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举行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晶,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李旭亮,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李莹,省环保厅污普办主任饶丹勇出席发布会,介绍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主要目标任务,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年以来,省环保厅坚持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省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率稳步上升。为方便大家了解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晶女士,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李旭亮先生,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李莹女士,省环保厅污普办主任饶丹勇先生,请他们介绍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主要目标任务,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石晶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石晶: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们相聚在此举行"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大生态质量提升工程,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切实抓好生态优势转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努力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生态治理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主要目标任务。
一、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质量。201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改善。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88.5%,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为95.2%,其中,萍水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优。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为16.0%,其中,柘林湖水质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二)空气质量。2017年,全省设区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83.3%,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年均值7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1.4%。细颗粒物(PM2.5)全省年均值4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2.2%。二氧化硫(SO2)全省年均值2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4.2%。
(三)生态环境质量。2016年(卫星遥感图片晚一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38,生态环境总体稳定。100个县(市、区)中,6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5%;31个县(市、区) 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3%,6个区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占全省国土面积的0.2%。
(四)生态创建。2017年,我省靖安县、资溪县、婺源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靖安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有46个乡(镇)被命名为"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77个村被命名为"江西省省级生态村"。全南县、芦溪县、峡江县创建省级生态县通过考核验收。
总之,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定保持优良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名列全国前茅。
二、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全面":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要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等,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逢会必讲、逢件必批、逢事必抓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力亲为,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消灭劣V类水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动员会等,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就生态环保问题作出100余次重要批示,要求坚持以打造长江"最美岸线"为龙头,深入开展"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提升江西绿色生态优势;以最大决心、最硬举措坚决打好"共抓大保护"攻坚战,努力向党中央和人民群众交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优异成绩单。
一是源头严防,强化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对高能耗高排放以及涉重项目在环保准入、布局等方面设置准入要求,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我省转移。
二是过程严管,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从2016年起,组织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和专项督查,要求全面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全面排查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数量、类型、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全省43类行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情况,推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三是后果严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新环保法实施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力度,实施按日连续计罚44件,处罚金额7235.8万元,查封扣押477件,限产停产563件,移送拘留370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7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补偿机制、强化联防联控等方面发力,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长效机制。推动制定出台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十三五"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等法规政策和方案文件。
(二)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江西实际,狠抓"四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三烟"(餐饮油烟、烧烤油烟、垃圾焚烧浓烟)、"三气"(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及燃煤锅炉烟气)整治,2018年一季度,全省PM2.5浓度5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上升4.3%。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实施《江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定期通报我省考核断面水质和水环境质量排名,自2017年6月启动消劣战以来,44个消灭劣V类水断面中,30多个断面没有出现劣V类水质。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启动我省农用地土壤详查,完成样品采集任务的85%。完成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信息调查,公布了我省首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南昌市首批污染地块名录,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
(三)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努力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
一是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2个。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已查明责任人员,共问责106人。交办的1050件环境信访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027件。2018年,我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涉及环境保护的群体性事件,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近期,省环保厅委托江西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方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调查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106个县(市、区)及开发区。调查结果显示,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满意度为84.6%。其中77.7%的被访者认为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好;82.9%的被访者认为当地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8.7%的被访者对我省生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表示满意。但部分地区环保工作还存在短板。在饮用水质量、工地和道路扬尘控制效果、工业废气治理成效方面与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2月14日,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告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划定的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包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大类型24个片区,构成了"一湖五河三屏"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
