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7首页>网上直播>

3月13日安徽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3-14 15:08:01  |  来源:安徽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3月13日,安徽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省旅发委副主任王靖、省质监局副局长梅德林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武潇: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3月份是个法定节日比较多的月份(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12日植树节),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上午,我们邀请了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先生、省旅发委副主任王靖女士、省质监局副局长梅德林先生到会,介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法治建设; 以及开展执法打假,加强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请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先生作介绍。


张志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强化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下面,我通报四个方面内容。
  一、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各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34个部门参加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消费维权新格局逐步形成。
  消费投诉举报便捷高效。全省12315电话座席实现向县(市)延伸,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34万件,解决率达97.21%。大力促进消费维权城乡均衡化发展,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省建立“一会两站”12994个、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3947个、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591个。大量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
  消费教育引导深入人心。以“3•15”活动为载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公布典型案例,调查处理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与媒体合作开设“天天3•15”“百姓3.15”等固定栏目,经营者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消费环境净化持续发力。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全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612件,案件查办数居全国第7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电线电缆、建筑钢材、汽车配件等20多类商品质量抽检及相关专项整治,查处案件2771件。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5个。开展网络市场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657件。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含“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查处案件847件。加强公用企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75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商标侵权“溯源行动”,查处案件5339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查办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1271件、罚没金额709万元。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11件、垄断案件2起。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扫黄打非”、地条钢专项检查、非法集资排查等职责,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消费维权调处和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处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消费纠纷案件,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为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从中选取出十大消费维权调处典型案例和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同时也以此警示经营者。关于这20个案件的具体内容,大家手上拿到的材料中都有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同时,我们也将通过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以及有关媒体予以公布。
  三、关于在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情况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提出要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并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9月,省消保委和省工商局制定印发了《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启动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12月,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的省委有关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并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
  《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省;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更加完善;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内容是: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重点在12个领域或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四、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部署情况
  为全面展示近年来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成效,净化消费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省工商局会同省消保委制定了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今年的“3•15”活动,将突出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消费维权主题开展,重点是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六个一”宣传纪念活动。
  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从3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以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家用小电器、儿童用品、老年人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商品,以及美容美发业、汽车销售维修业等服务领域为重点领域,以商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打击在商品或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震慑违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集中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同时,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保委还将采取省地联动、自上而下的方式,集中开展“3•15”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大型咨询服务宣传、“3•15”主流媒体宣传月、消费维权“五进”、消费警示发布等六类宣传纪念活动,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各位记者朋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也对消费环境有了更高要求和期待。今后,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更加自觉地贯彻新思想、践行新理念,围绕提升消费环境与品质,组织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加大消费执法力度、消费维权力度和社会共治力度,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朋友们多关注、多宣传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谢谢大家!

武潇:

  下面请张局长代省消保委进行发言。

张志宏:

  一、2017年消费维权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安徽省消保委全面履行各项法定公益性职责,在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消费升级,加强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全省消保委在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省通过诚信承诺联盟平台实现和解5万件;各市县均开通“网购投诉直通车”,通过大型电商平台可以先行和解;省消保委与省高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解决了全省一批金额较大的投诉;消费公益诉讼取得新进展,全省共征集案件线索40多件。
  (二)约谈经营者效果凸显。全省各级消保委对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劝喻其整改。省消保委对三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约谈,提升了涉诉企业学习消法的自觉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无障碍设施情况调查备受关注。省消保委与16个市消保委联动,历时6个月,开展了无障碍设施情况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场所无障碍设施不按照标准建设,甚至出现了盲道变成停车位,无人管无人问的状况。省消保委建议,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功能。    
  (四)互联网及金融消费教育收到成效。省消保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及金融消费教育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全省各市县均开展了街头宣传、消费讲堂、维权座谈会、知识竞赛,发布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五)旅游消费体验把脉消费痛点。省暨合肥市消保委对合肥、黄山、池州、六安四地部分旅游线路开展了一次体验式调查。发现部分旅游合同、在线旅游平台的服务信息告知不到位、行程安排的购物店耗时长,商品价高物不美、团餐质量普遍较低、用餐环境较差等7个方面的问题,并向省旅发委提出了8条改进建议。 
  (六)参与五项立法,反映消费者意见。省消保委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有关调研论证工作, 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40多条,大部分被吸收采纳。
  (七)合办两个电视维权栏目受好评。
  (八)完成放心消费创建启动工作。省消保委秘书处承担了放心消费创建日常工作,会同省工商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管理办法》《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启动了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九)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为决策提供参考。全省消保委系统联动于2017年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调查显示,我省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总体满意度为67.94%。调查为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为未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参考。
  (十)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先进。
  二、安徽省消保委系统2017年维权典型案例
  2017年全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106件,已解决10604件,解决率95.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23.32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1.87万人次。其中调解成功比较典型的案例有:1.商品房预售维权案;2.火锅店液体酒精致伤维权案 ;3.婚纱摄影群体纠纷维权案;4.中央空调质量维权案;5.保健品夸大宣传维权案;6.健身馆锻炼拉伤维权案;7.商品价格欺诈维权案;8.电脑型号不符维权案;9.拖拉机故障维权案;10.游乐园受伤维权案。
  以上发布信息,请详见书面发布材料。

武潇:

  刚才张局长分别就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2017消费维权主要情况作了介绍,谢谢。下面请省旅发委副主任王靖女士作介绍。


王靖:

  2017年,省旅发委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一手抓诚信品质,一手抓市场整治,取得良好成效,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旅游诚信氛围进一步浓厚,旅游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游客满意度持续提升。
  “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成为广泛共识。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施行《安徽省旅游条例》。黄山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黄山仲裁委员会旅游仲裁院挂牌成立。池州市全境初步形成“1+N”旅游综合管理架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正式启动。南谯区、寿县等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金寨县成立县旅游警察大队,在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
  我省在全国率先创设“旅游诚信日”(11月11日),发布“2017安徽旅游诚信品质榜”,涵盖旅行社、酒店、导游、景区、农家乐五大范畴,485家企业和个人登榜;安徽省旅游协会及其专业协会、分会联合发起并签署《安徽旅游诚信品质公约》,数百家旅游企业和个人签署《安徽旅游诚信品质承诺书》。全省组织开展“美丽安徽行 诚信在我心”五进宣传咨询活动。我省推出的“旅游诚信菜单”已其本实现4A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
  我委明确发布“12301”为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渠道,引导游客文明出行、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受理一般旅游投诉895件、1913人次,调解赔付617573元,按期结案率100%。相继打响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共出动检查人员9863人次,检查旅游企业及分支机构4799家,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90件。在此,我发布5个典型案例:
  1.安徽省国泰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未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案。
  2.安徽踏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3.蚌埠市邵帮好以蚌埠玩商俱乐部名义组织招徕旅游者案。
  4.淮南市银泰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5.黄山星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租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车辆案。
  以上五起典型案件,请详见书面发布材料。
  2018年,我委将继续围绕消费者权益维护,进一步提升队伍、规范市场、强化引导、扩大宣传,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依法治旅,推动优质旅游,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打好我省旅游升温战,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武潇:

  谢谢王主任的介绍,下面请省质监局副局长梅德林先生作介绍。


梅德林:

