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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云南举行云南省公安机关第一批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6-20 13:50:38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6月19日,云南省举行云南省公安机关第一批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113条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流程、适用对象、办事指南等问题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赖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莅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云南省公安机关第一批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吉宏龙佳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徐志勇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改革办处长陈海翔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副总队长崔伟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洪波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余兵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钱丽莎同志。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的媒体记者,欢迎你们!
  今天的发布会有四项议程:一是播放113条措施内容简介视频;二是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同志宣读关于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三是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吉宏龙佳同志介绍113条措施的相关情况;四是请媒体记者提问。
  首先,请工作人员播放113条措施简介视频。
  下面,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同志宣读关于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郭品:

  关于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不断提高全省公安机关的服务效能和质量,云南省公安厅编制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企业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二、《清单》共113项办理事项,包括68项治安管理事项、27项交通管理事项、12项出入境管理事项、4项网络安全管理事项、2项禁毒许可事项。
  三、《清单》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或即办,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企业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三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企业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四、《清单》事项的办事指南群众、企业可通过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云南警方网页等进行了解和查询。
  五、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但公安机关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供服务的,群众、企业可通过拨打12389和关注“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六、云南省公安厅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七、本清单服务内容自2018年6月1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 
  2018年6月19日

赖勇:

  下面,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吉宏龙佳同志介绍113条措施的相关情况。



吉宏龙佳: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受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的委托,我代表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向大家前来参加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2016年以来,按照“立即办、网上办、简化办、规范办、特殊群体特殊办”的工作思路,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互联网+服务”等措施,先后推出了驾考、出入境管理、证照办理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57项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工作效能,简化了公安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抓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多次专题研究,明确了挂图作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以一窗式受理、集成式服务为抓手,以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支撑,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率和质量。
  我们完善了办事指南。在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及云南警方网、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上向社会公布了“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群众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地点等内容详细具体、一目了然。
  我们严格了队伍管理。要求全省公安机关 “一把手”亲自负总责,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教育,切实端正服务理念,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实施到位。在全省公安服务窗口和大厅显著位置公布12389监督举报电话和“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来回跑腿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我们进行了先行先试,今年5月1日,全省公安出入境部门率先推出了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证件一次办结、推广预约办证、拓展证照速递服务、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异地办证时间、推进电子快捷支付、推行延时服务、扩大紧急办证范围、开展出境提示等10项“最多跑一次”便利举措,为12万余人次的出入境证照申领提供了“最多跑一次”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媒体朋友们: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最多跑一次”既是云南公安机关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时代要求,更是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铮铮誓言的具体行动。今天我们发布第一批11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云南公安机关对标先进省区、结合云南实际,打造具有时代特征、云南特点的公安“放管服”工作的大胆尝试。
  我们坚持“民意导向、创新举措”,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第一批11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里涵盖了户政、车管、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多个领域,按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展到哪里,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工作就创新到哪里,实现了“项目梳理到极致、程序瘦身到极致、简政放权到极致”的目标。
  我们坚持“应改尽改、应简尽简”,在第一批11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中,列出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多种类事项,涉及68项治安管理类、27项交通管理类、12项出入境管理类、4项网络安全管理类、2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类。按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和社会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地精简群众提供材料,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办事时间。
  我们坚持“拓宽渠道、定制服务”,通过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警邮合作”等方式拓宽办事渠道。在第一批113项清单中我们提供了3种“最多跑一次”的定制方案:
  一是即办即取、当场办结,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
  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的不同群体、办理不同事项的“最多跑一次”需求。
  我们坚持“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按照“能取消的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能‘互联网+’的事项全部网上流转,能缩短时限的尽量缩短时限目标,能定制服务的尽量定制服务”要求,在这次11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持续推出更多更贴近群众需要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希望大家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是一场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第一批11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云南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体现了云南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恳请新闻媒体给予广泛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改革,支持和关心公安改革。同时,我们真诚的欢迎大家对我们进行监督,共同推动“最多跑一次”在全省公安机关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 
  谢谢大家!

赖勇:

  感谢吉宏龙佳同志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云南公安今年推出的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种类繁多、内容丰富,请问公安机关采取哪些措施确保113条落地见效?



陈海翔:

  为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真正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改革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亲自负总责,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教育,切实端正服务理念,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实施到位。二是制作宣传片、编制办事指南,并将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在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及云南警方网、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上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知晓。三是加强监督工作,在全省公安服务窗口和大厅显著位置公布12389监督举报电话和粘贴“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二维码,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来回跑腿的,收到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我们将予以严肃问责。四是派出工作组对各地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事项清单落实到位。



新华社记者:

  最多跑一次是怎样界定?是其中某个环节只跑一次,还是整件事办完只跑一次?



钱丽莎:

  “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企业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这就意味着群众、企业办理113项当中的某一事项,只要通过清单明确的实现方式,按照办事指南规定的流程和提交所需的材料,就可以做到最多只到公安机关一次即可办完该件事项。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113条中,简化手续比较多的有哪些?或者说哪些事项同以前相比手续简化最多?



李洪波:

  我省治安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服务群众工作,始终坚持通过制度创新、减证放权、深化“放、管、服”,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这次113条“最多跑一次”措施中,治安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出了76条具体措施,受惠群众覆盖面和证件简化力度都非常大。制度创新方面,比如办理购房落户,原来必须要群众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现在,提供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者二手房交易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对房屋合法拥有的材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技术创新方面,以前在我省办理跨县户口迁移,需要备齐相关材料并到派出所窗口现场提交后,等待五个工作日,方可再次到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户口簿。现在群众可通过“云南公安网上户籍室”自行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直接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户口簿。



法制日报记者:

  113条涉及面广,群众在哪里可以查询到需要的条目?具体的办理流程在哪里咨询?



崔伟:

  113条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网安等多项业务,我们在公布事项清单的同时也一并公布办事指南。群众、企业可在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及云南警方网、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上查询了解所需条目和相应的办事流程。



云南日报记者:

  113条中,有很多是即办即取、也有窗口办理后寄送,请问如果办事群众材料不齐全,是不是就得跑两次?

徐志勇: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宗旨是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从而让群众少跑腿。对于办事材料齐全的群众,我们承诺“最多跑一次”,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我们正在逐步推行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等模式,积极探索推进相关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窗口服务和档案信息化、网上与网下融合办理业务等方式,进一步减免群众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供,减化群众办事流程,减少群众来回跑腿次数,提升服务群众效果,更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春城晚报记者:

  我看到113条中,有一条是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这条作何理解?



余兵: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管控不当会使其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因此,国家法律规定,申请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审批。为方便有关企业购买此类化学品,我们推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许可证的办理模式,用最快的方式完成审批流程,避免企业来回跑路。

赖勇: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刚才,我们观看了全省公安机关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视频短片,听了郭品同志宣读的公告和吉宏龙佳同志作的情况介绍,省公安厅相关部门领导就我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113条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流程、适用对象、办事指南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朋友的提问,与大家展开了很好的互动。近两来,云南公安机关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连续推出了多项便民惠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特别是去年发布的22项举措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改革的强劲之风,体验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今天推出的113条“最多只跑一次”改革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初心,这些措施关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让广大群众尽快、全面、准确地了解这113条措施,省公安厅还专门设计制作了短视频、海报、宣传折页等宣传载体,还将在基层公安窗口进行张贴悬挂,请新闻界的朋友予以大力宣传推广,对相关内容予以准确、广泛、深入的报道,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云南省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多提宝贵意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实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