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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西藏举行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2-28 12:42:44  |  来源:西藏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2月2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区党委农工办政策调研处处长刘智远同志,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同志,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文成同志,拉萨市曲水县委常委、副县长侯静华同志向大家介绍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胡荣国: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事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8年2月22日,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区党委农工办政策调研处处长刘智远同志,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同志,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文成同志,拉萨市曲水县委常委、副县长侯静华同志向大家介绍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各驻藏新闻媒体和区内各主要媒体、各都市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共计20余家。
  首先,请区党委农工办政策调研处处长刘智远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刘智远: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2018年2月2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8﹞4号),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正式发布。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其作为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农牧区发展新动能的重大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8年2月22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8]4号),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改革路径、方法和时限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重点从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3个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部分,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从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合理配置股权、保障成员股份权利3个方面入手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部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重点从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规范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4个方面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政策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宣传动员5个方面提出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措施。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高巴松: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2018年2月25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党农发〔2018〕1号),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
  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7年12月29日,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对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参副主席指示要求区农牧厅起草我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据此,我们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呈报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已印发。
  《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出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的客观需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西藏还没有进行过全面彻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普遍存在着底数不清、归属不明、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等问题,给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增添农牧区改革发展新动能带来不利影响。西藏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具有战略地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于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战略意义。
  第二部分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明确了工作路径和时限要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实施“神圣国土守卫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牧区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统筹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要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3.坚持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要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牧民参与,接受农牧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群众认可。4.坚持分类实施,确保稳定。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稳步实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核资的总体目标是: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源资产家底,明晰资产所有权,理清债权债务,健全资产登记制度、村级财会制度、财产处置制度、台账管理等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基础。从2018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三部分明确了清产核资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四项,分别是清查核实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加快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对四项重点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说明。
  第四部分明确了清产核资对象和范围。清产核资工作对象是自治区范围内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主要有三类,即农牧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第五部分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操作程序。主要有九个程序,即清查核实、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账目调整、公示确认、界定资产所有权、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明确了工作步骤。我区清产核资工作分为四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计划2018年1月到3月完成,主要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培训。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采取先试点、再推开,有序推进,直至全面完成。2018年2月,在“1+6”农村改革试验区(曲水县、白朗县、乃东区、米林县、班戈县、卡若区、改则县)先行试点,到7月底完成;2018年下半年,各地市再自行选择2个县(区)扩大试点,到2018年底累计完成21个县(区)。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到年底前,主体任务基本完成。第三阶段是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2月,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编写全区总结报告,形成乡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产登记汇总表,上报农业部。第四阶段是建档建制阶段,建档建制要贯穿清产核资工作始终,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系列制度要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同步建立。到2019年底,完成所有资料立卷建档,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并上线运行。总体进度安排是从2018年1月开始启动这项工作,到2019年完成。清产核资登记时点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
  第七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配合、宣传培训、督促检查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根据农经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清产核资工作由省级政府统一安排,建立自治区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农牧部门牵头组织。综合考虑我区的实际,在国家确定的九部委(农业、财政、国土、水利、林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基础上,增加了民政、交通、强基办等部门,成立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厅。
  以上就是我的情况介绍,谢谢大家!



