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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河北举行“纠正‘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16 11:00:17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7月13日上午,河北省委外宣局举行“纠正‘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黄利锋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纠正“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近期查处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黄利锋表示,今年以来,河北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纠正“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和问题,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保证。

  “四风”问题方面:
  针对“四风”问题出现的新花样、新特点,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工作举措,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150件,处分1185人,通报255批次755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近期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文物管理处副处长苗长江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办公室内有两张办公桌,一张是其本人使用,另一张为虚设。苗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市冀州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刘翠平先后两次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微信红包1200元及购物卡。刘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市冀州区水务局川流水利物资站经理姚志强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在单位报销个人加油发票。姚志强受到记过处分。
  巨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薄东平、县政协副主席兼财政局长张民,公务考察期间,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考察路线并接受桂林私企老板安排的旅游活动,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说明,当前,“四风”问题表面上有所收敛,但一些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一是张冠李戴式多占办公用房。有的在多占的房间门口挂上“资料室”“值班室”等门牌,有的在超面积的办公室虚设桌椅,实际供1人使用等。二是电子红包式收受礼金。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三是改头换面式公车私用。有的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将私车加油费、过路费、保养费、保险费、修理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公款报销等。四是暗度陈仓式公款旅游。假借考察、招商、培训、学习、研讨、参展、党团、工会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景点观光旅游。另外,有的婚丧嫁娶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以及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还有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或者是接受私企安排的“一桌餐”等。
  针对上述问题,省纪委监委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盯住节点明察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重要节点开展“点穴式”“驻点式”监督检查,拿出过硬措施,形成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切实将各个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二是盯住关键部位督导检查。紧盯权钱物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坚持问题导向,从财务账目、发票存根、娱乐场所入手,抓细节、找证据,擦亮“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消灭“四风”问题的生存空间。三是针对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比如,沧州市纪委监委采取运用大数据分析、暗访检查等手段,开展根治“车轮上的腐败”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对700多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规范公务加油卡800多张。今后,省纪委监委将针对一些普遍存在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增强工作实效。四是有效运用大数据平台。坚持会同财政、税务、公安、交通、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全时段、全链条调取相关票据记录和底账底票底单,定期对党政企群单位日常采购、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所遁形。
  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组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多措并举,坚决查处各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2017年10月至今,先后3次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集中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深入基层走村串户、面对面向群众核查情况等方式,由下向上倒查,深挖问题线索。特别是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细查,寸步不让,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549件,党纪政务处分4759人,组织处理2850人,诫勉谈话818人,移送司法机关100人,问责党组织101个。
  7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阜城县移动公司驻阜城镇酒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履职不力,扶贫措施不到位,不按规定驻村,致使脱贫档案不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造成恶劣影响。扶贫工作队队长、县移动公司网络部经理宋永连,县移动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尹炳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扶贫工作队队员刘庆、张超分别受到记过处分。阜城镇党委组织委员颜淑静、副镇长李春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曲阳县扶贫办原主任冉国立、原主任科员冉保卫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部分扶贫项目审核、立项、验收把关不严,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扶贫资金未按规定使用或被套取;另外,二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冉国立、冉保卫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清河县民政局原局长韩可新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扶贫工作流于形式。另外,韩可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保定市清苑区住建局村镇建设服务站原副站长赵春海、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肖国新、魏村镇民政所原工作人员王国旗在魏村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新建房屋验收合格,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05万元。赵春海、肖国新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王国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尚义县七甲乡荞麦夭村村委会原主任云海、原委员张海在该村实施春秋棚建设项目过程中,多次违规将项目资金100万元安排给种植大户,致使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贫困户未真正受益。云海、张海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易县太和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白振泉以虚报审批材料的方式,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4万元;侵吞危房改造补助款4000元,并将其中2000元据为己有。白振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沧县大褚村乡西河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娄益者虚构危房改造事实,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2万元;违规接受危房改造农户宴请;在危改工程验收时把关不严,致使未完工工程通过验收。娄益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利锋说这些腐败问题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既有当事人党纪法规意识淡漠、私欲膨胀的主观原因,也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监管责任缺位以及机制制度缺失等客观原因。省纪委监委坚持以三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敢动扶贫“奶酪”的腐败分子。当前,重点是抓好“回头看”工作落实。一是拓宽举报渠道。继续发挥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传统渠道的作用,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应用,为群众举报提供更便捷的举报平台。二是严肃查办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示震慑身边人。四是注重建章立制。抓住共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督促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