三是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我省已建各级自然保护区159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其中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9处。2018年,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个部门的新要求,我省继续深入开展"绿盾2018"江西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截至4月底,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14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4个,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16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6个。
(四)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围绕我省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统一。
一是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动成立省级层面的协调领导小组,拟定我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通知》,联合发改、住建、水利出台《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从区域发展源头落实水质改善目标要求。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评联审办法,召开联审会3次,完成2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评审批,项目总投资125亿元。
二是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转化和应用,2017年会同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成果,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编制了《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指导目录》,将金达莱、格丰科技等33家污染治理企业入选技术指导目录,并引导企业到港、澳参加国际交流、技术展览,努力推动我省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与装备发展。
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以及生产不合格产品、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产业生产布局调整,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火电、重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五)全面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着力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环保垂管体制改革。2017年12月我省环保机构垂管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改革进度走在全国前列,位列全国第七,非试点省份全国第一。11个设区市纪委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单派纪检组等做法在全国领先,中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于11月17日在江西召开会议推介了我省经验做法。环保部还在《改革工作动态》上刊登了我省垂改做法。目前,省环保厅正在与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商定各专项改革方案,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改革工作方案。
二是推进环境监测改革。启动国考断面水站建设进展省级督导工作,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加快实施,目前,新建水站站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水站升级改造的资金基本落实,总体进展在全国名列前茅,2月12日,环保部推广了我省做法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2月27日,我省在国家地表水自动站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是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改革。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要求,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将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今年一季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2017年核发许可证298张,2018年一季度核发38张。
四是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改革。配合省财政厅制定《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水资源管理和水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实施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补偿范围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以省对县(市、区)行政区划单位为计算、考核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对象,涉及全省范围内的100个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
三、下一步主要目标任务
重点是"五抓":
(一)抓环境保护督察。一是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迎接"回头看",推动今年12个任务按序时整改到位。二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化工污染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5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对2017年完成省级督察的6个设区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抓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突出抓好PM2.5防治,紧盯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主要污染源,推动企业采取工程性减排措施,实施工业企业达标计划,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打击"散乱污"企业;督促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要求,建立禁烧工作机制;用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平台,严控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设区市和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月通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推广新能源汽车;确保今年我省PM2.5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7%。二是突出抓好消灭劣V类水,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消劣"任务;对14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整顿,确保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2.7%;完成"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70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加快剩下3523个地下油罐防渗设施改造。三是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抓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一是强化生态红线管控,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红线划定方案。启动生态红线勘界立标试点,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二是指导、帮助和推荐国家生态县参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推进"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抓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二是推进赣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推动形成流域内"五统一"的监管执法新机制。三是出台《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建好我省国考74个水站,上收市县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四是制定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其他配套措施,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五是推进排污许可证制改革,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炼钢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六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启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专项行动。
(五)抓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大数据建设,建立省级环保云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高标准谋划环境遥感实验室建设。二是加大科技基础支撑,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邀请全国一流团队驻点指导工作;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动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三是完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最后,真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宣传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陈惠龙:
谢谢石晶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中国江西网记者:
通过《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可以看出2017年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效明显。请问,今年我省在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旭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在环保厅《关于我省圆满完成2017年度大气十条考核刚性任务的报告》上批示:"新的一年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落实责任,一步一个脚印,干好每一天、每一件事,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要求,今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谋划部署。4月份省政府就印发了《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确定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二是抓调度督办。逐月通报各市、县空气质量状况,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举措落实情况,督促各地按时序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抓考核问责。2018年我省强化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力度,对全省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月考核排名通报,4月份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10名3个县(市)政府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目前正在筹备对2017年未通过控制质量改善目标的城市负责人实施约谈的有关工作。
四是抓科学治理。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赴我省调研授课,对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把脉问诊,面对面指导。引导各地强化科研,精准施策,推动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以上各项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5月,我省空气质量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15.6%,PM10同比下降9.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提高8.7%。
江西日报记者:
刚才通报了2017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请问这些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及评价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平时公众能通过哪些渠道及时获取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李莹: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并不断完善。
通过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和运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获取生态环境质量基础监测数据,对其科学评价以获得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全面建成,服务蓝天保卫战。在完成60个设区城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建设了120个县级空气站,形成了180个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且全部具备PM2.5、PM10、SO2、NO2、CO、O3六项指标监测能力。空气自动监测站每日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经审核后通过评价获得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第二,覆盖全省五大河流、主要湖库的地表水监测网络基本建成,服务碧水保卫战。在100个国控断面的基础上,我省再加密布设110个省控断面,156个县界断面(其中66个断面与国控或省控断面重合),覆盖了我省五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和长江九江段、东江、萍水河、鄱阳湖等主要湖库等。地表水监测主要以手工监测为主,每月监测1次,国考断面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监测,其余断面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监测数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发或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收集、汇总、审核,通过评价获得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三,覆盖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全面建成,服务饮用水安全。包括设区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所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143个,其中,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34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109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以手工监测为主,常规监测设区城市每月监测1次;县级每季度监测一次或半年一次(地下水),全分析监测设区城市每年监测1次,县级每2年监测1次。由辖区内环境监测站或委托社会监测机构监测,监测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收集、汇总、审核,通过评价获得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第四,覆盖全省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监测网络全面建成,服务净土保卫战。2015年和2016年开始建设土壤监测网络,全省布设1754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中,基础点873个,风险点位770个,背景点位111个,基本实现了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通过评价获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第五,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全面建成,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采用卫星遥感解译、现场核查等方式监测全省各设区市、县域生态环境状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通过评价获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及相应的生态环境状况。
目前我厅正在完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争取建成全省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全面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可以登录省环保厅网站及时获得,主要可以获得全省年度、每月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的实时监测数据;可以安装江西空气质量APP,随时查看全省所有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还可以登录设区市环保局网站获得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经济晚报记者: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请问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饶丹勇: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根据《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于2007年颁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确定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07年前,我们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掌握了环境污染的家底,普查及普查动态更新成果较好地服务于"十二五"乃至"十三五"各类环保规划编制、环境管理。现在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政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全国污染源普查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前期准备,第二个阶段为全面普查,第三个阶段为总结发布。目前我省普查进展处于前期准备的最后阶段,即将开展入户调查。在前期准备阶段我们主要做了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申请经费、编制方案、宣传培训和清查建库等一系列工作。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后,2017年4月我们省就成立了以时任副省长郑为文同志为组长,十五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确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6月,省环保厅成立了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确定了组成人员(抽调15人,其中4人为专职工作人员),调配了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推开。2018年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会议,成为继内蒙古之后,全国第二个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的省份;5月,省环保厅再次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在经费和人员保障方面,省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2018年省级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预算并与省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落实普查工作经费1990万元(其中贫困县、试点县补助475万元,省农业部门190万元)。各设区市落实普查工作人员128名,其中专职人员36名,经费预算2840.60万元,累计到账1363万元;各县区明确普查工作人员2406名,其中专职人员463名,经费预算19049.72万元,累计到账5710万元。
现在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清查建库阶段,最终确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入户调查对象名录,这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要在6月底完成。近期,生态环境部第八检查组对我省的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下沉至南昌市和赣州市两个设区市,以及南昌县、新建区、赣县区和崇义县四个县区。从检查组前期反馈情况来看,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普查质量、普查进度上下功夫,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江西电台记者: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请问省环保厅都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来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了解、回应社会的关切?
