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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内蒙古举行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09 09:40:47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杨伟东;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成映泽;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斌;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组组长杨文忠;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栗秉生;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宏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处长张文辉主持发布会。 



张文辉: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现在举行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应邀到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央驻自治区新闻媒体和区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在这里,对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杨伟东同志作主题发布。



杨伟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来通报一下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熟练运用“12345”工作法,迅速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展开全面猛烈攻势,逐步形成了全警合力围剿黑恶势力的工作格局。截至6月底,全区已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377个,抓获团伙成员2272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2起,缴获枪支3支,查封扣押涉案财产1.6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特别是打掉了一批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村霸、市霸、行霸,社会各界拍手称快。具体来讲,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抓组织领导。公安厅党委带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区公安工作提档升级、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重要抓手,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为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新一届公安厅党委今年年初组建以来,第一次党委会议、第一次全区性会议、第一次厅长办公会议,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新起点,打响打赢内蒙古公安工作新进步的第一仗。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建立了战时表彰激励等各项工作机制,对专项斗争进行“日研判、周例会、月调度、季汇报”制度,上紧发条,强力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效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以更强的工作举措抓宣传发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抓在手中,以全面搜集、细致核查引领精准打击,做到除恶务尽。公安厅加强了与纪检监察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信息双向通报机制,同时开辟了涉嫌违法犯罪的“村官”、有关部门的通报、群众举报、日常警情、重点领域、高危人员、人力情报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七条战线”,按照“线索无大小”原则,对各类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逐条梳理研判、严密核查处置,在深入开展侦查打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发布张贴《通告》、开展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踊跃提供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收到涉黑涉恶线索4459条,其中群众举报占到83%,各地有奖举报出台率、行业场所覆盖率、蒙汉语通告基层嘎查(村)张贴率均达到了100%。在人民战争的强大攻势下,全区已有9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事实证明,要想做好公安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才能真正汇聚起打击违法犯罪的汪洋大海。
  三、以更强的打击力度抓破案攻坚。公安厅认真梳理可能引发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针对我区土地草场承包矛盾纠纷多、矿产资源开发竞争激烈、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突出、农闲时间较长赌博问题屡禁不止、物业管理中存在垄断经营等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在公安部确定的“十类打击重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我区专项斗争“十五类打击重点”,确保了打击重拳全覆盖、打击范围无死角,向涉黑涉恶犯罪发起了全面围剿,铲除了一批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截至目前,已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了6次“2018扫黑除恶”集中行动,对经营成熟、具备收网条件的涉黑涉恶人员,组织集中抓捕,成功打掉了包头市暴力讨债、组织“地下出警队”帮人平事的贾某某和梁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巴彦淖尔市长期控制韭菜批发市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孟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呼伦贝尔市对逾期未还款当事人非法拘禁,甚至通过强奸、拍摄裸体视频相要挟的王某某等人暴力讨债团伙;通辽市垄断“殡葬”行业哄抬物价的刘某某恶势力团伙;赤峰市打着“正当诉求”的幌子、扰乱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村霸”霍某黑恶势力团伙等一批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加大重大疑难案件的侦办力度,公安厅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重案组,采取专案指导、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多种形式,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攻坚克难的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公安厅扫黑除恶重案组已实地指导在侦案件15起,先后三批挂牌督办了27起案件。特别是公安厅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实行提级侦办,通过异地用警、专案攻坚,一举打掉一个特大涉黑恶犯罪团伙,相关侦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此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也分别提级侦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引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以更强的民本思维抓综合治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除恶务尽、肃本清源,始终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初心使命记在心上,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一是加强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扫黑除恶与铲除“保护伞”、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自治区纪委专项办召开了联席会议,明确了职责任务和协作事项,共同研究出台了《逐案筛查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工作制度》《共同侦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等,确保“扫黑”“打伞”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公安厅已移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干部涉贪腐、职务犯罪线索143条,通报了13名国家工作人员、22名嘎查村“两委”干部的涉案查处情况;二是加强了与组织、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扫黑除恶与村嘎查换届选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公安厅深入开展“两委”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摸排,排查出一批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及时通报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充分考虑了以上因素,已取消不符合资格条件候选人838名。三是加强了各警种间的协调联动,把扫黑除恶与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推动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结合起来。全区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统筹推进“三打击一整治”、缉枪治爆、整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共侦办涉黄刑事案件95起、涉赌刑事案件159起,打掉涉赌窝点119处,收缴枪支436支、管制刀具957把、弩18把,成功侦破了案值高达1200万元的鄂尔多斯市系列入室盗窃案、锡林郭勒盟特大制造毒品案等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扫黑除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更加严明的工作纪律、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加旺盛的工作斗志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度、深度、精度。具体来讲,我们将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贡献率。二是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持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农村牧区及矿产资源领域的滚动排查,找准病灶,精确摸底,除恶务尽。三是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在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乱源乱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的同时,坚持边打击边整治,加强专案攻坚,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四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五是进一步加强巡察督导。从7月中旬开始,公安厅派出6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负责两个盟市,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一轮为期两个月的全方位、无死角的专项巡察,覆盖全区103个旗县(市区),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工作落实,直接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展示全区公安机关敢于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张文辉:

  感谢杨伟东副主席的主题发布。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的环节,请媒体的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报出所代表的媒体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

  刚才,杨伟东副主席提到了我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345”工作法。请问,“12345”工作法是什么?