侯静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安排,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曲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5月,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中央亲切关怀和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曲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试点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率先在才纳乡才纳村、聂当乡热堆村、茶巴拉乡柏林村开展试点。截至2017年底,才纳村、热堆村、柏林村的试点任务已经完成,其做法和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加以推广,得到了农业部考核组的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曲水县改革试点。2017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洛桑江村同志莅临我县专题调研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白玛旺堆同志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县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坚参副主席多次就我县试点工作做出指示,给我县改革试点工作以强力指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吴英杰书记“地市、县、乡书记亲自管”的要求,我县及时调整领导力量,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农村改革工作的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自上至下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里专门组建了改革工作专班,配备工作人员8名,安排工作经费100万元,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开展改革试点我县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也没有专业的力量提供支持,一切要从头学起。我们坚持向文件学习,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反复学习试点文件,全面系统把握试点的各项要求;坚持向先进地方学习,组织力量到重庆市梁平区、成都市温江区等内地现场调研学习;坚持向专家学习,多次参加农业部专题学习培训;坚持向书本学习,多方收集整理有关改革试点的规章制度;坚持向基层学习,从群众中汲取改革的智慧和破解难题的办法。在县级领导层面,特别是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此基础上,组织乡镇和村组实施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设计。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内地成功的改革经验,科学谋划改革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为实施改革提供基本遵循。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包括改革工作方案、清产核资意见、成员身份界定意见、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办法等11项政策和办法等,为改革试点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南。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牢牢守住改革底线,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提出指导性政策意见,防止走偏;一时拿不准的,交由群众民主讨论,协商解决。
  四是强化群众参与。我们坚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改革,深入村组、农牧户,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口耳相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讲解试点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推进步骤,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依靠群众解决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选择权、决策权交给农牧民群众,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确保改革符合群众意愿,确保政策措施顺利落地实施。
  五是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利用承包地确权、林权测绘成果,减少重复劳动,节约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效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组织优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分工协作,形成推动改革试点的合力。依托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落实和维护农牧民作为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激活农牧区发展新动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填补了历史空白。通过“定成员”,三个村共界定9980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清资产”,三个村共清查集体资产3.58亿元,摸清了家底;通过“量股份”,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落实到户;通过“建组织”,共实设3个村级、20个组级共23个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通过“赋权能”,落实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等6项权能。通过改革,实现了农牧民群众对集体资产分股合心、联股联心,使集体资产由过去农牧民群众“看得到、算不清、管不了”转变到了“既当家、又监管、还分红”。同时,探索了成员界定、清产核资、份额量化、股权设置、期限管理、赋予权能等的改革成果,为全区开展改革提供了经验。
  2018年,我县继续承担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好吴英杰书记、洛桑江村主任的重要批示和坚参副主席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完成国家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趟路子、出经验,向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和农牧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拉萨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发言人,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了怎样的安排部署?



刘智远:

  目前,我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经营性资产规模小,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规模大,改革意义宣传动员还不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其作为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农牧区发展新动能的重大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下发后,吴英杰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结合我区实际,注重群众思想工作,以点带面,积极稳慎。各地市、县、乡书记要亲自管”。洛桑江村主任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抓实改革工作。齐扎拉主席2018年年初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8﹞4号),对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是明确了我区改革的目标任务。考虑到内地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已经完成,而我区正在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规模不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资产规模相对较大的实际,中央“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而我区“以推进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为重点任务,以突破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主攻方向”。
  三是明确我区改革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央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改革的基本原则,要坚持把握改革方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牧民权利不受损,保持农牧区和谐稳定;尊重农牧民意愿,充分发挥农牧民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稳步实施;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
  四是明确我区改革时限。中央要求清产核资3年完成,权能改革试点5年完成。考虑到我区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楚、归属不明晰、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多数工作属于空白,一切要从头开始,加之农村土地各项改革均未完成,要结合我区实际,完成时限上可以适当延后,不搞一刀切,不能齐步走。总体上我区要确保2019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到2022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五是要明确我区改革的路径。按照中央“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改革路径,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重点,按照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确定改革任务,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改革要有历史耐心,要稳中求进。



中新社西藏分社记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制度的重大改革。请问曲水县是如何开展试点,为全区开展此项工作探索经验的呢?



