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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江西举行2018年早稻收购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23 15:17:48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7月2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联合召开江西省2018年早稻收购新闻发布会。省粮食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廖小平介绍2018年我省早稻收购准备及相关情况,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介绍今年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欧阳新萍介绍早稻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我省作为农业大省、产粮大省,早稻收购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农民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早稻收购在即,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粮食局总工程师廖小平先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先生、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欧阳新萍先生,请他们介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新变化及我省早稻收购准备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省粮食局廖小平总工程师介绍我省早稻收购准备工作等有关情况。



廖小平:

  粮食收购是国家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战略。早稻收购在即,今天,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三家单位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我省早稻收购有关情况。下面,我先介绍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主要变化及我省早稻收购准备等有关情况。
  一、今年粮食收购政策的主要变化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以会议和文件方式,明确了今年粮食收购政策。即在保留并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由政策性收购主导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主导转变。主要变化是:
  一是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国家虽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但增强了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了最低收购价水平。2018年生产的三等早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和126元,均比2017年下调了10元。
  二是调整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公布的2018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启停时间和条件、质量要求、粮款支付、责任划分、属地监管等方面较往年有较大调整,等下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王总将作具体解读。
  三是促进市场化收购。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
  四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地方政府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安全依法履行属地行政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五是建立超标粮食收储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处置和监管,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二、全省早稻收购准备情况
  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新变化,给我省粮食收购带来新的挑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早稻收购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和副省长胡强分别就做好早稻收购工作作出批示。为落实好国家收购政策,贯彻好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收购工作组织。国家收购政策明确后,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6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将联合印发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近期还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早稻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今年早稻收购工作。
  二是积极筹措收购仓容。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联合开展了早稻产购及仓容调查摸底,指导各地抓紧落实国家粮食“去库存”措施,同时做好地方储备粮和地方临储粮的销售出库工作,努力化解库存压力,确保收购仓容需要。上半年,全省共销售政策性粮102万吨。同时加大对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调度,争取早稻收购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新仓23万吨。从各地上报情况看,目前全省早稻收购期间能够投入使用仓容247.5万吨,基本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是及早研判收购形势。密切关注稻谷市场价格走势,组织开展新收获早稻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时召开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分析研判形势,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是做好质量把关准备。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收购库点落实配备粮食质量快检设备;另一方面,针对食品安全指标和质量等级达不到国家最低价收购标准的粮食,研究出台收购和处置的指导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早稻收购有序进行,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一是抓政策宣传。指导各地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重点宣传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变化,宣传市场化收购和优粮优价的政策导向,推动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如我省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我们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预案启动时间、委托收储库点名单,并通过江西省粮食局政务网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
  二是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标准。所有收储库点将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坚持依质定等、依质论价,让农民卖“明白粮”。完善“一卡通”收购系统,优化收购流程,及时结算售粮款,做到一手粮一手钱,严禁向农民“打白条”,让农民卖“放心粮”。
  三是抓市场化收购。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鼓励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购销合作关系。
  四是抓优质服务。要求基层粮食部门尽可能增加收购窗口,延长收购时间,对种粮大户采取预约、错峰方式有序收购,为贫困家庭开辟收购绿色通道,避免排长队、过夜粮等情况发生。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售粮农民诉求;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业务;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全力做好为售粮农民服务工作。
  五是抓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早稻收购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收购特别是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收“人情粮”等损害农民利益和“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同时,规范收储企业作业流程,强化收购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粮安、库安、人安。

陈惠龙:

  谢谢廖小平总工程师的介绍!中储粮是国家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主体,下面请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介绍一下今年国家稻谷最近收购价政策有关情况。



王洪年:

  自2004年国家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江西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启动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2250万吨,其中早稻1488万吨。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储粮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等部门一道,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全力落实“四个共同”,确保最低收购价收储政策落到实处。这里,就有关政策做个解读。
  一、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下调、预案启动时间适当延迟
  今年《预案》启动时间适当延后,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收购期。其中早稻从8月1日至9月30日,启动时间延后了16天,中晚稻从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启动时间延后了24天。预案适当延后启动时间,可以为市场化收购腾出空间,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价格。虽然收购启动时间有所延后,但在政策执行期内,农民朋友可以自主选择售粮时间,不必急于集中售粮。
  根据国家公布的2018年最低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早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均指到库价)分别为每市斤1.20元、1.26元,均比2017年降低0.10元/斤。这是自2016年早稻最低收购价的第三次下调。下调最低收购价,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国家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在收购现场,早稻收购价格等信息将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让农民朋友卖明白粮、放心粮。从当前市场形势看,主产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较大。
  二、政策启动和停止条件更细化
  今年《预案》对政策启动条件进行了细化:在政策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向省政府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当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启动地区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三、收储定点更为严格
  近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今年早稻收储布局方案,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在定点过程中,严格执行库点准入资质,今年新增加了配备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的要求。根据收购需要,省内三家部门将分批启动委托收储库点。请售粮农民朋友届时密切关注,选择到名单上公布的收储库点出售粮食。《预案》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分公司、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责权对等的原则,对定点、收购、验收、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环节的有关工作进行分工、进行细化,并对由此带来的风险负责。
  四、收购质量等级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有新要求
  与往年不同,今年《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今年最低收购价不再收购,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今年《预案》提高收购质量等级,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等级至少要达到三等,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回。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按《预案》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农民朋友可关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预案》还对食品安全指标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前面廖总工程师已作了介绍。
  五、地方政府的组织职能、属地监管职能和收储企业管理主体责任更强化
  《预案》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组织、属地监管的要求,前面廖总工程师也已作了介绍。
  《预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从事最低收购价收储业务的各类企业,承担企业收储和管理主体责任,对其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以及出现风险造成的损失等负全部责任。
  六、我省将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预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收储依然实施“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一是坚持中储粮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除中储粮直属企业参与收购外,在主产区的中粮、中国供销、中化、农垦集团所属企业以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作为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二是继续实行中储粮对最低收购价资金“统贷统还”和“统一支付”即: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各类委托收储库点,其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发行承贷、统贷统还,并通过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购 “一卡通”系统统一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确保农民粮出手,钱到手。三是继续实行“四个共同”管理机制,即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方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

陈惠龙:

  谢谢王洪年副总经理的介绍!下面请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欧阳新萍介绍下今年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情况。



欧阳新萍:

  江西是我国早稻主产省,产量占全国五分之一强。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以履行政策性职能为己任,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信贷支持收购量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今年,我行将积极应对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形势,按照“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责任”的原则,构建更加有效的粮食安全信贷支持体系,全年安排贷款计划120亿元用于粮食收购,目前已备足早稻收购资金50亿元等粮进仓。
  一、提前做好收购信贷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定点布局,防止出现收购空白点。我行与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联合开展了收购仓容情况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将本着有利农民就近售粮的原则共同确定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入市收购,确保全省所有产粮县(市、区)不出现“空白点”。
  二是提前开展调研,掌握信贷资金需求。4月份起,农发行就早稻生产收购形势开展了调研,掌握了全省早稻收购信贷资金需求第一手情况。
  三是提前备好资金,我行已向总行足额请调收购资金,确保早稻收购“钱等粮”。
  四是提前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向各级党政汇报、向社会公布信贷支持政策措施,定期向企业发送《贷款提示函》,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
  二、分类施策,全力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一是在预案启动地区,坚持以政策性收购为主导,市场性收购有效补充,及时足额向中储粮直属企业发放贷款,保证最低收购价贷款敞开供应。
  二是大力支持中央储备粮轮换和地方储备粮增储。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轮换收购,及时发放轮换贷款支持;对地方储备粮增储轮换,在落实利费补贴和价差亏损弥补来源的前提下,保证资金需求。
  三是在预案未启动地区,地方政府为解决“卖粮难”问题指定企业开展调控收购并承诺风险兜底的,保证收购资金供应。
  四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支持稻谷信用保证基金项下收购,解决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自主收购融资增信难题。
  五是积极推行优质客户战略,支持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和优质民企等各类符合贷款条件的粮油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加大力度支持全省优质稻谷收购,推动省政府主导的优质稻米产业工程有效实施。通过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落实抵押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守住贷款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提供长期可靠的金融支持。
  三、加强金融服务,共同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协调。充分运用联席会议机制,与粮食、中储粮等部门共同做好库点认定、粮食验收、监管库存工作,确保收购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服务保障收购。农发行将对粮食收购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限时办贷制度,提前做好收购客户准入、评级授信、贷款审批和铺底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供应不断档、不脱节。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将收购信贷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成效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农发行抓早、抓细、抓到位,确保不因农发行工作原因出现“卖粮难”问题,向全省农民兄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此,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媒体朋友对我行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陈惠龙:

  谢谢几位领导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中国网记者:

  刚才廖总工程师、王副总经理都介绍到,今年国家对地方政府粮食收购组织、属地监管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请问具体有哪些要求?江西省将如何全面落实好地方政府责任?

廖小平:

  国家提出的具体要求包括: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企业收储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依法履行属地行政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收购期间收购秩序维护和宣传工作。要求建立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最低收购价粮食管理和销售出库等问题,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为落实好地方政府责任,我省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建立粮食收购协调机制。成立江西省粮食收购协调工作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同时,各市县政府也相应建立粮食收购协调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省发改委、农业、财政、粮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将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最低收购价收购、市场化收购和不合格粮食收购处置的工作任务。三是实行目标考核。将地方政府落实有关责任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范围。四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粮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合力。



中国江西网记者:

  作为政策执行主体,为做好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中储粮系统将采取哪些服务措施?

王洪年:

  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中储粮系统及各委托收储库点将采取十项服务措施,确保让农民卖“明白粮”“暖心粮”“舒心粮”。一是统一制作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公告牌,便于售粮农民及时了解收购质价政策,让农民卖粮卖得放心、明白。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宣传手册等渠道,及时公布收储库点名单、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粮食收储政策等信息,确保国家收储政策进农村、进农户、进企业。三是向售粮农民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讲清楚国家质价政策、质量要求,讲清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收购等,争取对国家收储政策的理解全貌、准确、无偏差。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坚决防止压级压价、抬级抬价,防止损害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发生。五是禁止利用关系收“人情粮”,禁止违规向农民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按照省委抓好作风建设的要求,坚决打击微腐败,发生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六是优化收购流程,合理安排售粮车辆进出路线,安排保安人员维护收购现场秩序,确保收购现场秩序井然,安全稳定。七是在收购高峰期适当延长收购时间,增加装卸设备,缩短售粮排队等候时间。八是引导农民通过预约等形式均衡售粮,避免农民排长队售粮。九是在收购现场提供临时休息场所、免费茶水、防暑药品,方便农民,让农民卖舒心粮、暖心粮。十是强化安全生产,确保收购期间人安、库安、粮安、钱安。



消费日报记者:

  请问欧阳副行长,农发行今年打算如何支持粮食收购?

欧阳新萍:

  支持粮棉油收购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发行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针对粮食收购的新形势、新特点,农发行秉承家国情怀,主动提升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2017年累计投放粮油贷款92.4亿元,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发挥重要作用。今年农发行粮棉油收购信贷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更加强调聚焦主业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习总书记说“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农发行因粮而生、伴粮成长、随粮壮大,做好粮棉油信贷工作,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始终是农发行不变的历史使命。二是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预案启动区,及时足额保障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在预案未启动区,对地方政府为解决“卖粮难”问题指定企业开展调控收购并承诺风险兜底的,保证资金供应;大力支持储备粮增储轮换,满足资金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支持稻谷信用保证基金项下收购;积极推行优质客户战略,支持各类符合贷款条件的粮油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加大力度支持全省优质稻谷收购,推动省政府主导的优质稻米产业工程有效实施。三是更加强调优化信贷服务。农发行将对粮食收购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限时办贷制度,进一步改进资金结算服务,提前做好收购客户准入、评级授信、贷款审批和铺底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供应不断档、不脱节。