王来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部署,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执法水平,依法、精准、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公安厅党委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我区实际、具有我区特点的战法,简称“12345”工作法。“1”就是建立“一体化推进机制”,日周月季调度、侦查打击、督察巡查一体化;“2”就是遵循“两个破案原则”,即破大案、破小案、破积案并重原则,打击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土壤并重原则;“3”就是坚持“3+1联动战略”,即旗县除恶、盟市打黑、自治区攻坚,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就是铲除“四类害群之马”,即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团伙、黑恶村官、黑恶势力“保护伞”;“5”就是公安厅党委提出的“五个务必”工作要求,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明确目标任务、务必摸准线索底数、务必加大打击力度、务必强化工作措施”。
  目前,全区公安机关熟练运用这一战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方向,开启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据了解,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是“十类打击重点”,而我区提出的是“十五类打击重点”。请问,我区主要增加了哪些内容?我区有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吗?



张效敏: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十项打击重点”是: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经过深入细致调研,针对黑恶违法犯罪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增加了五类打击重点,具体包括:一是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二是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三是插手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四是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五是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实际工作中,我们打击处理的涉及以上五类重点的黑恶势力也是较多的。例如,全区已打掉涉嫌插手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恶势力团伙56个,占打击处理恶势力团伙总数的14.8%;呼伦贝尔市打掉了陈巴尔虎旗王某某等人家族式非法强占草场“恶势力”犯罪集团;赤峰市打掉了李某、巴某等人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意打压竞争对手,胁迫村民、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就比较典型;还有呼和浩特市打掉了以石某为首的勾结物业公司、垄断沙子供应市场的“沙霸”恶势力团伙等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新华网记者:

  请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没有处理过存在涉黑恶问题的民警?



杨文忠:

  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组按照自治区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的要求和部署,第一时间向各盟市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派驻纪检组把查处民警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推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要求,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纯洁公安队伍的重要内容来抓,严防严查公安机关及民警在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担当不够的问题,严查公安民警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查处公安民警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及通风报信等问题。同时,我们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保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已处理涉黑涉恶的民警2名、协警2名(海拉尔分局奋斗派出所民警丛起龙、王鹏、协警周永亮涉嫌敲诈勒索案被采取强制措施,交管总队高速一支队呼市大队协警姚恒涉嫌故意伤害被批捕),处理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民警1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为“武新二号”涉黑案在押人员通风报信被双开)。



人民网记者:

  最近,包头市警方成功打掉了两个“套路贷”团伙,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可是老百姓对“套路贷”这个新名词还比较陌生,请问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与涉黑涉恶犯罪有关系吗?老百姓应该怎样防范“套路贷”?

王来明:

  “套路贷”就是指不法分子在诈骗活动中精心布局下套,以获取非法利益。其形式多样,防不胜防,背后往往有黑恶势力的身影,受害人因陷入还贷“黑洞”之中,而损失惨重。专项斗争以来,我区公安机关打掉了多个“套路贷”诈骗团伙。其中,包头市公安局打掉的以陈某丰、陆某青为首的“套路贷”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3名,批捕53人,破案57起,经查,该团伙非法获利2亿多元。
  “套路贷”往往被违法分子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犯罪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通过胁迫逼债、虚假诉讼、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侵吞受害人的财产。
  举个简单的例子:由于向银行或者其它正规机构借款需要一个审核的过程,未必能很快拿到钱,“套路贷”团伙便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受害人。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受害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例如:借款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放款人会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放款人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的账户,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只有10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此时,骗子最常见的骗术是“不会真的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当还款日临近,借款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当借款人逾期或者无力偿还高额的欠款时,“套路贷”公司就通过在家门口泼油漆,一路尾随借款人等手段,使得借款人无法正常生活,只能躲躲藏藏。有的受害人通过这些公司借款后,原本借款金额为10万元,最后“滚雪球”滚成了3、400万元,甚至还损失了房产。 
  因此,在这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进行高利贷款,要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千万不要轻信那些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广告信息;一旦发现可疑,请妥善保存相关借款凭证,并立即报警或者举报。
  群众可以选择拨打110报警,也可以向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71)6550480举报,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5号,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扫黑办)。

张文辉: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的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丰富,希望新闻部门和记者朋友们能够及时、全面、客观地报道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情况。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内容、想作跟踪和延伸报道,可以在会后与自治区公安厅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