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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河北举行“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案件查办情况”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09 10:42:11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7月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金龙,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李讯发布今年上半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并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处长张新波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案件查办情况”。
  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金龙先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处长张新波先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李讯先生,三位嘉宾将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金龙局长介绍我省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案件查办情况。



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金龙: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向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三方面的情况,一是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情况;三是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案件查办情况。
  一、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严格落实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积极扩大宣传教育,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主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未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围绕严守底线,着力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突出重点、源头治理、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统筹推进原则,首防区域性风险、二防系统性风险、三防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四防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不当风险,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严盯死守,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处置在源头。对一般问题,迅速处理、逐个击破;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短期不能完全消除的隐患,制定明确整改步骤和完善防范措施;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规范一个;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办、严惩重处,做到了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彻底不放过,有效消除了重大风险隐患,守住了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二)围绕严惩重处,深化专项整治。始终坚持“打击是最好的预防”理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食品方面,集中开展了食品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检查、食品生产许可专项检查、乳制品飞行检查、肉制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亚硝酸盐专项整治、餐饮烧烤食品专项整治等;药品方面,集中开展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血液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违法经营、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医疗器械违法违规经营等专项检查。化妆品方面,开展了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方面,继续组织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等。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7681件,行政处罚金额4711.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责令停产停业144家。
  (三)围绕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落实。一是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和“食药安全诚信河北”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和保障措施,稳步推进各项任务目标有力、有序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改版)河北省细则》,督导秦皇岛、廊坊等8个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实现了省域全覆盖;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河北省任务分解方案》,成立了由丁锦霞局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省各地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三是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起草了《河北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近日将印发实施;起草了《河北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待省委、省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扎实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完成一致性评价上报国家药品监管局9个品种11个规格,已批准2个品种3个规格,正在开展药学研究的46个规格;大力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用人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有23家企业684个品种申请成为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四是开展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回头看”行动。在夯实首批14个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了第二批4大类18个食品生产集中区作为治理提升试点。提升中,以“三治理、四提升、六统一”为重点,着力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五是全力推动企业建立HACCP体系。明确全省200家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对标国际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带动全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继续开展全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各地已选出109家集中交易市场参与对标提升工作。七是继续推进新版GMP、GSP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现场检查和工作程序,确保认证质量、巩固认证成果。上半年,18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
  二、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聚焦群众关切、更加注重检管联动、更加注重科学规范,进一步强化了食品药品抽检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完成食品药品抽检6378批次。其中食品抽检435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4146批次,不合格(问题)样品20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5.3%。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罐头、饼干等16类食品实物质量合格率均为100%;药品抽检2028批次,检验合格201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合格率99.3%。抽检结果显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从食品抽检发现的问题看,2018年上半年食品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4.7%,不合格(问题)项目共239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掺伪鉴别项目70项次、塑化剂项目58项次、食品添加剂项目56项次、品质项目23项次、微生物项目19项次、重金属项目5项次、其他污染物项目5项次、真菌毒素项目2项次、兽药残留超标1项次。合格率偏低的食品大类分别为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饮料、餐饮食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企业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抽检信息每周都通过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根据抽检监测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食用植物油产品检出塑化剂;二是网上抽检发现土豆粉、米线、火锅用粉条等铝含量超标;三是少数植物蛋白饮料存在掺假行为;四是农村地区小食杂店、集贸市场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问题依然存在。
  从药品抽检发现的问题看,2018年上半年药品抽检总体不合格率0.7%,不合格样品14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溶出度、装量、性状、鉴别、pH值等。不合格药品中,中药饮片8批次、中成药3批次、化学药3批次。
  三、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案件查办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7681件,同比增长3.77%,行政处罚金额4711.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责令停产停业144家。其中,食品(含保健食品)案件5645件,药品案件1350件,医疗器械案件457件,化妆品案件229件。
  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监测到违法广告415条次。其中,药品281条次,医疗器械3条次,保健食品131条次。按照职能分工,已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6期,曝光药品46条次,医疗器械2条次,保健食品91条次,关闭5家违法广告发布网站。对于发布频次高的违法广告,约谈6家广告主并进行行政告诫,收回保健食品“氨糖硫酸软骨素片”有效期内的2个广告批准文号。
  上半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28874件,同比增长6.69%。按业务类型分类,其中食品21540件,保健食品1689件,药品4042件,化妆品934件,医疗器械669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18926件,咨询9945件,意见建议3件。投诉举报受理11796件,受理率为62.33%。其中,受理食品投诉10194件、保健食品投诉417件、药品投诉778件、化妆品投诉203件、医疗器械投诉204件。数据表明:随着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特别是通过开展3月31日投诉举报宣传日系列活动,投诉举报接收量稳步上升,人民群众参与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在这方面,在座的媒体朋友发挥了积极作用,传递了正能量。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差距;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但是,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有媒体朋友们的关注,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维护好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最后,我倡议:各位媒体朋友、社会各界朋友,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更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携手共筑“药安食美,诚信河北”!
  谢谢大家!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王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李讯副局长发布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典型案例情况。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 李讯:

