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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湖北省举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6-26 08:52:58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决策部署,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方便大家了解这个《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党组书记肖菊华,省人社副厅长、党组成员董长麒,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熊娅玲,请他们介绍《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举措,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下面,先请肖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厅长肖菊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湖北是农业大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吸引我省外出的能人更多地回乡创业,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汇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是着力打造创业带就业升级版。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过去“双创”更多集中在城市,随着近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一大批有经验有积累的人员纷纷返乡创业。据调查,平均每名返乡创业者带动就业3人以上,在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精准扶贫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推动我省农村由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打造创业带动就业的升级版。
  三是着力破解返乡人员创业“瓶颈”。当前,社会各界人士更加关注返乡创业,各地党委、政府更大力度推进返乡创业,返乡创业的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的氛围日渐浓厚。同时也要看到,返乡创业还存在政策不完善、不配套、落地难的问题,创业者在融资、用地、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等方面还有不少难题。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回应广大返乡创业人员的期盼,扫清返乡创业障碍,为返乡人员厚植创新创业的沃土。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是未来三年我省全方位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具体行动计划。
  总体定位是,激发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实施路径是,坚持返乡创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平等受惠和差别帮扶相结合,坚持示范引领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全方位优化创业环境。
  工作目标是,2018年至2020年,实现全省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促进人员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开创“我兴楚乡、创在湖北”新局面。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返乡创业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同等扶持政策,同时,针对返乡创业的特点给予真金白银支持。未来三年,我们为返乡创业者量身打造了“六支持、一服务”,为“我兴楚乡、创在湖北”提供全要素支持。
  (一)提供首次创业支持。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提供示范奖补支持。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和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创业明星评选。对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60万元奖补;评定为返乡创业省级优秀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三)提供创业平台支持。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5万元的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对返乡创业人员流转土地的可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创办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提供税费减免支持。严格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减轻返乡创业者负担,让返乡创业企业轻装上阵。
  (五)提供融资贷款支持。对返乡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捆绑式贷款,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最多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获得市(州)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六)提供项目用地支持。将返乡创业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保障返乡创业合理用地需求;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返乡创业;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纳入省、市(州)产业用地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七)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所有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窗口;提供精准化服务,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为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创业培训;提供专业化服务,成立返乡创业导师服务团,实施“专家服务返乡创业专项行动”,为返乡创业者成长助力护航。
  《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地落实,离不开各方的努力。我们将通过认真落实返乡创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严格督促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文件实施。也希望记者朋友们热心参与,积极为我省返乡创业工作鼓与呼,在荆楚大地掀起鼓励、引导返乡创业的热潮。“创业不必去远方,家乡一样铸辉煌”,衷心希望广大返乡创业者们抢抓机遇、回报家乡,勇创新业、成就梦想,共同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谢谢肖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湖北日报记者:

  《三年行动计划》与以往政策相比有哪些突破?



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熊娅玲:

  本次文件出台的初衷就是要解决返乡创业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就是要直接回应返乡创业者的期盼,因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易操作、可落地的原则,对调研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平台、金融、人才、用地、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规定。比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10号)第十五条“支持创业园建设”中规定:“按条件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对入驻企业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场租、水电费的标准进行了细化,提出:“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通过更具体的规定,让各地更好地将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返乡创业人员身上。
  我们坚持平等受惠原则,首次明确提出了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即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尤其需要提出的是,此次《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大突破和亮点就是开展“三个示范”建设,通过重奖激励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力图在培育支柱产业、特色园区和龙头企业上取得实效。对被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60万元奖补;对被评定为省级优秀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可以说,这个文件“含金量”很高,所以把这个文件贯彻落实到位,农村创新创业必将有一个新的局面。

新华社记者:

  请问,我省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总体情况如何,有什么新趋势和新特点?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董长麒:

  谢谢您对我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关注。我省是人口大省,全省6100万人,有3000多万在农村,农民工约1100万人,其中出省务工的有600多万人,这是我们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很好的人力资源。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设施不断改善,返乡人员不断增加,尤其是返乡创业人员不断增加。总体来看,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返乡创业人数、创造效益加速递增。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我省返乡创业人数达到15万人,带动就业52万人。仅黄冈市,近年来返乡创业就达到9.08万人,创办企业等市场主体3.71万个,吸纳就业27.6万人,创产值1200亿元。各返乡创业试点县外出人员的返乡创业步伐更加显著,钟祥、通城等地以年均10%-15%递增。二是中青年和能人返乡创业持续增加。过去,返乡创业主要是农民工,现在,高校毕业生、中青年创业和知识性人才返乡创业是新的增长点。现在,返乡创业者的年轻化趋势非常明显,创业人员普遍处于30-45岁阶段。现在,返乡创业的企业不再全面集中于小微、初创企业,增添了较多大规模的投资和成熟项目回迁。三是第二、三产业返乡创业不断拓展。在武汉市,返乡创业者从事第一产业的只占25.8%,从事第二产业占34.8%,第三产业的占39.4%。在恩施、黄冈等地,虽然很多创业项目立足的是特色种植、养殖业,但更多与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农家乐项目结合,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电子商务创业在全省异军突起,其中枝江市创办电商企业760家、电商网店6800余家,电商交易总额突破80亿元,从业人员8000余人。四是特色行业、特色品牌初步形成。一方面,打当地特色牌,比如黄冈、恩施的返乡创业者围绕生态农业、全域旅游打造项目,钟祥市围绕莫愁湖、莫愁村打造“湖北民俗民艺第一村”。另一方面,打当地“劳务品牌”,比如监利县结合该县的玻铝制造这一劳务品牌规划华中玻铝产业园,鄂州市依托“燕矶金刚石”打造相关产业等等。可以说,“劳务品牌”已经成为“创业品牌”,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靓丽名片”。五是集中创业、集群发展初步显现。一些地区依托各类工业园、返乡创业园集中了返乡创业者,比如通城县返乡创业企业在园区落户的占到55%,黄陂区大量返乡创业者在盘龙城工业区、SOHO企业社区聚集;同时,各类人流物流量大、交通便利的城镇也集中大量返乡创业企业,比如仙桃的彭场镇、毛嘴镇一带聚集了100多家返乡创业企业,带动1.5万人就业创业。
  刚才肖厅长作了一个全面的介绍,我听完也深受鼓舞,主要有“四个一”的体会,借此机会跟记者朋友们交流:一是释放一个信号。《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的“一个新篇章、四个切实”的具体行动,是振兴乡村战略的重要路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三年行动计划》是一次全省行动。二是打造一个品牌。刚才,肖厅长在发布中反复提到“我兴楚乡、创在湖北”,就是要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打造这一品牌,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发展一方经济。通过返乡创业,使能人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更好地发展本地经济。所以,我们招商引资、支持返乡创业就要注意“招老乡”。四是带富一方百姓。创业一人,至少可以带动三人就业。一人就业,就可以脱贫一户,致富一家。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体现人社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体现人社部门的担当。我们相信,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及实施,我省返乡创业工作会在一个新起点上迈向更高台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肖厅长、董厅长和熊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希望各界新闻媒体继续关注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