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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陕西举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发布时间:2018-08-08 13:47:04  |  来源:国新办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8月3日上午10时,陕西省营商办、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袁小平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邓谷祥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樊迎革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周治英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蔡中平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营商办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袁小平先生,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邓谷祥先生、纳税服务处处长樊迎革先生、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周治英先生、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蔡中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袁先生向各位介绍陕西省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有关情况。



袁小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优化企业纳税服务专题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近年来,陕西加快构建改革开放新高地,大力推进关中协同创新发展,深入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陕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陕西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并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陕西省税务局以纳税人为中心,增强核心制度化思维,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健全工作导向化机制,积极发挥“八办四组”成员作用,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税收收入数据折射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陕西宏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活力显著增强、质量不断提高的有利机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420.35亿元,反映出我省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具体表现为:
  1.收入预期目标完成较好,收入总量再创新高。1至6月累计入库各项收入2420.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44.61亿元,非税收入完成86.88亿元,社保费收入完成288.86亿元。税收收入2044.61亿元,完成目标的63.58%;中央级收入1066.3亿元,完成目标的66.15%;地方级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1065.52亿元(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978.32亿元),完成目标的58.8%。陕西税收总量排名全国第14位,西部省份排名第2位。
  2.经济运行企稳有进,主体税种普遍增长。今年以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三大变革的推进,陕西经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新格局,全省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向好、企稳有进、质效提升、活力增强态势。1-6月增值税入库851.48亿元,随着“三去一降一补”的深入推进,供求关系改善,我省主要企业发展质量和盈利状况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入库401.28亿元,个人所得税入库145.97亿元,反映我省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3.打造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二、三产业协调发展。陕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西安获批国家中心城市,落户政策放宽,大力吸引人才,客观上促进了旅游、房地产、商业消费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互相作用,带动了相关产业税收高速增长,今年1-6月第二产业入库税收1191.35亿元,第三产业入库税收851.41亿元,均有较高速的增长。
  4.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征管,堵漏增收成效显著。整合原国地税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成本,促进了税源增长。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增值税有奖发票,实施实名办税,加强税收风险核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打击虚开发票,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税收优惠落地见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减税降费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之一,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中都被作为重要任务提出。我省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减税降负决策部署,打出一系列减税“组合拳”,减税红利持续释放,为陕西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减免各项税收579.5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减免税总额10.1亿元,减免税额再创历史新高,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中,落实住房、社会保障等改善民生优惠政策,以及支持三农和文教事业等减免83.6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128.6亿元;支持“双创”减免89.6亿元(包括鼓励高新技术发展减免68.1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21.4亿元);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161.7亿元;促进节能环保减免16.1亿元。各项减税减费措施落实到位,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推便捷办税升级版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理念,全省纳服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向优发展。
  一是推行清单式服务。陕西省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在税务总局5大类105项基础上梳理、细化,及时发布陕西省“最多跑一次”清单和服务指南,涵盖9大类267个事项,其中148个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幅提高了办税效率,增强了纳税获得感,提升了纳税满意度。
  二是优化实体办税服务。一方面,大力推进省内通办业务,打破纳税人涉税涉费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见涉税事项。另一方面,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涉税事项一次性集中办理,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再一方面,实现“12366热线一键整合”和228个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保证税务部门一体化建设推进,促进我省纳税服务增效提速。我们在228个办税厅整合国税、地税征收系统,“一人一机双系统单POS”,使纳税人“只进一个门,只进一个厅,只进一个网”,使纳税人的所有事项都可以得到办理。
  三是践行“数据化”思想理念。陕西省税务局全力构建全新的自动、智能、精准的服务体系,推行办税事项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整合完善网上税务局,实现多渠道缴税,税(费)一网通办,打通纳税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各项涉税业务,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98.53%。
  四是特色服务助力自贸区发展。省内自贸区税务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特色服务内容,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杨凌示范区税务部门积极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发放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用“店小二”精神服务区内多家企业“走出去”。西咸秦汉税务部门积极打造立体式智能化“互联网+税务”政务公开亮点区域平台,聚焦税制改革热点,将税收风险应对公开事项列为自选动作,帮助纳税人更规范、更科学进行风险应对和风险规避。
  狠抓稽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
  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各级稽查机构累计立案检查2095户,检查审结2092户,发现有问题2092户,实现稽查收入总额19.49亿元。全省稽查平均入库率99.9%,选案准确率100%,结案率99.8%。成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集中开展部分区域和行业性专项整治,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正常税收和经济秩序、促进外贸和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稽查部门全面推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除综合整治非法发票、骗税、虚开以及高风险案源以外的案源,实施“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在落实联合惩戒涉税违法“黑名单”工作方面,稽查部门严格按照总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和联合惩戒工作,自2014年10月启动以来,累计有801户企业被纳入“黑名单”惩戒。我省稽查部门将继续结合现有条件积极联系《备忘录》签署部门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扩大“黑名单”公布影响,增强联合惩戒效果和社会效应。
  纳税信用评级扩围让守信纳税人更“有感”
  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
  今年的评价户数由2017年的15万户增加至61万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在参评的扩围企业中,近九成被评为B级或M级,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税银互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8年,陕西省税务局携手省金融办、省银监局和省中小企业局在便利群众、激活市场活力方面狠下功夫,会同22家商业银行推出了“诚信纳税贷”产品,将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拓展至B级企业,潜在贷款群体由1.5万户增加到21.15万户,使得“税银互动”覆盖面更广泛、渠道更多样、效应更显现。特别是聚焦中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初创企业、高科技企业,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融资问题,有力地推动企业发展壮大。截至目前,企业线上线下累计贷款2.1万笔,金额510多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 1.78万笔,金额370多亿元,有力提升了我省税务、金融服务能力,助力陕西地方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是永恒的话题。陕西税务部门将结合陕西实际情况,不断吸取、采纳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以更大魄力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为促进陕西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香港经济日报记者:

  一个良好营商环境的建立,离不开规范。这个规范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纳税人。请问,怎么看待纳税信用问题?用什么方法来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樊迎革: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陕西税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刚才按袁总要求我回答这个问题。
  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无形资产,纳税信用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评级结果也越来越重要。企业纳税信用好,能获得更多税收便利;纳税信用不好,就有可能在很多地方处处受限。自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信用管理办法》以来,我们税务机关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同时我们积极与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的联合机制。对于纳税信用守信者提供更多便利优惠,比如优先办理出口退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同时方便A级和B级纳税人获得银行授信。同时我们对于有行政处罚记录已经被公示的纳税人,如果他已经履行相关纳税义务,并交清罚款,还承诺其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对其公示的处罚记录进行信用修复,消除其社会影响,方便开展各类企业经营活动。



西北信息报记者:

  税务局是怎样选择稽查对象的,是不是想查谁就查谁?

袁小平:

  大家很关心税务局怎么选择稽查对象,纳税人觉得我怎么总是被选上。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这里面详细严格地规定了税务稽查专司查处打击偷、逃、抗、骗税案件。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规定了税务稽查在选择稽查对象时的10类案件信息来源和9种类型的稽查案件。概括来说分为三大类,即特殊案件、推送案件和随机抽查案件。
  其中,特殊案件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受理举报,受托协查,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单位和上级税务机关督办、交办包括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转办的案件,这是给各位记者朋友讲的特殊案件。
  推送案件主要是指税收风险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管理和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存在高风险企业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和数据推送稽查对象。
  随机抽查案件是指税务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安排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部署,通过建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双随机方式产生案件。其主要特点是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产生,稽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产生,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税务机关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既有效地防止了税务稽查“想查谁就查谁”的随意性,同时又防范了税务稽查中的人情税和关系税,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最大限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陕西网记者:

  能否介绍一下电子发票及有奖发票的相关情况?