  按照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向大家发布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典型案例情况。
  一、食品典型案例:
  1.河北颐和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17年12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河北颐和园酒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品“珍品二锅头酒”标示有生产日期“2010/04/15”,实际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货值金额2083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公司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处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250056元的行政处罚。
  2.张家口怀来县白银伟未经许可生产销售食品案
  2018年2月,根据举报线索,怀来县局稽查大队联合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查证白银伟在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情况下,于2017年11月开始灌装销售自酿葡萄酒,涉案金额为3184元,违法所得193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怀来县局依法没收白银伟用于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及没收违法所得1930元,并处罚款50070元。
  3.武安市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武安市邦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
  2018年3月,武安市局检查中发现武安市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义务,于2017年11月起先后让武安市武安镇贾贵安小吃店、武安市武安镇花甲米线店等两家小吃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加入自己公司代理的“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从中收取平台服务费共453.13元。武安市邦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尽到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义务,让武安市武安镇贾贵安小吃店、武安市武安镇花甲米线店、武安市武安镇馋小喵小吃店等三家小吃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加入自己公司代理的“美团外卖”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从中收取平台服务费共3195.13元。武安市局依法对武安市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53.13元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武安市邦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95.13元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4.秦皇岛制售假酒系列案2018年4月24日,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集中50名执法人员,对前期摸排的生产销售假酒的一个生产窝点,十个销售下线实行点对点的集中打击,成功打掉了生产销售假酒的黑窝点,抓获涉嫌犯罪人员两人,彻底摧毁了假酒生产销售网络。共查获茅台系列、泸州系列、洋河系列、五粮液系列等9大品牌白酒846瓶,货值近20余万元。秦皇岛市局对四家白酒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21万元。
  二、药品典型案例:
  1.唐山景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2018年4月9日,古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唐山市局不合格药品流向告知函,查证唐山景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季抗病毒合剂”,“性状项、PH值项”不符合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之规定,该批次产品按劣药论处。古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唐山景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403元,处罚款146520元的行政处罚。
  2.深州市毅福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蕙馨医药超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18年6月,深州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查证深州市毅福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蕙馨医药超市从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无任何合法的购进票据及供方资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药品已全部售完,违法所得52361元。深州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深州市毅福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蕙馨医药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2361元,罚款261800元的行政处罚。
  3.广平县董某某无证制售义齿案
  2018年4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广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公安局联合行动,查获一非法生产销售义齿的地下窝点,现场查封涉案加工工具29台、加工原料66瓶、半成品69件,控制涉案人员10人。经调查,涉案人员董某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2017年9月13日始加工生产销售义齿。截止案发,涉案金额达309142元。目前,董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4.南皮天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
  根据群众举报,南皮县市场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南皮天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份开始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许可的情况下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牙胶尖。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南皮县市场局依法对南皮天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李局长的介绍。下面是回答记者提问时间,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

  消费者对食品抽检工作很关注。我想请问,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在抽检重点和手段上有何变化?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处长 张新波:

  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本级安排抽检16818批次,包括4个部分:常规抽检6663批次,专项抽检3135批次,评价性抽检3800批次,预留应急抽检3220批次。和去年相比,今年食品抽检突出了四个原则。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抓住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紧盯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
  二是突出专项抽检靶向性。在常规抽检基础上,根据以往发现的问题特点和监管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专项抽检。比如掺假鉴别专项、网络订餐专项、散装白酒专项、进口食品专项等,有效提高了抽检的精准度。
  三是更加注重科学统筹、协调联动。省、市、县三级合理分工,统筹协作。抽检的环节、部位、品种、项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覆盖所有食品品种,覆盖我省所有在产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四是更加注重信息公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通报属地监管部门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控制产品风险。我们坚持抽检信息每周公布,每周曝光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惩戒违法者,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发布风险解读、风险预警、消费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防止谣言误导。

人民网记者:

  据我了解,今年5月,省政府食安办、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重点领域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铁拳2018”专项行动,铁拳行动取得了哪些进展?查处了哪些典型案件?