侯静华: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曲水县也没有经验,也是从头开始,白手起家,许多制度性建设都是空白。为此,我们着重从六个方面为自治区开展改革探索经验。
  第一,通过强化领导,建立推进试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曲水县改革试点。2017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洛桑江村同志莅临我县专题调研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白玛旺堆同志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县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坚参副主席多次就我县试点工作做出指示,给我县改革试点工作以强力指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吴英杰书记“地市、县、乡书记亲自管”的要求,我县及时调整领导力量,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农村改革工作的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自上至下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里专门组建了改革工作专班,配备工作人员8名,安排工作经费100万元,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通过“定成员”,合理界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民、政府引领、群众认可”的原则,在广泛征求上下左右各方意见,凝聚多数共识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形成曲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把住政策底线,制定形成9种界定为成员、6种不界定为成员共15条成员身份界定规定,充分保障结婚、离异、丧偶、妇女儿童、上学、服兵役、五保供养、易地扶贫搬迁、服刑等情形人员成员权益,将梳理的10余种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形的人员界定成员权限交由村组群众民主协商决定,确保了不同情形人员界定符合村组实际,得到群众认可,从制度上确保“既得到多数人认可,又保护少数人权益”、“既不两头都占、又不两头都没有”。其次,积极指导乡镇、村对村内人员进行逐人逐户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协调公安户籍、教育、武装、民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充分协调配合,确保成员身份界定“不落一人”。同时,科学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表,明确相应操作规范,特别是结合政策,制定九条常见人员成员身份界定原因规范,规范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内容,实现成员身份界定“自己看得明白、别人也看得明白,现在看得明白、将来也看得明白”。最后,规范成员身份界定程序,成员身份界定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程序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疏漏,确保成员界定工作质量。目前,三个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共界定9980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组两级分别4490名。
  第三,通过“清资产”,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曲水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意见,明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象、范围和资产清查、权属界定、价值评估、价值核算方法,特别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充分考虑资产、负债形成过程、用途等,将资产分别界定为财政转移资金、集体资金性资产、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资源性资产、集体公益性资产、国有村用公益性资产,并以此为依据对村内村外、地上地下、账内账外资产进行清查区分,确保了资产清查完整、区分准确,采用账面价值法、折旧法、收益贴现法等方法评估集体经营性资产价值,确保了资产价值评估符合实际。目前,三个试点村共清查集体资产价值35823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价值35570万元。
  第四,通过“量股份”,将集体资产量化分配到了人、落实到了户。在充分调研村组、群众实践做法、意愿基础上,结合县域农村集体资产积累形成过程,提出“提倡同一标准对待全体参与量化分配农村集体资产的成员、每个成员量化分配农村集体资产份额(股份)相同”的集体资产量化分配指导政策,由村组、群众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集体资产量化分配政策,才纳村、热堆村、茶巴拉村均结合实际,采取一人一份、量化到人、落实到户的方式量化分配集体资产,确保了“起点”公平。同时,指导村按核算集体资产价值总额一元一股设置并量化分配集体资产股份,保持了集体资产股份与其他经济实体如公司、企业等的股份一致性,减少了后续对外交流、交易的制度成本。目前,三个试点村共量化分配9980份集体资产份额、35570股集体资产股份。
  第五,通过“建组织”,实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示范)、理事会监事会选举换届办法等,指导村组结合实际,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度、提名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人选,召开成员会议,表决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决议、成员资产情况及资产量化分配办法、相关章程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人员,按照村组同步的原则,在村组两级同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设工作。目前,共实设3个村级、20个组级共23个集体经济组织即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第六,通过“赋权能”,落实成员对集体资产各项权能。通过制定章程制度,在政策制度层面落实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权能,特别是将成员对集体资产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效坚持和维护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避免了犯颠覆性错误,切实落实和保障了成员对集体资产各项权利。
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农牧民群众对集体资产分股合心、联股联心,使集体资产由过去农牧民群众“看得到、算不清、管不了”转变到了“既当家、又监管、还分红”,增强了成员对集体资产所有者和主人翁意识,增强了成员对集体资产权益保护的信心,提高了成员和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管护责任和投资发展实现保值增值意愿。同时,形成了成员界定、清产核资、份额量化、股权设置、期限管理、赋予权能等一系列改革成果,为全区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请问发言人,我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有哪些优势,还有哪些不足?区农牧厅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牵头工作?



