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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山东举行介绍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3-27 09:10:15  |  来源:山东省  |  作者:   |  责任编辑: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17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山东环保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着力解决大气、水、自然保护、环境执法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拉开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序幕。攻坚行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合力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我们邀请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先生,介绍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管言明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管言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环保厅,欢迎记者朋友们参加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关注理解!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每一分成绩都包含着和凝聚着各位记者朋友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你们和我们全省环保人一样,都在为实现绿水青山、美丽山东目标而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下面,我介绍一下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 
  2017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并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后,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刘家义书记“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各司其职,综合施策,强力攻坚,全省上下呈现出领导重视程度、政策投入力度、攻坚举措精度、责任落实硬度、合力攻坚强度前所未有的新特点。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区域推动省《攻坚方案》落地见效,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首战告捷。根据各市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报送数据和第三方评估情况,截至2017年底,省《攻坚方案》列出的4大类28大项55小项攻坚任务,除柴油车颗粒物捕集装置安装和检测两项任务因环保部不作强制量化考核要求而作出调整外,剩余53项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其中全面完成的50项,占94.34%,基本完成的3项,占5.66%。 
  一、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57μg/m3,比国家下达任务降低了4μg/m3。2017年第四季度,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5.0 %、25.0 %、21.0 %、33.7 %、26.2 %、27.3 %、16.0 %;重污染天数同比分别下降66.7%、77.8%、75%、76.5%、80%、66.7%、55.6%。2017年全省完成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166.65万千瓦,清理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322.25万吨,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2706万吨的压煤任务。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7.04万户,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40.9万户改造任务。全省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4960家。全省排查并淘汰燃煤小锅炉共计38953台。17市均按省《攻坚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方案,7个传输通道城市均制定并发布了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铸造、医药等行业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并在采暖季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合开展对重型柴油车的综合执法检查,共出动警力59万余人次,查处“冒黑烟”交通违法8630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12.6万余起;潍坊港、烟台港已分别按《攻坚方案》期限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改为LNG货车和铁路运输;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泰安、莱芜2市辖区内加油站已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达到省《攻坚方案》要求。 
  二、流域水污染反弹趋势得到遏制。全省83个地表水断面中劣五类水体2个,劣五类水体比例2.4%,已达到省《攻坚方案》地表水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6%以内的年度目标。全省178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焦化、氮肥、造纸三大行业和原料药制造、制革、印染三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分别完成100%和92.3%,超额完成省《攻坚方案》完成率达到60%以上的要求。全省排查河湖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数量54531处并已全部完成整治。2017年底前需封堵的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2120个已全部完成;沿海7市共排查73个入海排污口,其中6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均已取缔。全省198个黑臭水体中,整治完成率91.9%,完成了省《攻坚方案》“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的目标任务。2017年以来,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81.1万吨/日,升级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91.5万吨/日,全省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31.9万吨/日。菏泽成武县东郊水厂等6个饮用水源地区划已获省政府批复。 
  三、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得到集中解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各类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涉及自然保护区的15个市扎实开展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完成关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企业22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69.34万平方米,清理海上养殖1.6万亩;全省有2宗采矿权已解决与自然保护区重叠问题;有10宗探矿权通过缩减勘查区块面积退出了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723个突出问题中,已完成整改547个;环保部遥感监测通报的2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初步核实违法违规问题683个,已完成整改518个;全省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按要求建立了管理机构,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其中9个已获得批复。 
  四、全省环境执法攻坚持续加压形成震慑。全省共建立一级网格17个(市级),二级网格182个(县级),三级网格2100余个(街办级),四级网格5万多个(村居级),全省配备专职网格员4800多人。自攻坚行动启动以来,省、市两级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已建设完成,17市全部设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阻扰环保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件35起。公安、环保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42次,共召开公安环保联席会议 258次;环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召开环保、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联席会议108次,共问责2223人;省、市、县三级均已建立公安环保案件移交制度,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共移交案件1160件,共行政拘留864人,追究刑事责任322人;共查办未批先建案件9204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739件,累计罚款10.91亿元。其中,查处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1个,查封扣押293家,限产停产400家。 
  省环保厅作为总牵头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攻坚方案》的总体要求,将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高站位,勇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迅速落实,推进攻坚责任传导到位。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督导调度办公室”,抽调6名骨干集中办公,制定了12项工作制度,采取“四步”监管法落实责任,开展督导调度。厅党组及时听取汇报,研究症结,推进落实。二是梳理问题,逐项逐条分解落实攻坚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环保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据《攻坚方案》梳理出的4大类28大项55小项环保攻坚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格局。三是强化调度,对重点环境突出问题实施督办。按照“以天保周、以周保月”的攻坚调度要求,实施环保系统每日一调度;17市和22个相关部门(单位)每周一调度,对重点问题实施专题调度,每周汇总形成《攻坚行动专报》报省委省政府,累计编发25期。针对重点环境突出问题,先后以省环保督察办、省环保厅、省综治督导办三种督办形式,向相关市和部门(单位)下达33件督办单,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强化汇总,定期分析攻坚任务进展。先后5次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工作落实情况,2次向17市和22个牵头部门(单位)反馈攻坚进展并督促推进,5次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省委主要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给予指示指导。五是明查暗访,全面推进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多次组织并参与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的明查暗访,组织16个省相关部门(单位)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对17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从2017年10月16日开始,省环保厅成立了17个省级督巡组,由厅级领导包市,处级干部带队,对全省17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攻坚方案所列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六是注重实效,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按照攻坚行动总体安排,2017年底前组织17市和22个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评估,并在攻坚期间按照任务和时间节点,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攻坚方案》情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动态持续评估,推进了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今天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山东商报记者:

