问题,遇到新的难题,这些情况不断地体现。所以我们也非常希望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能够给我们出非常好的主意,能够使我们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事更加便捷,公开性、透明度能够更加高。刚才彭市长在通报时也讲,我们这项工作也始终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尤其是居民群众有很多好的点子,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一直支招,想使我们这项工作做得更加好。
我们做这项工作可能是永远在路上,也非常希望像记者这样,不断给我们提问题,我们一定会认真对待这些问题,把为民服务办事的方便性、可及性,以及市民满意度提得更加高。谢谢您。
解放日报记者:
我还有一个问题,现在上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有174个事项,到今年7月份共有172项纳入“全市通办”,算了一下还有2个事项没有纳入,请问是哪两个事项,它们何时可以实现“全市通办”?谢谢。
朱勤皓:
您看得非常仔细,而且提得非常到位。有2个事项目前还不能完全纳入到“全市通办”的范围中,就是本市廉租住房的申请,以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1、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提供的材料相对较多,涉及到各个区不同的情况,涉及到户籍、住房、经济状况、婚姻等方面的情况。关键有些材料,申请家庭无法直接提供,比如相当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比较差,准确的实际面积等还是需要进行实地丈量或了解。2、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办,目前采取按批次、集中处置的供应模式,在房源筹措等方面,中心城区房源由市级统筹,郊区由区级自筹。为保证都有合适的房源,每个区的供应项目不止一个,有的区达到4-5个,而房源供应进度又是不一样的。为加快房源供应,只能由各区自行确定,并且向社会公布。时间和周期并不相同,这也是“全市通办”一时无法进行的原因。此外,各区廉租住房的资金补贴,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因此各区也并不一致。这些客观的原因使得上述两个事项暂时不具备纳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市通办”的条件,但这两个项目也是我们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
徐威:
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各位记者如有进一步采访的需求,可以和市民政局或者和我们市政府新闻办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