  打击假冒伪劣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利益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省质监局从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以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2017年全省质监系统共查处生产领域违法案件1917起,同比上升35.6%,涉案货值1282万元,同比上升43.5%。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质监利剑”行动深入开展。一是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地条钢”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钢铁铸造企业391家,拆除13条地条钢生产线,立案查处5起。二是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行动,全省立案查处违法电线电缆企业56起,涉案货值130多万元。三是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集中月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60多人次,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201起,涉案货值170多万元。四是开展成品油专项行动,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040人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224次,立案16起,没收成品油61.1吨。
  二、区域集中整治稳步推进。指导天长市开展电动车充电器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整治生产伪劣产品的生产企业,立案打击违法行为29起,查封问题充电器22850个,处罚违法生产企业6家。加大对六安市及舒城县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的集中整治力度,检查儿童用品生产企业112家,立案查处44起,移送公安部门3起,涉案货值141.4万元,没收不合格童床2483张,查扣涉嫌质量问题的童车25辆、童床12092张。经过集中整治后,两地的相关产品质量都持续保持95%以上的合格率。
  三、缺陷产品召回成效明显。汽车产品方面,对2012年以来在我省销售的上汽通用和广汽菲亚特两个品牌7个车型系列,共101901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我省3家汽车生产企业完成信息备案工作。消费品方面,督促企业召回缺陷取暖器309台、儿童学步车75台、空调器304套、儿童汽车座椅30台、电动车充电器55820个。
  四、12365服务热线便民高效。2017年,全省12365服务热线共受理举报、投诉1739起,其中特种设备类675起,产品质量类446起,认证认评类96起,计量类96起,标准化类15起,其他411起 。举报、投诉查处率100%,有效推动了“人人关注质量”的社会氛围形成,促进了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五、产品质量监督不断加强。坚持“以质量安全为本”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去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3.7%,重点消费品合格率达94.8 %、食品相关产品合格率达98.6%,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向好,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68,产品质量竞争力持续提高。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把实现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质监利剑4+X”行动(“4”是指春、夏、秋、冬四季),不断加大产品监督、执法打假、区域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行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武潇:

  谢谢梅局长的介绍,下面是提问时间,请大家在提间时,指明所问的对象并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首先,请3家首问媒体记者提问。


安徽日报记者:

  王主任您好,我是安徽日报记者。作为品质消费的一个热点,旅游消费市场潜力快速释放,但同时我们在供给方面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带来旅游纠纷频发,制约了消费潜力的释放。请问,作为旅游业的主管部门,省旅发委在优化旅游供给、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谢谢。

王靖:

  (一)在优化旅游供给方面,一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域旅游发展。今年将推动19个创建单位全部完成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并力争一批试点单位通过国家旅游局首批验收。围绕“五个一批”建设,推进“百景提升”计划,实施“1145”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工程。二是着力推进“旅游+”、“+旅游”,强化多业态融合。开展旅游特色小镇创建,推出一批体育旅游、健康旅游、研学旅行、工业旅游、文化旅游、科技旅游等示范基地。实施旅游商品开发行动。三是着力加强旅游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启动实施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加强旅游标准化的编制,发挥品质引导作用。完善旅游交通和集散服务,加强旅游标识牌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交互。
  (二)在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我们于今年启动了全省旅游监管五年升温战。一是加强市场秩序常态整治。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实施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对异常企业开展重点检查。二是加强文明诚信引导。去年,我们发布了“旅游诚信红黑榜”,在全国率先创设“旅游诚信日”,发布了涵盖旅行社、酒店、导游、景区、农家乐五大范畴的“安徽旅游诚信品质榜,我省推出的“旅游诚信菜单”已其本实现4A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系列互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企业诚信经营。三是紧盯重点节点,加强假日旅游工作。在春节期间,我们实施了“利剑行动-1”,实现了安全、文明、诚信、有序的假日旅游目标。在接下来的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监、质监、物价等部门的合作,为广大游客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率记者:

  张局长您好,我是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省消保委此前编印了《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将免费印发给消费者。想问一下,从去年消保委统计数据来看,老年人遭遇各类消费陷阱的情况多吗?主要有哪些类型?在这里给老年消费者一些提醒和建议。谢谢。

张志宏:

  由于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易被不法商家忽悠,产生了较多的消费纠纷,有的涉及金额数十万元,老年消费遇陷阱成为投诉热点和难点。老年消费陷阱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一是虚假医疗,以“名医”、“专家”名义骗取消费者高额治疗费用;二是夸大宣传,承诺疗效,夸大保健品功效;三是利益诱惑,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甚至免费旅游为诱饵,推销高价保健品;四是虚假承诺“高收益”,误导诱惑老年人购买所谓的高收益投资理财产品;五是虚假“政策补贴”,以此为幌子诱骗老年人看病、购买家电等;六虚假家电维修,冒用正规厂家、经销商名义上门服务,收取高额费用。
  在此,我们提醒老年消费者:看病不能病急乱投医,要到正规医院治疗;不盲目相信所谓的“功效”、“疗效”和所谓的“政策补贴”,多向专业人士请教;不要被小利益诱惑,被伪专家迷惑,理性购买保健品;投资理财要谨慎,不盲目相信“高收益”,时刻注意投资风险;家电维修要及时与正规厂家或经销商联系,详细问清价格等情况后再决定。谢谢。


人民网记者:

  您好我是人民网记者。(安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已经成为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标尺。请问有没有引入到消费领域的可能?谢谢。

张志宏: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正式启用以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省工商局将试点开展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引入消费领域工作。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优质商品服务、放心消费环境、先进政务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考验,省工商局决定今年在芜湖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这次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门户网站等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将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投诉量、投诉的调解成功率等纳入公示范围,组织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目前,芜湖市工商局正在根据省工商局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规定,公示工作将在今年第三季度正式开展。


市场星报记者:

  您好,我是市场星报记者。请问今年安徽消费呈现出哪些新特点,暴露出哪些新问题?谢谢。

王靖:

  据了解到,2017年,我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92.6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全国高1.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中部第2位。主要特征是呈现三个转变:
  一是消费观念在转变,消费者更注重休闲娱乐消费。例如旅游消费,2017年,我省旅游总收入6196.9亿元,增长25.6%。
  二是消费结构在转变,传统消费增速放缓,升级类消费增速加快。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体育娱乐用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11.8%、19.1%、12.5%,较上年同期分别加快8.4个、13.4个、36.8个和4.4个百分点。
  三是消费方式在转变,网上销售额增长较快。全省纳入统计的569家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314亿元,增长39.4%。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当前我省消费领域依然存在不利于消费增长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消费者投诉数量逐年上升,全省12315投诉反映问题从2012年的 9.44万件增长到2017年的23.34万件。商品服务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广告、公平交易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新型消费领域问题不断显现,如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跨领域维权难,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等;重点人群中老年消费陷阱多,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中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农村地区假冒伪劣商品较多;消费品整体质量抽检合格率不高;消费者对经营者的诚信度和维权效能满意度有待提高,很多消费者因为维权成本高、对维权结果没有信心而放弃维权。 这些问题也是我们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主攻方向。


工商导报记者:

  您好,我是工商导报记者。请问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具体指哪些?谢谢。

张志宏:

  品质消费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已经列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分别认定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200家、2000家。我们省直33家单位日前已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我们将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品质。目标是到2020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省;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更加完善;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创建活动以网购、电视电话购物和邮购领域、旅游行业、食品药品行业、信息消费行业、交通行业、金融行业、价格领域、公共服务行业、快递物流行业、文化行业、教育培训行业、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12个行业、领域重点,我们将从严格监管和经营者自觉两个层面推开创建工作。从监管的层面讲,就是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维护好消费市场秩序。从经营者自觉的层面讲,就是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开展“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放心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在创建单位中严格按照程序、标准,逐级开展示范认定工作,并公示、授牌。对获得示范称号的将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诚信单位评选、招商引资、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同时,对违反创建活动有关规定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向社会公示。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们将分步骤逐年推进,不断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让百姓放心消费、舒心消费,以高质量、高品质消费增强幸福感、获得感。谢谢。

武潇:

  谢谢三位领导的回答。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强化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须要求和重要举措。各媒体要围绕今年“3.15”确定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们生活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