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于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在我省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邀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文跃先生解读《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梁文跃副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梁文跃: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发展改革委向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省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一、《意见》起草背景和过程
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和“推动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我省县域经济总体水平也一直位列全国第一梯队。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县域经济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十分迫切。去年下半年,省委书记刘家义等多位省领导对县域经济工作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出“硬招”、“实招”,拿出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意见。
对此,省发改委高度重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利用半年多的时间,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形成后,召集部分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先后征求了30多个部门(单位)和部分市、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并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第68次会议审议通过后,7月7日以鲁办发〔2018〕33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意见》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以富民强县为主题,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特色化、融合化、绿色化水平,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目标方面提出力争到2020年,县域经济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乡、产业、产城、区域融合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第二部分深化改革开放,包括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双向”开放4方面内容。第三部分鼓励创新创业,包括鼓励创建创新型县(市、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强化人才智力支撑4方面内容。第四部分加快动能转换,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特色主导产业、实现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品牌高端化4方面内容。第五部分振兴乡村经济,包括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乡村旅游3方面内容。第六部分优化要素配置,包括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完善用地政策、强化金融倾斜力度、加大县域财政支持力度4方面内容。第七部分建立奖惩机制,包括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奖惩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3方面内容。
另外,《意见》还附有《评价方案》,力求对县域经济发展进行更科学、合理、公平、客观地评价,以达到激励和鞭策的目的。
三、《意见》主要突破点
《意见》重点突出了三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正视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与先进省份的差距,拟通过系列新的政策举措,切实破解各种瓶颈制约。二是战略导向,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等重大战略部署,注重发挥县域的承载作用,确保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县域落地生根;三是标兵导向,充分吸收借鉴江浙粤等先进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动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看,《意见》的20多条政策措施含金量较高、操作性较强,在不少方面都体现了“硬招”、“实招”的要求,在一些方面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
(一)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分别从4个领域入手,着力增强改革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允许县(市、区)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开展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等,进一步加强最优制度供给、释放最大活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必须由设区市及以上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原则上均下放到县级,进一步扩大县域自主权。四是深化“双向”开放,鼓励县域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京津冀、环渤海等地区协同合作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对外开放发展水平。
(二)关于特色发展。《意见》将坚持特色发展作为首要基本原则,从3个层面入手加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化、差异化。一是各县域优选确定1-2个特色主导产业,开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培育50个左右产业集群。二是鼓励县域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提出沿海县域要巩固提升传统海洋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支持具有产业、生态、文化、旅游等基础的乡(镇、街)、产业园区,打造创新引领、主业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三是支持县域品牌高端化,提出支持县域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开展品牌示范区等创建和认定。
(三)关于创新创业。为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加快打造县域发展新引擎、培育增长新动能,《意见》提出了3个层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载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创新型县(市)、乡镇。二是针对当前创业成本高、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在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券补助等方面提出了可行的奖补政策。比如,对升级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省级统筹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遴选一批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的县域企业,对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开展精准辅导和政策服务,推动其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四)关于乡村振兴。围绕“以发展乡村经济带动乡村振兴”,除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出多项扶持政策外,重点在3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县域经济发展根基。一是促进乡村产业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支持县级政府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战略聚集聚焦。三是鼓励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推动100个特色小镇的旅游功能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五)关于缓解建设用地矛盾。针对建设用地紧缺问题,《意见》通过3个途径深化建设用地挖潜、确权调剂。一是规范建设用地指标供应,提出设区市人民政府确保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及时、足额落实到县域。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落地难问题,提出标准厂房建成后,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对标准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三是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借鉴浙江“亩产效益”做法,提出探索建立以单位土地面积实际产出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四是促进土地资源优势互补,提出支持县域“飞地园区”建设,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
(六)关于人才智力支撑。《意见》通过4个层面,着力破解县域人才“引不进、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一是加大科技副职选派力度,适当增加财政困难县科技副职人数。二是加大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和欠发达县域人才支持力度,选拔一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人才深入县乡村服务。三是对县域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级领军人才,当地政府适当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四是落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鼓励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返乡下乡就业创业。
(七)关于化解资金瓶颈。针对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3个层面进行缓解。一是加快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本金偏低、功能偏弱的县域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统筹整合,全面增强县域融资担保能力。二是提高县域企业直接融资水平,支持县属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双创”债券产品。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出支持金融机构服务重心下沉,积极探索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模式、金融产品。
(八)关于强化财政支持。针对当前仍有不少县域处于“吃饭财政”的现实状况,《意见》从3个层面入手,着力增强县域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政策,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现代财政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出建立对基层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和县乡基本支出分级保障机制。
(九)关于评价与奖惩激励。《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3个机制。一是综合评价机制。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方案,对各市及118个县域发展进行年度综合评价,一产占比较低的县(区)和个别特殊县,像历下区、长岛县等未列入评价范围。二是容错免责和奖惩机制。明确提出要在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目的就是要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对综合评价表现优秀或跨越发展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县域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优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先选拔任用,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于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局面的县域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制度创新,研究建立生态补偿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并强化财政支持。
关于《意见》的有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请问省里当前出台的这个《意见》,有何战略指向吗?
梁文跃:
正如您所说,多年来,我省县域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一直位列全国第一梯队,但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相比,反映在质量效益及人均相关指标上,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和潜力。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同样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体制机制不活、发展动能不足、特色产业不强、要素保障乏力等共性问题。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来讲,既是重大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印发了这个《意见》。《意见》的出台,将为我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有利于破解瓶颈制约,减少梗阻障碍,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助力我省加快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
大众日报记者:
据了解,在江苏、浙江的某些县域,仅一种产品如打火机、领带等生产制造就可以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市场占有率也较高,请问目前我省县域在这方面现状如何,省里有什么打算?
梁文跃:
您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实际上,这就是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问题。江、浙、粤很多县域依托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不求全、不求大,只求专、求强,因地制宜,通过打造专业化、集约化、链条化的产业集群,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为县域经济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反观我省县域经济,产业结构雷同,特色不够鲜明,同质化竞争长期存在,导致了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不利于县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是县域经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特色化县域经济。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等省领导也多次强调要加大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力度。刚才,已就发展县域经济的有关政策作了说明,可以说这些政策为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其中就包括县域特色发展专项行动,总的思路是通过优化结构布局、实施转型升级工程、提升发展产业园区、培育“四新”项目等一系列举措,经过三年努力,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打造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县域经济发展处姜楠。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