金文成:

  从当前情况看,我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有两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我们有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和中央国家部委、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的无私支援,有各级党委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坚强决心,有覆盖所有行政村的驻村工作队伍,有广大农牧民群众热情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环境,这一切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巨大优势。二是曲水县作为国家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探索,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有助于我们少走弯路,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当前农村改革工作的一场硬仗,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我区虽有优势,但也面临着几大困难。一是制度空白、基础薄弱。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存量小、底子薄、实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且农村集体资产的产生、积累、维护和制度改革,都没有历史经验可循,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仍是空白。二是底数不清、情况复杂。我区集体经济家底数量不清楚、归属不明晰、管理制度不规范,利益矛盾交织,空壳村、负债村具体情况了解不透彻。三是体系不健全、无专业队伍。我区没有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及相应机构队伍,缺乏熟练掌握农村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村会计、记账员等大多数记流水账,未实行国家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主要措施。农牧厅作为牵头单位,为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通过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电视新闻报道、悬挂宣传横幅、微信短信宣传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覆盖广泛宣传政策,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指导培训。当前重点对各地党政领导、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我们准备建立“1+6”农村改革试验区厅级联络员机制,选派7名厅级干部对口到七地市及7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改革。同时建立轮训制度,针对业务推进程度,每年组织4-5期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印发了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各地要依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确保2019年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四是强化工作指导。筹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在国家确定的九部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增加交通、民政、强基办等部门,拟成立由12家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各地要参照自治区的模式相应建立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和实施小组,配齐工作力量,保证工作经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为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市、县区、乡镇要按照吴英杰书记批示,实行三级书记抓改革的格局,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力量到位、保障到位。五是坚持试点先行。2018年7月份完成“1+6”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清产核资试点工作,2018年下半年,每个地市再增加2个试点县区,累计达到21个县区。2019年底,全区清产核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改革责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改革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西藏新闻网记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涉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这一民生工程,有哪些针对性保障措施?



刘智远:

  为了顺利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从自治区层面看,全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农牧厅,负责日常工作,应该说这个规格很高。各地(市)、县(区)也要相应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农村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健全自治区全面负责、县(区)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建立任务清单,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地市、县区、乡镇书记要亲自管,亲力亲为抓改革,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要加强改革进程调度和重大政策问题研究,确保改革稳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量大,自治区要加强指导,强化改革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和推动改革工作水平,确保各地在改革过程中步调一致。要强化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区地县乡四级日常工作机构,把相关职责明确到具体承担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建立一支经常性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根据《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藏党发〔2017〕2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的政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加大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根据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加强乡(镇)和村(组)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力量,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可以推行村账乡管模式。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各级财政要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证。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管理、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和登记制度,明确组织与成员的权利关系。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地方配套法规,规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承发包行为。抓紧研究建立符合西藏特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农村集体产权登记和流转交易制度、农村集体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工作。
  五是深入宣传动员。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放《致广大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让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要求、重点、步骤等,防止政策走样变形。新闻媒体要高度关注改革进展,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深入报道,挖掘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西藏记者站记者:

  我们到农村采访的时候发现,很多村民都很关心改革后自己的利益问题。请问,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如何体现和保护农牧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如何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高巴松:

  这项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农牧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最重要的权利有两方面:一是财产权利,主要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这个权利。二是民主权利,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比如说他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也就是说,这一次改革要使广大农牧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两个方面都有获得感。
  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就保护财产权利而言有两个要点:一是完善股份权能。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2015年,国家在29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改革试点,我区曲水县被列入改革试点,从试点的情况看,应该说效果显著、农牧民满意。下一步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将试点成果尽快转化为制度、规范。二是实行严格保护。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牧民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不能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就保护农牧民的民主权利而言,一要保障农牧民的选择权。要尊重农牧民的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牧民,由农牧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牧民选择。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比如说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权的设置等问题都得由农村群众来民主讨论决定,不是干部决定,是农牧民自己决定。二要保障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牧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总的来说,要真正让农牧民成为这项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胡荣国:

  刚才,区党委农工办政策调研处处长刘智远同志,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同志,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文成同志,拉萨市曲水县委常委、副县长侯静华同志就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了详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