李旭亮: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中心工作为引领,强化主动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新媒体作用,在广大媒体朋友的帮助下,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有效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
一、积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我们主动适应新变化,转变旧观念,树立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新闻发布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省厅新闻发布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省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分别在生态环境部和省委宣传部简报上刊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时任省委宣传部部长赵力平都作了重要批示,4月份,还在全省新闻发布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一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原有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新闻发言人AB角制度,A角是副厅长石晶,B角是宣教处处长李旭亮。同时,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建立新闻发布联络员制度,及时发现、挖掘、采编、报送新闻选题信息,协调落实新闻发布工作。
二是实施月度例行新闻发布。2月13日,印发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例行新闻发布的通知》(赣环办字﹝2018﹞10号),明确规定,从2018年2月开始实行每月例行新闻发布,由分管厅领导或机关处室(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对例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流程及有关要求进行了规范,并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例行新闻发布时间安排表》,将相关处室的发布时间一一列表。截止5月底,已经组织召开了4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对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厅官方网站及微博平台上进行图文报道。
三是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3月29至30日,成功举办了2018年全省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环保局长,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共15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市、县两级环保局领导层及宣教工作人员共900余人,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专门邀请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刘友宾、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院长董关鹏等领导和专家,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专题授课;最后,以环境污染事件为背景,进行新闻发布会实战演练。
四是搭建新闻发布平台。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互动,建立媒体记者微信群、QQ群,积极对接媒体,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主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协调媒体跟进报道。今年举办的4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均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累计参会的媒体达80余家,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报道转载100余篇次。
二、稳步推进公众开放工作
按照《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要求,稳步推进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通过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满足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凝聚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广泛共识。
一是召开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2月2日,我们联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江西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暨现场会》精神和四类设施开放工作指南,并对如何抓好公众开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组织集中开放活动。按照《关于集中开展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18]288号)要求,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四类设施集中向公众开放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22日至31日,集中开展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组织赴大连参观学习。4月中旬,我们还组织省环境监测站、南航前湖校区自动空气监测站、瑶湖污水处理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员赴大连公众开放示范点参观、学习、取经,为打造富有江西特色的公众开放示范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不断完善新媒体矩阵
去年,我省环保厅机关、11个设区市环保局和96个县(市、区)环保局,已全部开通了"两微",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两微"全覆盖、全开通,得到环保部的通报表彰。今年,重点抓了"两微"平台的管理使用,要求各级"两微"平台做到及时转发、更新,避免出现"零发稿"和"久不更新"的账号,并适时对各级"两微"平台发稿及转发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两微"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扩大了影响面,增强了传播力。
江西二套记者: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在东江实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2016年9月,我省正式启动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目前取得的成效?
石晶:
东江是珠江水系三大河流之一,其发源地涵盖我省赣州市龙南、安远、定南、会昌、寻乌五县,源区流域面积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源头水质直接关系到整个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粤港用水安全,是名副其实的"生命之水""经济之水"和"政治之水"。
生态补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国家选择在东江开展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正是考虑到东江流域的典型性、重要性和特殊性,是对革命老区的厚爱与扶持。
2016年10月,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关心、帮助下,赣粤两省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补偿期限暂定三年,目前补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多次过问,一再强调要抓好落实。环保、财政等部门和赣州市、源区五县依职扎实推进。为了保护一江清水,源头区党委、政府及百姓付出了艰辛和努力。
一是严格准入,把住源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严格源头管理、严控新增污染项目。仅2017年,东江源区就拒绝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投资项目300余个。
二是找准短板,科学施策。针对东江源存在水质维稳压力较大、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环保基础设施滞后、流域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我省制定了《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实施实施东江流域生态环保和治理工程项目,计划财政资金总投入15亿元。目前,已到位财政生态补偿资金8亿元,全部安排到工程项目上,各计划工程项目均有序推进。
三是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先后出台了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水质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生态补偿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源区五县水质的监测、考核。
四是创新模式,提高效益。为实施好东江流域生态治理工程,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大胆创新东江源区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如:定南县采用PPP模式引进湖南长沙中联重科参与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建立了"低成本、高效率、管长远"的生活垃圾治理新机制,实现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三位一体"全环境治理模式,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五是严格执法,形成合力。持续保持打击东江源区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举报必查、违法必纠。同时,探索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如:安远县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破除过去单一主体分散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责任追究无缝对接。
六是加强对接,沟通协商。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就是为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赣粤两省在东江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横向对接、协商机制,共同推进生态补偿工作。
二、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成效
我省以改善东江源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项目,取得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源头水质进一步向好。自2016年6月起,赣粤两省按月开展了补偿协议确定的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东江流域我省出境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稳中向好。
二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东江源区已经逐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利用生态优势,以绿色发展引领东江源区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整合资金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加大低产林转产,扶持种植杉木、油茶、猕猴桃等林木果品,源区生态产业面积达23.6万亩。
三是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东江源区各县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一系列的工程项目,源区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源区整体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推动东江源生态补偿工作,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同时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督促地方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为保障下游港澳地区饮水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陈惠龙: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石晶副厅长、谢谢李旭亮处长、李莹处长、饶丹勇主任,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省环保厅印发了新闻素材,欢迎记者朋友们下载查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