江西卫视记者:

  “有仓收粮”是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关键,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请问我省在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廖小平: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粮安工程”和“优质粮食工程”,不断强化粮食仓储物流基础建设,粮食仓储供应保障能力与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全省总仓容达2077万吨,为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在增加有效仓容方面,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新仓建设。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近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仓储设施项目110个,物流项目7个,总投资19亿元,建成220万吨仓容的高大平房仓。2018年,又争取到9个国家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建设仓容约15万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518万元。目前,各个项目正在按期推进,到今年秋粮收购期间可全部投入使用。同时,为鼓励各地自筹资金加快仓储设施建设,争取省财政资金对新建仓容予以补贴,近两年补助资金1.1亿元。一手抓旧仓改造。从2013年开始,我省启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对上世纪80年代前建造的仓储设施统一进行了维修改造,总投资5.76亿元,总改造仓容近500万吨,全省仓储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此外,积极实施“退城进郊”工程,对地处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粮食仓储设施采取“退城进郊”或原址改(扩)建的方式,整体提升仓储设施面貌。
  在提升完善功能方面。一是配置机械化收购设备。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配置了一批称重、清杂、输送和装卸设备,有助于减轻收购工作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快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针对粮食生产方式的改变、粮食产后服务的需求,我省启动了“优质粮食工程”,自2017年起三年安排建设400个集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和代销售“五代”业务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优质多元的产后服务。2017年已启动首批10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部分可以在早稻收购前投入使用。三是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全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正在紧张建设之中,预计明年农民售粮可通过“智慧赣粮”移动APP售粮系统,查询收购政策、质价公告等信息,知晓附近可预约售粮的库点及其收购计划,开展在线预约售粮、政策咨询、粮款结算等,让农民朋友“足不出户、一键售粮”。



江西日报记者:

  请问农发行如何支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

欧阳新萍:

  农发行始终树立服务意识,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完善信贷政策,创新信贷服务,多措并举支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一是建立战略性客户群体。积极支持粮棉油全产业链上机制好、资信好、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形成包括各类粮食收购企业的有梯队、有层次的客户群体,确保粮食收购有抓手。二是创新信贷服务产品。重点是落实国家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有关政策,力推稻谷信用保证基金和“贷款+保证保险”信贷产品,解决市场化收购企业的融资增信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支持粮食收购主力军作用,服务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三是实行优惠信贷政策。目前农发行支持粮食收购的信贷资金基本上都执行基准利率。对战略性优质客户,农发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和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办贷效率,满足企业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四是坚决控制好贷款风险。我行将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实行贷款担保、督促客户专款专用、加强贷后监管等,确保贷款企业库存真实可靠,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守住贷款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为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提供长期可靠的金融支持。



南昌日报记者:

  在早稻收购期间,如何防止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保护广大售粮农民的利益?如果售粮农民有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

廖小平:

  为保护广大售粮农民利益,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的职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增强农民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的政策宣传,让售粮农民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主选择粮食出售方式,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指导各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严格检查收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售粮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售粮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开展省市督促指导。省、市粮食局将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早稻收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各收购库点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督查。一旦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省粮食局还将会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进行巡查。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早稻收购期间,如果农民有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可以通过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江西省粮食局政务网上公布的省局和各设区市粮食局举报电话、在各委托收储库点公示的属地县(市、区)粮食局举报电话,以及省粮食局设立的网上举报信箱、赣粮执法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省粮食局投诉举报电话为0791-86211945。当农民朋友们在售粮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各级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将及时受理、核查并反馈结果。
  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00,12325网络平台全天24小时接收举报,在省粮食局政务网主页上有链接入口。

陈惠龙: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廖总、王总和欧阳行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省早稻收购工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