  请管厅长介绍一下目前全省的水环境形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管言明:

  感谢您对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关注。 
  尽管2017年我省在涉水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原属于优良水体的断面水质出现降类,部分断面虽未超标但水质仍不够稳定,全省水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旦治理监管力度有所放松就可能出现水质恶化。 
  下一步,我们将以前期攻坚成果为基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就当前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断面水质保障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导,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综合采取预警、通报、挂号、限批、约谈等方式,加大对突出水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有关市牢固树立“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紧紧围绕优良水体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聚焦发力、精准施策,尽快制定并实施断面达标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 
  (2)进一步深化全链条水污染防治。一是坚持治标为先、立行立治。对出现超标的河湖断面,以保障其水质达标为优先,倒逼上游重点污染源采取截污控源、限产限排等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尽可能降低污染物浓度,遏制污染反弹趋势。二是坚持治本为要、固本强基。以控制单元为抓手,督促地方政府深入贯彻“水十条”、我省《实施方案》及一期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重大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区域“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同时,对影响水质达标的关键因素进行梳理,纳入未来三年的全省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及省级《实施方案》二期行动计划。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施策。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解决一批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 
  (3)进一步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配合省级立法机构对《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以全指标达标为目标,加严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建立覆盖所有涉水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切实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制定流域生态补偿和市、县级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继续开展对各设区市“水十条”年度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 
  (4)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和问责力度。结合国家强化督查、省级环保督察和环保专项行动、环境问题重点督查等工作,持续加大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对超标排污、偷排倾倒的,依法严厉惩处,该限的限、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不达标断面加强跟踪检查督办,对治污工作推进不力、水质超标未改善的,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规定,提请对责任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公开曝光;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程序提出问责建议。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管厅长介绍了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情况,请介绍一下主要的做法及成效。

管言明:

  关于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主要做法有三点。一是加强宏观指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将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随后,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印发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从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网格划分、运行管理等方面,对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规范。目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社会各界的认识逐步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二是抓好典型示范。2017年3月,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将济宁市、济南市槐荫区、淄博市沂源县、枣庄市市中区、烟台市蓬莱市、潍坊市寿光市、临沂市沂水县、德州市禹城市等8个市、县(市、区),确定为全省首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典型示范单位,并予以总额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奖励。一年来,各典型示范市、县(市、区)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投入超过3亿元,有效推动了网格员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2018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第二批典型示范工作。三是加大宣传交流。为促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交流,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研讨会、现场会,同时加大网格化环境监管经验做法及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2017年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在各类媒体累计报道40余次。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成效明显。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监管效能,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以济宁市“互联网+网格化”监管模式为例。该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完善了网格化监管配套制度,配备918名专职网格员,建立了基于智慧环保平台的“互联网+网格化”监管模式。在“2+26”城市强化督查中,济宁市始终保持较低的问题发现率和较高的问题整改率,充分体现了网格化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中国环境报记者:

  2017年开展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明显,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请问管厅长,下一步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管言明:

  由于历史原因和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忽视、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当前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在一个时间段采取强力攻坚战还是能够收到显著效果的。但环境污染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要解决也绝非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打一两个攻坚战就能彻底解决战斗的,需要我们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决不会满足这一成效,我们全省环保人正在重整行装再出发,为此,厅党组已经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谋划了“13691”的工作思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一系统谋划,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盯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尚未达到攻坚要求的事项紧盯不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接,继续跟踪督导督促,建立台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继续依托省级强化督查巡查,开展跟踪督查和“回头看”,确保各项攻坚任务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建立突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对于通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发现的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将在我省制定的三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三是做好全省未来3年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省级方案。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以及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新要求,努力建立一个全省上下责任与目标清晰、当前与长远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的生态环保纲领性方案,引领全省生态环保工作统一安排、分步实施、分头实施、齐抓共管,持续不断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环保系统将牢固树立“功成不自在我”的正确政绩观,打实基础、谋划长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使山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让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强,推动绿水青山的美丽山东目标早日实现。

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明远。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