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金龙: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今年年初的工作安排,5月份,省政府食安办、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联合部署,在全省启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铁拳2018”专项行动,集中打击行政区划交界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
  5月3日,省政府食安办、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联合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成立铁拳2018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铁拳2018”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同日向全省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打击重点领域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铁拳2018”专项行动的通知》。
  6月,“铁拳2018”领导小组组成五个督导组,赴全省11个市,对各地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案件线索梳理、案件查处、舆论宣传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调研专项行动开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铁拳2018”专项行动已进入集中统一行动阶段,全省已梳理案件线索102条,立案20起,其中较大案件6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先后查办了秦皇岛“5.16”网络非法制售美容类药品医疗器械案、承德“8•26”制售假酒案、武安市某网络订餐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案等多起影响较大案件,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多起案件正在进行刑事侦查和破案,案件信息暂不能公开。
  下一步,“铁拳2018”将集中政府食安办、公安、食药监三个部门的监管合力,集中三个部门的精锐办案人员,集中三个部门的打击火力,瞄准大案要案的查办,力争捣毁一批黑窝点、取缔一批黑作坊、侦破一批案件、净化一方市场,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在此,也恳请新闻媒体的朋友,多多宣传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呼吁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一旦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2331,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4小时待命,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谢谢大家!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

  随着网络电商的发展,网上销售食品药品、网上订餐等销售行为激增,随之而来的问题越来越多。有网友反映,网络已经成为假冒伪劣食药案件的高发地。我想请问省食药监局,你们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网络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 李讯:

  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对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难度和复杂性。对此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食药监部门高度重视。首先在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计划安排中已经立项建设河北省网络食品药品交易监测与云稽查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对网络食药违法线索分析,探索以数据驱动任务的执法方式,形成智能预警防范,智能联动执法,智能联合惩戒的机制。该系统将于今年建成,到时我们将达到全网监测、及时发现、依法固证、协同联动、全面打击,从手段装备上对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提供保障。
  其次省食药监局专门成立了网络稽查机构,并配备了相应专业人员。依托互联网+构建食品药品执法新模式。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和阿里巴巴集团签订了战略框架协议,将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互联互通,目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网络稽查组已经和阿里巴巴集团长城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了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发现、分析、取证,为打击利用互联网犯罪提供支持。
  第三,各级部门以打击网络制假售假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省食药监局2018年就组织开展了护网行动2018专项行动;国家药监局等六个部门已经部署开展净网行动;以工商局牵头的多部门正在开展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都非常重视网络违法犯罪的治理和打击,相信通过共同的努力,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目的一定能达到。

长城网记者:

  时值盛夏,许多消费者就餐时选择烧烤食品,请问省食药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烧烤食品监管?是否对烧烤食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是什么?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处长 张新波:

  夏天许多消费者喜欢选购烧烤食品,烧烤食品质量安全也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注的重点之一。为加强监管,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烧烤食品专项整治,集中排查烧烤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规范烧烤食品经营行为。同时开展了专项抽检,已经从全省11个设区市抽样330批次,品种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烤羊肉串等羊肉类烧烤食品,二是烤鱼烤虾等鱼虾类烧烤食品,三是烤鸡翅等鸡肉类烧烤食品。共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合格率96.67%。与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综合合格率基本相当。
  专项抽检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6批次羊肉串检出鸡肉、鸭肉等非羊肉成分,存在用鸭肉、鸡肉代替羊肉、掺杂使假的嫌疑。二是3批次羊肉串、2批次烤鱼苯并芘超标。苯并芘是鱼、肉在高温烤制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物质,有致癌性。
  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及时安排核查处置,并将根据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整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烧烤食品,应避开无证摊点,注意防范“羊肉掺假”和高温烧烤可能导致有害物质苯并芘超标的风险。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四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三位嘉宾的精彩发布。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信息,会后可以安排专访。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