蔡中平:

  大家好,感谢各位对发票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就电子发票和有奖发票进行介绍。
  关于电子发票的情况,为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明确了电子发票的票样、开具方式和法律效力。近年,陕西税务多措并举,积极宣传引导,目前,电子发票已在我省电信、餐饮、商超、电商、停车服务等行业全面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综合效应。大家普遍关心的电子发票信息真伪问题,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随时查验。
  关于有奖发票的情况,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营造良好的税收共治社会环境,陕西省作为全国有奖发票试点省份之一,已在餐饮、住宿、娱乐、非学历教育等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9个行业试点推行了有奖发票。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发票右上角的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参与摇奖,即时开奖的奖金为5-100元。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我们还将组织发票二次开奖,最高奖额25万元,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可以简单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关于我省社保费及基金降费减负情况吗?



周治英:

  大家上午好,这个话题现在是社会热门话题,按照国家改革的决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税务部门就全部征收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我国社会保险费有五项,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失业保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在我们的管理权限内,2014年8月以来,我们省税务局和省人社厅、财政厅两次出台文件,降低我国社会保险费费率。目前,失业保险费费率全省统一由原来的3%下调至1%,为全国最低之一;工伤保险费费率经第一轮下调后,第二轮对西安等6个统筹地区继续下浮30%,属全国偏低水平;生育保险费费率调整至全省平均0.3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是在0.6%。
  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部门征收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保费10.67亿元,降费9.13亿元,占应征数的46%。
  其次向大家介绍一下基金降费、退费情况。 
  去年11月份,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这个文件对我省的水利建设基金进行普惠,在全省范围内,全部降了25%的征收水平。特别是对于陕西自贸区和西安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资助创新区这一块,降费力度更大,降费幅度达到50%。“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千分之0.6 征收,其中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区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千分之0.4征收”。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下发《关于落实阶段性水利建设基金降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落实减费政策的具体措施。
  今年1-6月份,全省入库水利建设基金12.89亿元,减收水利建设基金5亿元,抵退2017年已缴应退水利建设基金2.13亿元。



西安日报记者:

  今年,中央、税务总局都把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陕西省委、省政府更是将2018年定为我省“营商环境提升年”,请问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有什么改革举措?



邓谷祥:

  这个问题也是今年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2018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要求,最大限度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提升办税服务,减少涉税风险
  为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优化、简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并免费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提交以后,我们自动有一个系统弹出一个提示,纳税人点开以后对还没有提交的内容进行风险扫描,哪些政策享受,哪些政策没有享受,哪些项目该填,哪些项目没填,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我省2018年有70%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选择了此项服务,有效地消除了涉税风险隐患。这个系统从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纳税人解决了很多政策的吃透或者掌握不准的问题。今年陕西有70%以上的企业财务人员用了这个系统,效果还比较明显,也是帮助纳税人减少税收风险。
  二、精简报送资料,减轻办税负担
  为便于纳税人及时、精准了解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重新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办法》,这个也发了公告,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根据已经掌握的税收政策,结合你们实际情况,该享受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结合你们的经营特点选择享受政策。判别以后填写申报表,填写完申报表同时所有税收优惠就同步享受了,这样很方便。同时对相关资料留存。这是一个方面的改进,也是为纳税人服务。还有大家关注比较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这个也是很普惠的政策,企业拿到申报表之后也不需要审批,申报完之后所有资料留存备查,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三、强化工作措施,释放政策红利
  所得税政策优惠比较多,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多次向财税组提出税收建议,希望在政策优化方面提出建议。陕西税务按照有关要求,最大限度把国家的政策红利释放出来,充分让陕西企业享受税收红利,为陕西省经济发展“输血壮骨”,促进陕西经济追赶超越。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精准定位辅导。这两年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关注比较多,我们税务部门编制《小微优惠管理台账》、《小微优惠管理卡》、《税收优惠政策告知书》等,通过具体的措施,内部规范管理,对外及时进行政策实施的发布和告知,这样第一时间从管理和宣传上同时。另外编制了一个《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导图》,政策比较多,变化也比较多,通过这个导图在自检系统修改相关的东西,可以及时掌握这个政策,这个也得到了总局对陕西的认可。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省局及时通报各地市政策落实进度,督促各地市对这个政策是不是享受了,是不是宣传到位了,落实要有追踪制度。下发优惠政策可享受群体企业名单,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帮助未享受政策的企业尽快兑现政策红利。

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